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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8年10月23日乐山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提名,免去:
雷家兴的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根据乐山市人民政府市长张彤提名,
决定任命:
肖瑶伦为乐山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罗 红为乐山市投资促进和外事侨务局局长;
曾 剑为乐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陈林强为乐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兼任)。
决定免去:
肖瑶伦的乐山市财政局局长职务;
罗 红的乐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职务;
谭春秋的乐山市投资促进和外事侨务局局长职务;
张德全的乐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根据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雪梅提请,免去:
王伦刚的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根据乐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龚毅提请,免去:
唐琪的乐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来源:乐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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