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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厅监管人员谈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


△节目嘉宾:湖北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基础处二级调研员 夏春晖,湖北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基础处副处长 曹新谷


5月23日10时许,咸宁市赤壁市赵李桥镇鑫联科技有限公司在组织进行煅烧窑检修作业时发生一氧化碳中毒事故,致2死2伤,具体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


事故发生后,省领导批示指出,针对有限空间安全防范多次要求但事故屡禁不止,要严格按“四不放过”原则彻底调查,并专门就此类事故防范展开督查,督促各有关企业制定专项安全方案,切实把事故率、死亡率降低下来。


什么是有限空间?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作业人员不能长时间在内工作,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间。有限空间作业是指作业人员在有限空间实施作业的活动。


通俗的讲,受到一定因素限制、通风不良、容易造成有毒有害气体积聚和缺氧的设备、设施和场所都叫有限空间。


有限空间分为这3类


▐ 第一类是密闭或半密闭设备,如船舱、贮罐、车载槽罐、反应塔(釜)、冷藏箱、压力容器、管道、烟道、锅炉等;


▐ 第二类是地下有限空间:如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仓库、地下工程、暗沟、隧道、涵洞、地坑、废井、地窖、污水池(井)、沼气池、化粪池、下水道等;


▐ 第三类是地上有限空间:如储藏室、酒糟池、发酵池、垃圾站、温室、冷库、粮仓、料仓等。



今年3月份以来,我省有关行业领域连续发生多起有限空间作业中毒窒息事故,给我们带来哪些反思?


夏春晖:

每当听闻这类事故,我的第一反应就是痛心和遗憾。痛心的是事故夺走了人的宝贵生命,给家庭和企业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损失;遗憾的是本可以避免发生或减少人员伤亡的事故,却还是发生了。

事故企业类型看:主要是冶金、建材、机械和轻工行业的企业。

事故后果看: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严重影响了事故企业形象和工贸行业的安全生产形势。发生的这些事故,多为一人在有限空间作业时中毒(窒息)晕倒,在场(或到场)人员盲目施救(或无力施救)导致伤亡。有的事故因盲目施救导致伤亡扩大,有的事故因施救不当,导致施救者死亡,被施救者经抢救脱离危险。

事故暴露出的问题看:

一是部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对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工作不重视、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

二是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不扎实,作业人员缺乏有限空间作业基本安全知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是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到位,在未对作业现场进行通风,未对有毒有害气体进行检测,没有防护人员监护的情况下组织作业。

四是防护用品配备不足,作业人员缺乏必要的自救器、防毒面具等防护装备和气体检测监控仪器。

五是企业没有制定切实有效的应急预案,在发生事故后,往往因盲目施救导致伤亡人数扩大。

六是部分地区对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监管工作重视不够,存在薄弱环节和漏洞等。




针对有限空间作业事故时有发生的状况,省应急管理厅做了哪些工作?


夏春晖:

持续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治理,加大安全监管和舆论宣传力度。

自2009年8月以来,我省根据国家原安全监管总局的部署和要求,加强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监管工作,2012年7月中旬至12月,在全省集中组织开展了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治理。

2013年至今,重点抓造纸、酱腌菜、工贸企业附属污水处理系统等行业领域,持续推动各地督促工贸企业开展了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要求相关企业对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进行确认;对本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现场逐条进行确认。

在此期间,组织各市(州)开展了专项治理交叉检查,16个市(直管市)级单位共检查了64个县(市、区)和193家涉及有限空间作业企业,达到相互交流学习、相互推动工作的目的;组织对16个市(州)、直管市的48家企业进行了明查暗访,并将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各地,督促各地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企业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应该做好哪些工作?


曹新谷:

做好充分准备,按照方案实施,及时正确施救。企业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应该做好四个方面的准备工作:

1.应当对作业环境进行评估,分析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提出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制定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应急预案,并报经本企业负责人批准。

2.要根据作业方案、应急预案的要求,备齐符合要求的通风、监测、防护、照明等安全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装备。 

3.要按照作业方案,明确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及其各自安全职责。

4.要对从事有限空间作业的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进行专项安全培训,使其熟知作业方案和作业现场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防控措施等,安全培训应当有专门记录,并由参加培训的人员签字确认。


实施有限空间作业时应该采取的管控措施:

1.应当采取可靠的隔断(隔离)措施,将可能危及作业安全的设施设备、存在有毒有害物质的空间与作业地点隔开,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提醒危险存在,杜绝“无知者无畏”人员随意出入。

2.要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在对有限空间采取通风措施后,对有限空间氧浓度、易燃易爆物质(可燃性气体、爆炸性粉尘)浓度、有毒有害气体浓度等指标进行检测。未经通风和检测合格,任何人员不得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检测的时间不得早于作业开始前30分钟。

3.作业过程中,应当采取通风措施,保持空气流通,禁止采用纯氧通风换气。同时要对作业场所中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定时检测或者连续监测。作业中断超过30分钟,作业人员再次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应当重新通风、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发现通风设备停止运转、有限空间内氧含量浓度低于或者有毒有害气体浓度高于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限值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清点作业人员,撤离作业现场。

4.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与外部有可靠的通讯联络;监护人员不得离开作业现场,并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




有限空间作业时一旦发生事故,企业应该如何处置?


