网红景点突发山火,原因太奇葩!看完气炸了……
12月14日18时许,
广东河源知名网红打卡点——东源缺牙山发生山火起火原因很令人无语!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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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左为缺牙山火灾后航拍照片,右为缺牙山火灾前实景。
据“河源应急管理”通报:肇事者当场被东源县森林公安机关抓获。经查,肇事者是一对恋人,在缺牙山顶点燃烟花拍照引发森林火情。
据警方介绍,
肇事情侣到事发地点看流星雨,
为了拍照好看,
采用钢丝棉引火拍照。
据最新消息,
肇事者由于自己荒唐的行为,
被行政拘留15天。
随后,
#情侣放烟花拍照引发山火#
也登上微博热搜:
网友纷纷对肇事者的行为表示愤慨!
也难怪网友集体"开喷"
就在2019年12月5日
广东佛山市高明区凌云山
也发生了一起火灾
因风力较大,山火迅速蔓延
大片山林沦为火场
当时广东、福建、湖南等多地
调派森林消防队伍前去佛山增援
42支扑救队伍约4000余人全力扑救
终于在12月8日晚
基本扑灭佛山高明凌云山明火
此次火灾虽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但是火场附近居住的1100余人
因为这场大火被迫疏散,离开家园
12月13日
警方发布通报
这次山火系某勘察工程有限公司
在起火点附近开展钻探工程而引发
罗某权、贾某明、李某中等10名相关负责人
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均涉嫌失火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目前,我省正处于重点防火期,
肇事者不经意散播下的一小簇火苗,
在扑火人员眼里,
就可能是一道凶狠的催命符!
大火无情,希望大家引以为戒,
切忌将火星带往山林!
野外违规用火,你知道"后果"吗?
《森林火灾条例》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或者个人未履行森林防火责任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个人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森林防火区内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拒绝接受森林防火检查或者接到森林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逾期不消除火灾隐患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一)森林防火期内,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未设置森林防火警示宣传标志的;
(二)森林防火期内,进入森林防火区的机动车辆未安装森林防火装置的;
(三)森林高火险期内,未经批准擅自进入森林高火险区活动的。
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本条例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可以责令责任人补种树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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