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越野赛事故:16家单位及27人被追责
6月11日下午,甘肃白银景泰“5·22”黄河石林百公里越野赛公共安全责任事件调查和处理结果新闻发布召开。
据调查组介绍,调查认定,这是一起由于极限运动项目百公里越野赛在强度难度最高赛段遭遇大风、降水、降温的高影响天气,赛事组织管理不规范、运营执行不专业,导致重大人员伤亡的公共安全责任事件。
造成这起事件的天气方面的直接原因是:百公里越野赛参赛选手在强度、难度最高赛段,遭遇当日最大风力、降水、降温以及由此造成的最低体感温度,导致部分参赛选手因急性失温死亡。
5月22日上午9时赛事开始后,大多数参赛选手穿着短袖短裤,未随身携带冲锋衣等保暖装备。
12时左右,131名参赛选手通过2号打卡点,进入2号打卡点至4号打卡点之间赛段,该赛段全长14公里,海拔高度最高为2230米。
13时前后,3号打卡点附近气温降至4℃左右,平均风力可达6~7级,最大阵风8~9级,伴有累计降水量3~5毫米,受大风、降水影响,体感温度下降到-5~-3℃,至15时前大部分时段体感温度低于0℃。
参赛选手经历了持续最低体感温度时段,加之野外高原环境和衣着单薄多种因素,导致部分参赛选手因急性失温死亡。
工作方面的直接原因是:赛事举办机构风险防范意识不强,赛前收到气象部门气象信息专报和大风蓝色预警后,未采取有效应对措施,未按照高海拔赛事要求将防风保暖装备列入强制装备清单;百公里越野赛赛道补给点设置不合理,在最难、最险的高海拔赛段(2230米)未设置医疗救助和补给点;未采取加强和改善通讯条件的措施,导致最危险时刻通讯联络不畅;赛事承办单位和执行运营单位组织、管理、运营水平低,未按照规定标准制定针对赛事的专项应急预案和安全保障措施,应急救援力量准备严重不足;在收到请求救援、大范围退赛信息后,前期救援统筹不够、组织不力。
事件发生还有以下几方面的间接原因:
一是赛事组织管理不规范。白银市、景泰县对此次重大活动,未专题研究决策,未认真安排部署,仓促下发工作方案,致使相关部门单位准备不足,未能针对赛事活动采取有效安全措施。赛事执行单位、运营单位未制定专项安保方案和应急预案,赛事具体运行机构专业人员力量和专业能力严重不足。
二是安全监管措施不落实。白银市、景泰县体育赛事管理部门未认真落实行业安全监管责任,未严格落实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市县两级相关职能部门未按照大型群众性活动要求,对赛事执行运营单位制定的安保方案、采取的安保措施等实施有效监管。
三是救援力量准备不到位。赛事相关单位在工作方案和相关预案中,没有作出应急救援力量部署,应急救援人员、物资装备准备不足。
四是安全保障条件不充分。赛事相关单位未落实通讯保障措施,在赛事区域内无线通讯信号覆盖不全的情况下,未在3号打卡点架设对讲机中级信号站,造成事发初期救援指挥通讯不畅,影响救援效率。2号打卡点至4号打卡点区域内的医疗、安保力量明显不足。
调查认定,甘肃晟景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对事件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公司负责人张小燕等5人已正式批准逮捕,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赛事主办方、承办方、协办方、执行运营方16家单位及其27名相关人员对事件的发生负有责任,应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调查报告对加强公共安全风险防范提出了工作建议:
一是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增强忧患意识,树牢底线思维,切实强化安全发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完善公共安全应急体系,及时消除各类风险隐患,切实增强应对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健全完善体育赛事法规标准体系,强化体育赛事的主办、承办、运营各方的安全保障责任,切实推动体育赛事活动健康发展。
四是加强体育赛事安全风险评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促进赛事活动专业化,切实提升体育赛事监管服务水平。
五是建立健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责任管控和落实体系,切实提高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管理水平。
六是制定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规范应急联动机制和响应程序,强化指挥协同,切实提升应急预案管理和救援处置水平。
七是坚持不懈加强作风建设,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层层抓落实,人人抓落实,事事能落实,以优良的工作作风保人民安全,促地方发展。
追责问责情况通报
事件发生后,根据甘肃省委工作部署,在省委省政府联合调查组下设追责组,负责开展调查工作。
追责问责坚持依规依纪进行。追责组按照国家规定的法定职责和白银市、景泰县两级方案赋予的职责任务,根据省委省政府联合调查组认定的事件原因,遵循实事求是、全面客观的原则,在调查组认定责任单位、责任人和责任事实的基础上,对相关人员的履职尽责情况进行了审查调查,并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规定,对相关领导干部分别认定责任、作出处理。
经报省委批准,对事件中违纪、职务违法、涉嫌职务犯罪的27名公职人员严肃追责问责。其中包括5名省管干部和22名非省管干部。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有关机关依程序办理。
具体问责情况如下:
一、主办单位及其责任人员
白银市委、市政府作为赛事主办单位,负责赛事组织领导和统筹谋划,未履行主办单位职责,未对赛事活动的各项具体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组织协调、督促检査,只挂名、不落实,官僚主义、形式主义问题突出。责令白银市委、市政府分别向省委、省政府作出深刻检查,并对相关领导追责。
1.对白银市委书记苏君给予政务警告处分。
2.对白银市委副书记、市长张旭晨给予政务记过处分。
