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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耕地坡度调查成果国家级核查技术规定》出台
耕地坡度是耕地资源的重要属性,直接关系到耕地保护政策制定、耕地生产能力评价等工作。近日,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耕地坡度调查成果国家级核查技术规定》,明确了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耕地坡度调查成果国家级核查的目的、方法、原则、要求、流程、评价等。
为进一步保障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坡度调查成果的准确性、真实性,近日,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耕地坡度调查成果国家级核查技术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依据采用抽样方式核查、采用同源DEM数据核查、采用相同坡度计算模型核查基本原则,利用基础测绘数字高程模型(DEM)数据,通过内业叠加对比计算等技术,对各省级三调办提交的耕地坡度调查成果进行国家级核查。
《规定》明确了耕地坡度调查成果国家级核查的主要流程。对批成果进行抽样,确定核查单元;采用与“三调”坡度图生产同源的DEM和坡度计算模型,逐格网计算坡度,进行坡度分级处理,生成矢量化的坡度分级数据;对于提交坡度图的,利用坡度分级数据对坡度图进行对比核查,并进行成果评价,形成坡度图核查报告;对于提交坡度图的,利用坡度图对耕地图斑坡度属性信息进行对比核查;对于未提交坡度图的,直接利用坡度分级数据对耕地图斑坡度属性信息进行对比核查。核查后进行成果评价,形成耕地坡度核查报告。
责任编辑:林冬娜、邓小云
文章来源:自然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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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
http://gi.mnr.gov.cn/202004/t20200424_25097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