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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请记牢!森林防火“十不要”

乐山发布 2020-09-07



清明将至,气温迅速回暖,野外风干物燥,是森林火灾的高发期,特此提示您:进入林区必须严格遵守森林防火“十不要”规定。


一、不要携带火种进山。


二、不要在林区吸烟、用火把照明。


三、不要在山上野炊、烧烤食物。


四、不要在林区内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


五、不要炼山、烧荒、烧田埂草、堆烧等。


六、不要让特殊人群和未成年人在林区内玩火。


七、不要在野外烧火取暖。


八、不要乘车时向外扔烟头。


九、不要在林区内狩猎、放火驱兽。


十、不要让老、幼、弱、病、残者参加扑火抢险。



来源:川报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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