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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抗疫期间6项措施全力服务建设项目使用林地

乐山发布 2020-09-07


  3月3日,记者从市林业园林局获悉,根据省林草局的有关文件精神,该局采取措施,扎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和自然保护地准入工作,全力服务国家和省重大建设项目。


疫情防控急需使用林地

可“先建后批”




  项目用地前,可以适当方式告知和征询土地权属人意见,并按规定给予补偿。涉及建设项目永久使用林地的,在国家和省解除新冠肺炎应急响应后6个月内补办使用林地审核手续。涉及建设项目临时使用林地的,在使用完成后及时恢复林业生产条件,交还原林地使用者,不再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脱贫攻坚项目使用林地

可“边建边批”




  在深度贫困县建设基础设施、脱贫(移民)攻坚、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使用林地,不涉及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按照“边建边批”政策使用林地,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即可。


国省重点项目使用林地

可先行使用




  对《2020年全省重点项目名单》中省政府明确近期开工建设的铁路、高速公路、机场、能源、水利类重点项目,因疫情防控原因无法及时办理使用林草地行政许可的,允许先期开工建设部分先行使用林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除外),待国家和省解除新冠肺炎一级应急响应后,及时与整体工程一并办理使用林地行政许可手续。


生猪养殖使用林草地

可委托办理




  疫情省级应急响应期间,我市市中区、犍为县、井研县等3个生猪养殖重点区、县生猪养殖征占用林地的,省林草局委托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办理使用林地2公顷(含)以下生猪养殖使用林地行政许可试点,严禁批准在自然保护地内新建生猪养殖项目。


建设项目进入自然保护地

可“边建边批”“先建后批”




  防控和治疗新冠肺炎急需建设项目、深度贫困县脱贫攻坚项目、省政府明确急需开工建设重点项目,涉及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湿地公园等自然保护地且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禁止性条款规定的,均可实行“边建边批”“先建后批”,在国家和省解除新冠肺炎应急响应后6个月内由项目业主申请补办自然保护地准入手续。


开通绿色通道

简化办理程序




  疫情应急响应期间,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实行申请即评审;建设项目进入自然保护地影响评价报告实行通讯评审,取消专家现场考察论证环节。对国家和省重点项目使用林地行政申请的,开辟绿色通道,实行即到即受即审。


(吴映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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