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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库 | 办公室预警:遇到怪主管怎么办?

2016-09-06 杨力超 橙雨伞
性别暴力知识库第四章:大都市,我来了!总第25篇:别骚扰我!关键词:职场性骚扰、敌意环境
初入职场的小美遭遇了主管的性骚扰,还因此被同事轻视和嘲笑。什么是职场性骚扰?法律是如何保护性骚扰受害者的?遇到骚扰我们该怎么做? 


2014年,18岁的小美从家乡来到广东打工,第一份工作是在一家电子厂里做流水线工人。刚开始,小美觉得自己很幸运,因为车间里的女工不多,主管何先生很关照她。比如何先生会说,女工和男工不同,上厕所可以多用几分钟。


后来小美觉得越来越别扭。因为她察觉到何先生总是故意靠近她,她工作的时候,他就站在旁边,意味深长地看着她。
有一次,何先生还悄悄问她,每个月“特殊”的那几天是什么时候?小美很尴尬,不知道该如何回答。何先生连忙解释说:我只是关心你,那几天你可以早下班一个小时。

小美想,何先生不会是喜欢我吧?可是何先生是有老婆的,她看起来是个很温柔贤淑的女人,有时还会到工厂里来找何先生。因此小美心里很清楚,绝对不能和何先生有任何超越同事关系的发展。


可是何先生看小美的眼神越来越热烈了,每次来车间巡查,都会毫无顾忌地在她的工作台前驻留好久。


一天中午下班后,何先生打电话叫小美去他办公室一趟。小美也没多想,就去了。办公室门开着,何先生趴在办公桌上,面露痛苦的神色,小美赶紧问:“你怎么了?”何先生说,“我的胃病犯了,很痛……”


小美急忙向他走去。忽然,何先生飞快地起身把锁上了办公室的门,然后转身一把抱住了小美。小美吓坏了,本能地大叫起来。何先生见状没有坚持,马上放手了。他说:“小美,我一直都喜欢你。第一次见到你,我就觉得你是我的梦中情人。”
小美从来没有遇到过这种事情,她吓坏了,直接冲出了何先生的办公室。那天下午,何先生连续给她发了十几条短信,先是道歉,后来又继续表达了对她的爱慕。
小美不知道该如何回复,她不想和已婚男人有任何纠缠,但又担心,如果自己强硬拒绝他,会遭到工作中的打击报复。几经考虑,她选择了沉默,没有回复对方。
之后几天,何先生总是找借口叫小美去他办公室送文件。小美又惊又怕,总是站在他办公室门口,远远地把文件递过去。何先生还是会趁机拉住小美的手,有几次几乎把她拽进屋里。他还多次允诺,只要小美从了他,他就立刻把她从车间调到办公室的岗位。
小美每天都无法集中注意力工作,她总觉得何先生在背后凝视着她,总害怕又被他叫去送文件。更可怕的是,何先生对小美的“特别关照”都被别人看在眼里,再加上她频繁地去主管办公室,没过多久,她和主管之间的“风流韵事”就在同事之间被传得沸沸扬扬……
一位年长的女同事提醒她要“检点”一些。那些男工人则是当众起哄,休息的时候,在她面前讲黄段子,暗示她不要“假正经”。
小美觉得,每天上班都是一种煎熬,只有辞职是唯一的出路。
什么是职场性骚扰?
小美遭遇的职场性骚扰其实并不是个案, 王行娟等人(2008)实施的“工作场所性骚扰调查研究项目”表明,82.88%的人在过去三年来曾遭遇过性骚扰,其中,女性遭到的性骚扰中,有88.7%来自男性。
我们认为,只要违背了被骚扰者的意愿,令其感到被冒犯、侮辱或威吓,让被骚扰者有合理依据相信,只要其拒绝或抵抗,就有可能导致在录用或升职过程中的不利后果,或者会产生敌意的工作环境,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无论骚扰者出于何种动机,品行好坏与否,也不论双方当事人是否曾存在“亲密关系”,都可以认定是性骚扰事件。
简言之,凡是违背对方意愿的语言或行为,都应该属于性骚扰的范畴。
常见的性骚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十个方面:
l 被反复凝视身体敏感部位,或被带有性意味的长时间注视;l 他人身体故意靠近;l 他人通过电话、手机或信件挑逗或性暗示;l 他人以性为内容进行辱骂;l 他人以利益作为交换条件提出性要求;l 他人做出猥亵动作,包括手势、暴露性器官等;l 被人强行抚摸;l 被人强行搂抱;l 被人强行亲吻;l 被人强迫发生性关系。


