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老龄办、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建立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自今年起在全省实施高龄津贴制度,2020年全省全面建立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普惠制度。
其他
今年起,四川省实施高龄津贴制度,80岁以上见者有份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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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好消息
发布哥收到一个好消息
忍不住要分享给大家
发放对象:具有四川省户籍,符合条件的80周岁以上老年人。
发放标准:80-89周岁低收入老年人,每人每月不低于25元;90-9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10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
高龄津贴的申请按照自愿申请原则。对本人及代理人提出的高龄津贴申请,严格按照村(居)受理,乡镇(街道)审核、县(市、区)审批的方式,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审批同意纳入高龄津贴发放范围,对不符合条件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此外,《通知》也规定了
停止发放高龄津贴的四种情形
一是高龄老年人死亡的;
二是高龄老年人户籍迁出户籍所在地的;
三是申请材料弄虚作假的;
四是其他不符合发放条件的。
怎么样
是不是个好消息呢!
来源:四川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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