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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域共青团改革|彭山区委巡察办启动 “党建带团建”机动巡察工作
为扎实做好全国县域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试点,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继9月区委巡察办、团区委联合出台了全省首个《基层党组织党建带团建、队建巡察细则》(←点击文字查看链接),近日,彭山区再次将工作做深做实,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彭山区人民法院等12个单位启动 “党建带团建”机动巡察工作。
11月23日上午,彭山区召开“党建带团建”机动巡察工作部署会,巡察办主任吴勇、团区委书记许蕾、区委第三巡察组组长张锦刚以及彭山区人民法院等12个单位的分管领导参会。
会议从巡察内容、工作方式以及其他注意事项等方面做了安排部署,就如何开展好巡察工作提了具体要求。
会议强调,一是要提高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巡察整改工作当作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积极推进巡察整改工作责任落实、措施落实;二是要精心组织,全力配合。积极向巡察组如实反映情况、提供相关材料;三是要接受监督,认真整改。要以此次巡察为契机,认真查摆党建带团建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找准下步工作的着力点,全面提升基层团、队工作组织建设。
(一)巡察内容
(二)巡察对象
彭山区人民法院、彭山区教育体育局、彭山区民政局、彭山区人力和社会资源保障局、彭山区交通运输局、彭山区农业农村局、彭山区行政审批局、彭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彭山区融媒体中心、彭山区公义镇、彭山区观音街道办、彭山区江口街道办。
(三)巡察方式
编辑|李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