3.对白银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高云翔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承办单位及其责任人员
景泰县委、县政府、白银市体育局作为赛事承办单位,负有赛事承办和实施职责,落实体育赛事活动安全责任不到位,公共安全风险防控意识不强,工作不深不细,对赛事组织统筹、运营实施研究谋划不够,未制定有针对性的实施方案,相关部门职责任务不清,对赛事各项工作检查督导不够,致使各责任单位未能有序有效落实赛事各项职责任务,导致赛事管理不规范,出现突发情况时应对不足,救援不力,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严重后果。责令景泰县委、县政府分别向白银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检查,并对相关领导追责。
4.白银市政协原副主席、景泰县委原书记李作壁对事件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因李作壁在事件发生后已死亡,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对其违纪问题作出书面结论,不再给予处分。
5.对景泰县委副书记、县长张文玲予以免职,并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对景泰县委副书记周杨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对景泰县政府副县长张文慧给予政务记大过处分。
8.对白银市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全杰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9.对白银市体育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万应聪给予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
三、具体承办单位及责任人员
黄河石林大景区管委会(以下简称景区管委会)作为赛事组委会办公室,具体负责赛事承办工作,在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县委县政府实施方案、县委协调会议确定的任务落实上严重失职失责;违规招投标,致使办赛能力严重不足的公司负责赛事运营服务;赛事组织管理不规范,对赛事安全保障、医疗救护、应急救援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査不力;未对赛事活动进行风险评估,对高影响天气气象预警不重视、不研判,未采取有效应对措施;未建立赛事熔断机制,应急救援力量和物资保障严重不足,严重影响救援工作。
10.景泰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景区管委会主任丁柯涯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职务犯罪,已被采取留置措施,待审査调查终结后,依法依规处理。
11.景区管委会副主任罗文涛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职务犯罪,已被采取留置措施,待审査调査终结后,依法依规处理。
12.对景区管委会规划科副科长、黄河石林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蒙彭森给予留党察看二年、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十级。
13.对景区管委会副主任马斌给予政务警告处分。
14.对景区管委会党委委员、综合执法局局长金国舜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15.对景区管委会工程管理和生产安全科科长田文新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16.对景区管委会宣传信息科副科长陶延红给予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
17.对景区管委会综合办公室副主任王同遥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四、协办单位责任人员
18.对白银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姚立群给予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
19.对白银市卫健委党组书记、主任达春和给予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
20.对白银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蔡景珂给予政务记过处分。
21.对景泰县工信局局长马峰给予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三级主任科员。
22.对景泰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洪安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23.对景泰县体育中心主任卢秀蓉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24.对景泰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李昭军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25.对景泰县应急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张相祖给予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二级科员。
26.对景泰县卫健局党组书记、局长董萍给予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
27.对景泰县卫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卢有润给予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