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高管注意了,你的任职资格考试内容变了!
来源:今日保条 作者:小保
导读:银保监会发布《关于2020年度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考试内容变更的通知》。
前天,银保监会发布了《关于2020年度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考试内容变更的通知》,对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考试内容于近期进行了部分调整。此次考试内容调整后,所有的法规文件考查内容更新至2020年1月1日。
为方便阅读,小保做了一个目录:
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 公共知识变更内容
涉及岗位说明:公共知识部分变更内容涉及到所有类型保险机构的所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一、形势政策新增内容
新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2020 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 2019 年度国务院常务会议、中央财经委员会会议、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会议关于银行业保险业有关工作精神的试题和2020 年全国银行业保险业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精神试题。具体内容请参考相关会议公开报道。
二、规范性文件新增范围
1.《中国银保监会关于推动银行业和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银保监发〔2019〕52 号)
2.《中国银保监会关于银行保险机构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体制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银保监发〔2019〕38 号)
3.《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授权派出机构实施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9〕69 号)
第二部分 专业知识变更内容
一、公司治理变更内容
涉及岗位说明:此部分变动内容涉及到所有类型保险机构的所有高管人员。(董事、监事除外)
(一)新增内容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银保监发〔2019〕35 号)
(二)减少内容
关联交易相关文件内容:《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保监发〔2007〕24 号)、《关于执行<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08〕88 号)、《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 险公司关联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15〕36 号)、《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公司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16〕5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发〔2017〕52 号)
二、人身保险公司法人机构专业变更内容
涉及岗位说明:此部分内容涉及人身保险公司(含相互保险公司)高管人员。(董事、监事除外)
(一)新增内容
1.《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规范两全保险产品有关问题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9〕228 号)
2.《健康保险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9 年第 3 号)
3.《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管理办法》(银保监办发〔2019〕179 号)
(二)减少内容
1.中短存续期产品内容:《中国保监会关于规范中短存续期人身保险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发〔2016〕22 号)同时废止,《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人身保险精算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发〔2016〕76 号)、《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人身保险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发〔2016〕113号)中涉及“中短存续期产品”的相关内容。
2.《健康保险管理办法》(保监会令 2006 年第 8 号)
3.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相关内容:《关于规范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的通知》(保监发〔2006〕70 号)、《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管理的通知》(银监办发〔2009〕47 号)、《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合规销售与风险管理的通知》(银监发〔2010〕90号)、《关于印发〈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监管指引〉的通知》(保监发〔2011〕10 号)、《中国保监会 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销售行为的通知》(保监发〔2014〕3 号)、《关于银行类保险兼业代理机构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中介〔2016〕44 号)和《关于进一步明确保险兼业代理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中介〔2016〕58号)
三、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专业新增内容
涉及岗位说明:此部分内容涉及保险资产管理保险公司高管人员。(董事、监事除外)
(一)新增内容
1.《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保险资金参与信用风险缓释工具和信用保护工具业务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9〕121号)
2.《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保险资金投资集合资金信托有关事项的通知》(银 监办发〔2019〕144 号)
3.《中国银保监会关于保险资金投资银行资本补充债券有关事项的通知》(银保监发〔2019〕7 号)
4.《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保险资产负债管理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银保监发〔2019〕32 号)
(二)减少内容
《关于保险资金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发〔2014〕38 号)
四、外资保险公司专业变更内容
涉及岗位说明:此部分内容涉及外资财产险公司和人身保险公司高管人员。(董事、监事除外)
(一)新增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2019 年第 4 号)
(二)减少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保监会令 2004 年第 4 号)
五、人身险公司分支机构专业变更内容
涉及岗位说明:此部分内容涉及人身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中心支(分)公司、支公司、营业部、营销服务部高级管理人员。
(一)新增内容
1.《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规范两全保险产品有关问题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9〕228 号)
2.《健康保险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9 年第 3 号)
3.《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管理办法》(银保监办发〔2019〕179 号)
4.《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保险公司中介渠道业务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9〕19号)
(二)减少内容
1.中短存续期产品内容:《中国保监会关于规范中短存续期人身保险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发〔2016〕22 号)同时废止,《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人身保险精算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发〔2016〕76 号)、《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人身保险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发〔2016〕113号)中涉及“中短存续期产品”的相关内容。
2.《健康保险管理办法》(保监会令 2006 年第 8 号)
3.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相关内容:《关于规范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的通知》(保监发〔2006〕70 号)、《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管理的通知》(银监办发〔2009〕47 号)、《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合规销售与风险管理的通知》(银监发〔2010〕90号)、《关于印发〈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监管指引〉的通知》(保监发〔2011〕10 号)、《中国保监会 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销售行为的通知》(保监发〔2014〕3 号)、《关于银行类保险兼业代理机构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中介〔2016〕44 号)和《关于进一步明确保险兼业代理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中介〔2016〕58号)
六、财产险公司分支机构专业变更内容
新增内容:《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车险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9〕7号)
第三部分 岗位要求变更内容
一、董事、监事变更内容
(一)新增内容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银保监发〔2019〕35 号)
(二)减少内容
关联交易相关文件内容:《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保监发〔2007〕24 号)、《关于执行<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08〕88 号)、《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 险公司关联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15〕36 号)、《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公司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16〕5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发〔2017〕52 号)
二、董事会秘书变更内容
(一)新增内容
《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监管评估办法(试行)》(银保监发〔2019〕43 号)
(二)减少内容
《保险法人机构公司治理评价办法(试行)》( 保监发〔2015〕112 号)
三、外国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首席代表变更内容
(一)新增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2019 年第 4 号)
(二)减少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保监会令 2004 年第 4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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