夏春晖:

立即报警,禁止盲目施救。在以往发生的有限空间事故中,因盲目施救导致伤亡扩大的案例实在太多了。

据统计数据显示,2006年至2010年,全国共发生因盲目施救导致伤亡扩大的较大以上事故167起,最初涉险263人,但因施救不当最终导致657人死亡。其中,除矿山类企业外,90%以上事故发生在有限空间作业和救援过程中。

2011年,全国发生的15起有限空间较大事故中,有13起事故原作业人员死亡20人,因盲目施救导致53人死亡(占比87%)。

2012年,全国发生的12起有限空间较大事故中有11起事故原作业人员死亡17人,因盲目施救导致39人死亡(占比92%)。

有限空间作业中发生事故后,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企业负责人报告,禁止盲目施救,防止事故后果扩大。企业有关负责人员接到事故报告后,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按照预案响应程序,组织应急救援人员开展救援。在自身救援技术、装备、队伍无法施救的情况下,应及时联系消防救援队伍等专业救援单位开展救援,并提供有限空间各种数据资料。

应急救援人员实施救援时,应当做好自身防护,佩戴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要按照事故报告程序逐级上报,以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时了解掌握情况,分析事故原因教训,指导问题整改,有效防范类似事故。



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有哪些要求?


夏春晖: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责任落实、管理到位、治理有效。各地及有关部门要深刻汲取近期有限空间作业事故教训,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督促指导有关生产经营企业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治理工作:

(一)开展专题教育培训。

各地要利用公众号等网络媒体广泛宣传,普及有限空间等危险作业安全常识和科学施救知识。企业要开展事故警示教育,加强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负责人员、检测人员、监护人员和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记载培训的内容、日期等有关情况。作业人员不具备有限空间作业知识和能力的,不得上岗作业。


(二)开展涉有限空间作业隐患排查。

涉有限空间作业企业严格按照《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和《工贸企业有限空间参考目录》等规定要求。一是开展风险辨识管控。企业针对涉一氧化碳、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的有限空间,加强安全风险的辨识、评估和管控,对存在的中毒窒息、燃烧爆炸等安全风险,制定有针对性的消除和控制措施,规范设置安全风险告知牌。二是完善安全设备设施。企业要根据作业需要配备相应的安全设备设施,如:快速检测设备、强制通风设备、应急照明设备、应急通讯报警器材、安全绳、救生索、安全梯、呼吸防护装备等防护用品,涉及易燃易爆环境的设备设施要符合防爆要求,并对设备设施定期检验,加强维护保养。三是落实作业审批制度。企业在作业前制定作业方案和应急预案,严格履行作业审批;必须组织作业前培训和应急演练,使作业人员熟悉存在的风险、安全作业规范和应急措施;必须落实“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要求,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要进行安全告知。四是强化作业过程安全管理。企业在作业过程中,必须设置现场专职监护人员;必须在现场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必须采取强制通风措施;必须对作业场所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定时或连续检测;必须配备防中毒等防护装备和应急救援设备。五是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应急救援演练。企业根据自身实际,制定应急预案,落实救援设备设施,定期开展演练;发生有限空间险情后要科学救援,杜绝因盲目施救造成事故扩大。企业在作业结束后,要对作业现场进行清理和恢复,对人数、工具进行清点和确认。


(三)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职责。

各地及有关部门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切实担当起政治责任,要以事故教训为鉴,督促企业全面查漏补缺,对涉及有限空间作业企业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企业教育培训、审批制度落实情况,采取现场提问、随机抽考等多种形式检查培训效果。

要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对教育培训走过场、不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三违”现象突出等问题,加大处理处罚力度。情节恶劣的企业,要列为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监管对象。

省安委会办公室将派出明察暗访工作组深入各地市采用随机抽查的形式对企业教育培训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突击检查,对工作推进不力、类似事故持续发生的地方和企业,将按照相关要求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目前,已经起草完成了《湖北省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实施办法》,并已申报列入湖北省2021年度立法计划,建议将有限空间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作为其中一条规定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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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来源:湖北省应急广播、楚天交通广播

❒ 编辑:张源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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