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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网信办对杭州某科技公司未履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近日,浙江省网信办依据《数据安全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对杭州某科技公司作出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对该公司直接负责人作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根据国家网信办移交的问题线索,浙江省网信办依法对杭州某科技公司未履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的问题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实,该公司旗下某生活类APP相关数据库服务端口直接暴露在互联网环境中,存在未授权访问漏洞,未按要求履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违反《数据安全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
下一步,浙江省网信办将持续强化信息内容安全、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执法,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在网络空间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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