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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行杀人比赛的那两个日本人,后来下场如何?

2017-06-13 走进▶ 历史迷思

蹲马桶时来点历史,拉的舒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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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侵华时期,日本人视人命如草芥,滥杀中国人,甚至以杀人为乐趣进行比赛,这其中最著名的历史事件就是“百人斩杀人比赛”事件。



这场比赛是日军侵华日军第16师团步兵19旅团第9联队第3大队野田毅、向井敏明两个少尉军官相互之间的一个打赌和较量,在从上海向南京进攻的途中,两个人立下赌约:看谁先杀够一百个中国人谁就赢。他们一路上路过无锡、常州等地方就比赛杀中国人,再回到上海时,向井敏明杀了106人,野田毅杀了105人,但是究竟俩人谁先杀到一百人的,没有人能证明,于是两个人开玩笑说不如再来一次比赛......


这场比赛还被当时的东京朝日新闻报道了,报道中提到,两个人在杀人过程中,把自己的武士刀都砍钝了,还把砍卷了的武士刀送给了东京朝日新闻,言谈中满满的骄傲和自豪。



报道中还为这篇文章配了一张著名的合影。野田毅和向井敏明并肩跨立,军刀拄地。这张照片冷酷残忍的形象,成了日本侵略者杀人如麻的最典型标志。


后来日本战败投降,在东京进行审判时,中国代表团检察官秘书高文彬在翻阅各种资料时看到了“百人斩杀人比赛”事件的相关报道,十分气愤,将这件事上报回国,中国政府听了,表示一定要将这两个刽子手带回中国进行审判。


谁料这两人回到日本后,隐姓埋名,做起了小生意,经过多番寻找,终于找到了两人,并带回南京,1947年12月4日南京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对向井、野田两战犯进行审判,两人在法庭上对犯罪事实一口否认,声称他们没杀人,所谓的杀人比赛不过是吹牛,最后在人证、物证齐全的情况下,判处野田毅和向井敏明死刑。



判词如下:被告向井敏明、野田毅,系南京大屠杀之共犯,按被告等连续屠杀俘虏及非战斗人员,系违反海牙陆战规则,及战时俘虏待遇公约,应构成战争罪,及违反人道罪。其以屠戮平民,以为武功,并以杀人作竞赛娱乐,可谓穷凶极恶,蛮悍无与伦比,实为人类蟊贼、文明公敌,非予尽法严惩,将何以肃纪纲而维正义。


1948年1月28日,向井敏明、野田毅被押往中华门外雨花台刑场执行枪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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