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若辛:公安局被列入黑名单 大家为什么都点赞

2016-11-04 仲若辛 辩护人Defender 辩护人Defender



导读:但愿以后,法律雄起,该任性就任性。当公安局被列入黑名单不再成为新闻的那一天,老百姓就是有福了。


▍文 仲若辛

▍来源 公众号辩护人Defender


2016年10月25日,安阳市北关区法院依法将安阳市公安局纳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10月26日,依法对安阳市公安局作出罚款50万元的决定。安阳市公安局迫于压力,已主动到法院交纳了案件款、仲裁费、迟延履行金及罚款。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公安局欠债,道理同样如此。但这事儿成了新闻,法院还赢得多方点赞,这就有点儿让人看不懂了。
 
俗话说,狗咬人不是新闻,人咬狗才是新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公安局亦没有理由例外。公安局被列入黑名单,本属法院正常执法行为,现如今却成了新闻。话外之意很明显,总结起来有两条:其一是公安局能被作为执法对象吗?其二是,这回法院摸了一下老虎屁股。总之是人咬了狗了。
 
公安局是谁?在宪法里,法院是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公安机关在宪法里没啥地位。但实际上,谁都知道公安机关位高权重,党内地位至少比宪法地位高得多。一个公安局局长可以是政法委领导,而法院院长是政法委委员。一个公安局局长,可以到法院视察工作,一个法院院长,要向公安局局长汇报工作。虽然尴尬了些,但现实就是如此。所以这一回,舆论普遍认为,法院勇气可嘉。
 
但是,新闻及其喝彩,也让人多了一份忧虑和联想。(如果没有联想,人类将会怎样?)还有多少公安局欠债不还的?还有多少政府部门欠债不还的?还有多少同样情况不被法院强制执行的?
 
据2016年11月1日《大众日报》报道,经逐级统计核实,截至9月底,山东全省已累计偿还政府拖欠工程款663亿元,偿还比例为66%,其中使用置换债券偿还376亿元,占已偿还额的56.7%。文章说,解决政府拖欠工程款问题,事关政府诚信与社会稳定,对于降低企业财务成本、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等难点问题具有重要意义。对于余下的34%即300多亿元的工程欠款,政府将组织力量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地区进行实地检查和专项督导,对政策落实不到位、偿还进度较慢的,及时督促,确保政府拖欠工程款清偿工作有序进行。
 
一叶知秋。其他省份的我就不说了。对于政府欠款,上级政府的行政督促显然是必要的。但仅有行政手段显然是不够的,必须让法律的归法律。
 
话又说回来,那些认为法院行为彰显法治进步的话语,颇有商榷余地。法律如果不被执行,就是一纸空文。安阳法院的行为,只是让法律从纸上落地了而已。而这,正是他们的本分。据说公安局交纳了50万元罚款。这50万元,难道不是纳税人的银子?难道不是从左口袋到右口袋?那些点赞的,是不是图样图森破?
 
还有人认为,这是“以审判为中心”司改之成绩。我觉得,这话说得简直离题万里。跟“审判为中心”有个毛关系?
 
但愿以后,法律雄起,该任性就任性。当公安局被列入黑名单不再成为新闻的那一天,老百姓就是有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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