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10天!正规送气工竟是黑气点“老板”
黄陂区一正规送气工,背地里当起了流动黑气点的“老板”。他在当地灌装瓶装液化气后,然后用自己的小型面包车偷运至汉口销售,男子吴某的这一违法行为没能逃过市民的眼睛,经举报,最终城管联手警方,将其抓个现行。19日,吴某被警方行拘10天。
6月18日,江岸区塔子湖街道办事处接到群众举报,称青松路物回宿舍小区附近,停靠的一辆小型面包车上载满了煤气罐,经常看到一男子将液化气瓶搬上搬下,可能是一个流动的黑气点,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威胁到居民的人身与财产安全。塔子湖街十分重视,当即上报该区燃管办,并组织街城管及塔子湖派出所执法人员赶赴现场调查。
在青松路物回宿舍小区附近,执法人员果然发现一辆小型面包车停在路边,透过车窗看到车内有不少瓶装液化气罐。通过车牌号及小区调查走访,执法人员找到了租住在物回宿舍第3单元的车主吴某。经检查,在吴某面包车上共有13瓶,充装188.5公斤液化气。而车内没有任何安全设施,一旦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
面对民警,吴某交代,他是一名正规送气工,觉得送气很辛苦,赚钱不多,于是决定偷偷干私活。近两年来,他从黄陂区滠口长松村内的“锐风液化气灌装点”灌装液化石油气,并在没有办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情况下,用没有任何安全设施的小型面包车,运输瓶装液化气到汉口,向江岸区、江汉区的一些老旧小区销售、换装坛子气获利。
江岸区燃管办将这一情况向锐风液化气灌装点进行了通报,该站点负责人表示,绝不允许这种现象存在,将依规解除吴某的正规送气工身份,今后绝对不会向其灌装液化气。
鉴于吴某行为违反了《武汉市城市燃气管理规定》《危险物品管理条例》规定,江岸区城市管理执法局依法规查扣了13瓶188.5公斤液化石油气瓶,江岸区公安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对吴某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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