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灾情基本稳定,湖北终止省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Ⅲ级响应

8月5日15时,省减灾委、应急管理厅终止省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Ⅲ级响应。目前,灾情基本稳定,受灾群众得到初步救助,灾后救助工作正全面推进。



今年梅雨期,我省遭遇严重暴雨洪涝灾害,给灾区群众生产生活带来较为严重影响。据统计,暴雨洪涝灾害造成全省17个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96个县(市、区)1382.93万人次受灾,因灾死亡26人,紧急转移安置45.78万人次;农作物受灾面积2179.21万亩,其中绝收面积357.36万亩;因灾倒塌房屋8198间,不同程度损坏房屋5.61万间;直接经济损失255.58亿元。

针对梅雨期灾情,省减灾委、省应急管理厅于7月8日将省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由Ⅳ级提升为Ⅲ级,派出工作组赴受灾地区核查灾情、指导救灾工作,先后紧急调拨救灾帐篷2100顶、衣被5.98万件(床)、折叠床8900张、救生衣600件,协调省财政厅下拨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救灾(生活救助)资金1.2亿元,支持受灾地区做好灾害应急救助、因灾倒损居民住房恢复重建等工作。

鉴于当前灾情基本稳定,受灾群众得到初步救助,灾后救助工作正全面推进,按照《湖北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规定,省减灾委、应急管理厅于8月5日15时终止省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Ⅲ级响应。


往期推荐


江河湖库水位缓降 退水期间绝不能掉以轻心

再次通报表扬!

省防指:继续抓好各项防范应对工作
补短板,越早越好 —— 一河一湖的启示


❒ 本文来源:湖北应急管理

❒ 编辑:张源源



分享、点赞、在看三连,全力支持灾后重建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