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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万名灾害信息员!湖北三部门这样要求

实现灾情信息及时准确传递,切实提高各级灾情管理能力和水平,近期,省应急管理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三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加强全省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到2020年底,要建立覆盖全省所有城乡社区、能够熟练掌握灾情统计报送和开展灾情核查评估的“省-市-县-乡-村”五级灾害信息员队伍,确保全省每个村和社区至少有1名灾害信息员,总计约3.2万人。




什么是“灾害信息员”?




灾害信息员是国家防灾减灾救灾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解决灾害预警信息传递“最后一公里”和确保灾情信息及时上报的关键力量,一直以来在提高突发灾情信息报告时效、降低灾害损失和影响、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方面发挥出巨大的预警救灾作用




灾害信息员的职责有哪些?




一、规范灾情统计报送


灾情统计报送是灾害信息员的主要职责。

灾害发生后,各级灾害信息员要严格按照《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要求,在灾后2小时内将本地区灾害情况统计、汇总、审核,并报上一级。

对于造成3人以上人员死亡(含失踪)或房屋大量倒塌、城乡大面积受灾等严重损失的自然灾害,以及社会舆论广泛关注的热点和焦点灾害事件等,各级灾害信息员应在接报后立即电话上报初步情况,随后动态报告全面灾害情况。灾情稳定前,实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

接到应急管理部和省应急管理厅要求核实信息的指令,各级灾害信息员应及时反馈情况,对具体情况暂不清楚的,应先报告事件概要情况,随后反馈详情。原则上电话反馈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书面反馈(包括传真、QQ、微信、短信等方式)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

各级灾害信息员要规范信息报送渠道,除紧急情况外,应统一使用“国家自然灾害灾情管理系统”报送灾情。


二、规范灾情台账管理


灾情台账是实施灾后救助的主要依据,各级灾害信息员对于因灾死亡失踪人员和房屋倒塌情况,应按照灾情统计制度要求,及时填报《因灾死亡失踪人口一览表》《因灾倒塌损坏住房户一览表》,加强台账管理。

灾害信息员应按照“国家自然灾害灾情管理系统”规定格式和要素填报各项信息,包括灾害发生时间、地点、灾种、影响范围、灾情损失、因灾死亡失踪人员台账(有具体死亡失踪原因描述)、灾害发展趋势、处置情况、拟采取措施和下步工作建议等要素。


三、规范灾情核查核定


灾情稳定后,各级灾害信息员要及时做好本地灾情核查核定。

市、县级灾害信息员对于可能达到启动本级应急响应级别的重大灾情,要报请本级应急管理部门牵头组织灾情会商核定,并逐级建立同本级涉灾部门的会商核定机制,确保各涉灾部门灾情数据准确、口径一致。


四、协助做好灾害救助和防灾减灾工作


基层灾害信息员在做好灾情统计报送工作的同时,要积极协助做好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灾害应急救助、倒房恢复重建和冬春生活救助等工作,对调查摸底和拟救助对象提出初步核查意见;

协助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发布灾害预警信息,组织受灾害威胁人员转移疏散,开展本辖区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




探索将社会力量纳入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




■ 一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设置公益性岗位等手段,吸纳社会力量参与灾情信息服务体系建设。

■ 二是注重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特别是社会组织、志愿者队伍基础较好的地区,以及灾害多发易发重点地区,要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基层群众和企事业单位安全管理人员作用,与基层灾害信息员形成合力。

■ 三是注重引入有较好专业素养和公益服务经验的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加入灾害信息员队伍。对社会力量参与灾情统计报送,要加强人员培训和管理,有条件的地区纳入本地灾害信息员统一培训体系,不断提高社会力量参与灾情统计报送和救灾应急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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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来源:湖北应急管理

❒ 编辑:张源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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