在小美的故事中,小美不仅遭遇了来自何先生的性骚扰,女同事的提醒和男同事们暗示性的性笑话也构成了另一种形式的性骚扰。


卢杰峰的文章指出,美国法院将工作场所中的性骚扰分成两类:交换型性骚扰和敌意环境型性骚扰。在交换型性骚扰中,骚扰者要求受害者提供性恩惠(sexual favors)以便后者获得有利的工作条件或者避免不利的工作条件。

敌意环境性骚扰是指工作场所充斥不受欢迎的与性有关的胁迫、嘲弄或者侮辱,对受害者具有冒犯性且程度足够严重,虽未对受害者造成的工作利益损害、但影响被骚扰者的工作状态,使之陷于极为恶劣的工作环境之中。




何先生对于小美的性骚扰是典型的交换型性骚扰,而同事们的黄色笑话和风言风语构成了敌意环境型性骚扰,后者虽然看似不带来毫发损伤,但却是小美离开这一工作岗位的最直接原因。


陈志霞和徐荣华认为,职场性骚扰是对受害者,尤其是女性受害者,尊严的蓄意冒犯,严重损害了男性与女性之间、组织内部工作人员人格和机会的平等。

性骚扰的法律保护
200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性骚扰首次入法,规定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受害妇女有权向单位和有关机构投诉。依照性骚扰的情节和性质,受害人可以提请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或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在实践中,大部分受害者都像小美那样,受到性骚扰选择先躲、后忍、再辞职的策略,没有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北京众泽妇女法律咨询服务中心公益律师李莹认为,防治职场性骚扰主要是面临两大障碍:第一是传统观念的影响,中国仍然是一个传统的男权社会,在性骚扰和性侵案中,往往是受害女性遭到谴责,因为人们的传统观念是“苍蝇不叮无缝的蛋”。




像小美那样,遭遇性骚扰还被周围的人怀疑、谴责、甚至遭到其他男同事的集体言语骚扰,这都是因为在社会性别不平等的制度和文化下,女性受害者承受的不公平和不正义更多。


第二是司法援助的途径不畅,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定义什么样的行为构成性骚扰,职场性骚扰的问题没有在劳动法中体现,企业的雇主也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立法的缺失与不足无法从根本上保障女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面对性骚扰,你该怎么做?

女性在职场遭遇性骚扰该怎么做呢?我们鼓励职场女性积极面对并勇敢制止,如情况准许,可以直接和对方沟通,明确严肃地告知对方,他的行为让你感觉到很不舒服,要求他立即停止这样做。




如果情况没有改善,你可以考虑向企业的上级部门或者相关单位正式提出申诉。当然,这样做也需要智慧,有时还需要经历很长一段时间才能解决。


职场女性在遭遇性骚扰时,不要害怕、逃避或者忍受,只有冷静、正确地表明态度、处理问题,向相关工会、妇联、主管部门投诉,联合起姐妹们建立互助机制,才能让性骚扰时间的发生率与损害减少到最低。
更重要的是,学校、工厂等各种企事业机构应建立预防和应对性骚扰的机制,目前的现状就是大多数企事业单位都没有相关的制度性建设。
根据美国的经验,这是一个最早运用法律手段规制工作场所性骚扰的国家,雇主责任是其反性骚扰制度的核心。




作者杨力超北京师范大学副教授,澳大利亚国立大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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