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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良述律师,请收下这份“撕裤事件”的通报

2016-10-29 辩护人Defender



▍来源 微信公众号法务之家


2016年10月28日,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其网站上对外公布了《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青秀区法院“6•3”事件整改情况的通报》,该通报全文如下:

 

南宁法院网讯  2016年6月3日,吴良述律师到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立案过程中引发纠纷后,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高度重视,举一反三,根据市联合调查组的处理意见认真开展整改工作,在全市法院开展贯彻落实立案登记制、规范司法行为大检查,督促两级法院严格依法立案,切实提高法院干警司法能力,改进工作作风,构建法官与律师沟通联络长效机制,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和合法权益。 同时,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启动责任调查程序,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对青秀区人民法院立案庭书记员苏婧予以行政警告处分,对法警大队教导员张华雪予以行政记过处分,对院长林中材进行诫勉谈话。


网友:下手太狠,处罚太重了!

 



事件回放:广西律师撕裤门事件


2016年6月3日,广西律师吴良述为其代理的一起民事纠纷案到南宁市青秀区法院立案,出门时已呈“半裸”状,一条裤腿被撕开,衬衫也敞着怀。他称,因拒绝法警强行检查其随身物品遭殴打,自己被法警踩在脚下,衣服被撕烂。
 事件发生后,当地政法系统迅速成立调查组调查事件经过,同时涉事的青秀区人民法院院长也公开表示向律师道歉,但不被律师所接受。 吴良述表示,对联合调查组“不属于殴打”的结论表示不满,称不接受在此基础上的道歉,将采取法律手段进行维权,追究涉事法警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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