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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请记牢!森林防火“十不要”
清明将至,气温迅速回暖,野外风干物燥,是森林火灾的高发期,特此提示您:进入林区必须严格遵守森林防火“十不要”规定。
一、不要携带火种进山。
二、不要在林区吸烟、用火把照明。
三、不要在山上野炊、烧烤食物。
四、不要在林区内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
五、不要炼山、烧荒、烧田埂草、堆烧等。
六、不要让特殊人群和未成年人在林区内玩火。
七、不要在野外烧火取暖。
八、不要乘车时向外扔烟头。
九、不要在林区内狩猎、放火驱兽。
十、不要让老、幼、弱、病、残者参加扑火抢险。
来源:川报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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