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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片刀下留人之声,林冲还不是被执行了死刑

2016-11-15 辩护人Defender


▍来源 公众号谈资有营养

 

刀,已在手。

 

武技超群从未一败的豹子头林冲,手执吹毛断发的绝世大杀器,若在如此之近的距离暴起而击,天下绝对没有任何一个人能救得了高衙内的性命。

 

高衙内走过来敬酒了,林冲的手在发抖。

 

当高衙内转身,心脏部位处于最合适的位置时,林冲执刀的手递了出去。

 

 

林冲和高衙内,生活原本没有交集。

 

林冲是八十万禁军教头,江湖上赫赫有名的人物;高衙内从西域镀金归来,还在玩。

 

林冲好武,常常与三四朋友切磋武艺;衙内好色,每年的海天盛筵都少不了他的身影。

 

如果高衙内的义父高俅不是林冲的顶头上司,衙内和林冲不会相识。衙内去的地方、玩的花样,林冲连做梦都想不到。

 

林冲只想安安稳稳地生活。如今天下太平,用不着他上战场。他只需要按部就班地在官场熬资历,自然会步步高升。

 

一表人才、本领高强、工作稳定、大好前途、还不花心,所以想嫁给林冲的女子足足有一个加强连。林冲跟老同事张教头的女儿订了婚,郎才女貌,岁月静好。

 

这天未婚妻下楼夜跑,林冲出门买烟,正好撞见僻静处三四个年轻男子对未婚妻拉拉扯扯。林冲上前,把为首的肩胛一扳过来,喝道:“调戏良人妻子,当得何罪!”

 

拳头捏紧了,却认得这是上司高太尉的心肝宝贝高衙内,这一拳就只能再松开。

 

高衙内喷出一口酒气:“林冲,干你屁事!要你来管!”

 

旁边人认出来了:“哈哈误会,误会哈哈。”

 

 

万花从中过,一叶不放过的高衙内,本来也算阅尽人间春色的人,可不知为甚么,见了林冲未婚妻一面之后竟然色授魂与、不能自拔。

 

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这是经过劳动人民长期实践证明了的颠扑不破的真理。越是得不到,就越想得到。高衙内居然为了林冲的女友茶饭不思、憔悴消瘦起来,于是有人给他出了个主意。

 

这天林冲的同事陆谦约林冲喝酒,说林冲,你的级别早该升了吧。

 

林冲说是啊,可惜空有一身本事,屈沉在小人之下,还要受腌臜鸟气。跟着把高衙内调戏未婚妻的事复述一遍。




陆谦笑着说一定是因为衙内有脸盲症,哈哈误会。

 

他话锋一转,只是我听说衙内这个人,也不是随便谁都会看上的。他摸过的美女,比我们见过的新兵都多。好多人升得快,还不是因为遂了衙内的意,衙内高兴就等于高太尉高兴。尤其像你这样的人才,一直升不上去,对国家对你自己,都不是什么好事嘛。哈哈哈我喝多了,你别多心,我不是那个意思。

 

林冲回去,辗转反侧,一夜无眠。

 

 

周一上班,林冲接到高俅电话:速来我办公室。

 

林冲提心吊胆地走进白虎堂,高俅亲切地接见了他。

 

“林冲同志,组织上一直都很注重后备干部的培养,我也一直很看好你。你知道,就算是一条内裤、一张卫生纸,都有它的用途,何况是你这样年轻有为的干部。年轻人嘛,要历练历练才能尽快成长起来。现在告诉你一个好消息:班子经过慎重考虑,决定派你下基层锻炼,这是组织上对你的器重,机会难得哦。”

 

于是林冲就从帝都汴梁去了河北沧州,执行一项很重要的任务:看管大军草料营。这一去就是两年。

 

林冲一走,高衙内向林冲的女友展开了猛烈攻势。林冲的未婚妻不堪其扰,她选择了离开。等林冲再联系上她的时候,她已经嫁了人、生了孩子。

 

林冲怀揣家传的宝刀,从沧州赶回了汴梁。



 

高衙内今天办结婚酒席,当然不会邀请林冲。林冲是自己去的。

 

当高衙内走到这桌来敬酒的时候,林冲伸手,握住了刀。

 

 

婚礼现场的监控视频显示:高衙内正在接受贺礼的时候,一个人冲了过去,一刀直插心脏,衙内当场毙命。

 

经开封府调查,行凶者的女友因两年前高衙内的缘故最终与其分手,故此引发了婚宴血案。

 

虽然舆论一片刀下留人之声,但这个叫林冲的人最终还是被判了死刑,经过核准后立即执行。

 

开封府是这样解释的:

 

1、跟突发性激情犯罪不同,林冲是蓄意报复杀害高衙内。两年以来,林冲精心选择了作案时机、准备了杀人凶器,显示出极深的主观恶性。

 

2、持刀作案,手段残忍。根据尸检,这一刀直接刺穿心脏,是万无一失的致命伤。现场血流遍地,凶犯在光天化日之下公然残杀被害人,行径令人发指。

 

3、杀人后持刀抗拒群众抓捕。凶犯林冲杀人后驾车逃跑,在场群众试图拦截,林冲不但拘捕,反而下车恐吓在场群众 ,并挥刀威胁,显示出极大的人身危险性。

 

4、刻意选择在婚礼时作案。婚礼是一个人一生中最重视、最重要的时刻之一,林冲刻意挑选亲朋好友、欢聚一堂的喜庆时刻,当着众多伴郎伴娘的面持刀行凶,引起极大的恐慌和愤慨,影响特别恶劣。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高衙内的身份和为人不是本案的关键。就算他举止不端、行为失措,也不能成为林冲藐视法律、肆意杀人的理由,更不能成为对林冲杀人行为从轻处罚的情节。案件升堂时,当时在场群众富安、陆谦和差拨等联名请愿,要求依法严惩林冲。

 

总之,林冲持刀当众杀人,手段极其残忍,罪行极其严重,情节特别恶劣,不杀不足以平民愤。在一个法治国家,任何事情都是要讲证据讲法律的,任何理由都不足以成为故意杀人的借口。

 

林冲不知道这些解释,反正他早已抱定了必死之心。只是在上路的前一晚,他写了一首绝命诗:

 

仗义是林冲,为人最朴忠。 江湖驰闻望,慷慨聚英雄。 身世悲浮梗,功名类转蓬。 他年若得志,威镇泰山东!


董超和薛霸看了,不由得嗤笑:“写诗有用的话,还要法律干嘛?林冲啊林冲,不杀高衙内你会死啊?”

 

早上7点,林冲的家属见了他最后一面,见完就行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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