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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天眼”立功,武昌一男子因高空抛物被刑拘

5月11日晚,一位婆婆

正在武昌区梅苑路某小区内遛弯

突然一个空酒瓶从天而降

差点砸中老人



看到婆婆受惊

愤怒的居民们报了警

据了解,该小区为严防高空抛物

早先在每栋楼下安装了专用探头

通过查询监控录像

民警锁定了该小区1栋1单元24楼住户陈某

5月13日

民警在陈某单位将其抓获


据陈某供述

自己“太懒”

往窗外丢垃圾“方便”

11日当天中午

往楼下扔了一盒没喝完的牛奶

到了晚上又“故技重施”扔酒瓶



根据法律,陈某的行为

已经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

目前,警方依法

对陈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他必须为自己的危险行为付出代价



老婆婆没有受伤是万幸

可是近期发生的另外两起高空抛物事件

都对受害人造成了非常严重的伤害:


事件一:天降菜刀砍伤路人腿

5月9日上午

广西南宁的邓先生

被楼上掉落的菜刀砍到右小腿

登时鲜血直流

菜刀也断成了两截


事发现场砍伤邓先生的菜刀↓


后经诊断

邓先生右胫前肌腱断裂、右小腿皮肤撕脱伤

民警和物业人员经过反复排查

最终找到了肇事业主

双方未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


事件二:洗发水掉落砸伤6个月大婴儿

5月11日晚

深圳蛇口某小区内

一名6个月大的宝宝

被两瓶近800ml的大容量洗发液

从高空坠落砸中

宝宝被紧急送往医院救治

医生诊断孩子双头骨、双顶骨全部骨折,

脑内部出血、头已经完全变形



家长报警后

民警在事发楼栋一层一层的排查嫌疑人

目前,这起事件的“凶手”还没找到




高空坠物屡屡发生

一幕幕悲剧令人十分痛心

不知那些抛物的人

是否也敢经过自家楼下?

(小编此处十分生气



高空抛物

已经不仅仅是不文明行为

更是安全意识淡薄、漠视他人生命的

犯罪行为!


2019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规定,对于故意高空抛物的,根据具体情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论处,特定情形要从重处罚

意见同时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罚,一般不得适用缓刑:多次实施的;经劝阻仍继续实施的;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后又实施的;在人员密集场所实施的;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防治高空抛物

从我们每个人做起

维护头顶安全

需要你我共同努力


● 不应违规在房顶、阳台、窗口及外墙堆放、吊挂杂物和其他附属物,在台风暴雨等天气来临前应及时清理。

● 对自身架设在高空的设施及其配件,如招牌、空调架、空调压缩机、雨棚、防盗网、外延式晾衣架的完好性、稳固性、安全性进行定期检查,在台风暴雨等天气来临前进行重点检查和必要的加固。

● 对户内门窗的完好性、稳固性、安全性进行检查,在台风暴雨等天气来临前进行重点检查和必要的加固。

● 对自有的平台、阳台上摆放的植物及摆件的稳固性、安全性进行定期检查,杜绝出现超出外墙、松动、移位等情况,在台风暴雨等天气来临前进行必要的加固或移入户内。




再次提醒大家

高空抛物行为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目前武汉市已建成数百个智慧平安小区,在高层建筑以外均安装了“朝天眼”监控探头,专门用来捕捉高空抛物行为。

敬告广大市民,莫伸手、伸手必被“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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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来源:中国消防、武汉公安等

❒ 编辑:张源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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