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这些优惠,如何申报看这里
(文末点击阅读原文
进入四川省电子税务局网站)
疫情期间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
那么电子税务局
要怎么操作呢?
一起来查看~
疫情期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
电子税务局操作指引篇
税收减免核准
1.进入【税收减免核准】
(1)登录后进入首页,可通过【疫情期间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温馨提示】的弹窗【去申请】,进入【税收减免核准】
(2)点击【我要办税】-【税收减免】-【税收减免核准】,只有纳税人状态为“03 正常”的可以进入该功能。
2.进入【减免税核准】功能
选择征收项目、受理税务项目,下列描述都针对税务事项选择了“SXA031901117 抗击疫情地方减免房产税、SXA031901118 抗击疫情地方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情况。
3.点击“下一步”进入“优惠信息填写”
减免征类型默认带出“免征”,减免有效期起止默认带出“2020-02-01”与“2020-04-30”,不可修改,点击“下一步”进入“上传附报资料”页。
4.上传附报资料页
5月期间,该减免税事项为预减免事项,附报资料可不上传,直接进入下一步“预览提交”页。
5.点击“下一步”进入预览页
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直接提交成功。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采集
进入
【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税源信息采集】
功能
1.在提交成功页可点击链接直接进入【城镇土地使用税 房产税税源信息采集】功能。
2.登录后进入首页,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采集】。
房产税税源信息采集
房产税税源信息采集
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
信息采集维护操作雷同
这里仅列举
房产税税源信息采集维护操作
城镇土地使用税信息采集维护操作
就不再赘述
1.新增房源,点击“房产税房源明细”切换到房屋信息,可以点击“新增房屋”按钮,增加房屋信息。
2.已有房源数据,点击操作栏“应税信息”进入房屋应税信息页。
房屋应税信息(从价)
1.新增房源,点击“增加行”按钮增加减免税信息,选择“抗击疫情地方减免房产税”,已有房源信息,点击【应税明细】,进入税源信息维护。
2.已有房源信息,进入【应税信息】界面,房屋应税信息(从价),点击【变更】
3.进入【房源信息】界面,维护房源应税信息(从价),点击增行;选择“抗击疫情地方减免房产税”,系统会自动带出“减免起止时间起始月份”与“减免起止时间终止月份”为“2020-02-01”与“2020-04-30”;输入“减免税房产原值”(房产原值-出租房产原值),系统会自动计算出“月减免税金额”。若该企业未进行减免核准申请,不能使用,需先进行该减免事项的税收减免核准,系统会自动跳转减免税核准界面。(操作见税收减免核准)
4.选择变更时间为享受疫情减免政策的上个月最后一日,对于2月1日以来税源信息无变化的,一般选择2020年1月31日。(对于疫情期间(2月1日以后)税源信息发生变化的,如纳税人新购房产,选择变更时间为购买房产的当月最后一日)
5.点击保存,系统将根据“减免起止时间起止月份”将应税信息分为三段。重点确认(a)税源信息是否拆分为1月、2-4月、5-6月3段,(b)2-4月税源信息的税源减免事项数量是否为1。
房屋应税信息(从租)
1.无以往年度房源信息,点击“增加行”按钮增加减免税信息,选择“抗击疫情地方减免房产税”,有房源信息,点击【应税明细】,进入税源信息维护。若该企业未进行减免核准申请,不能使用,需先进行该减免事项的税收减免核准,系统会自动跳转减免税核准界面。(同房屋应税信息(从价))
2.进入【应税信息】界面,房屋应税信息(从租),点击“变更”
3.进入【房源信息】界面,维护房源应税信息(从租),点击增行;
选择“抗击疫情地方减免房产税”,系统会自动带出“减免起止时间起始月份”与“减免起止时间终止月份”为“2020-02-01”与“2020-04-30”;
输入“减免税租金收入”,输入“减免税房产原值”,填写的值不能大于“申报租金收入*(减免起止时间月份/申报租金所属期起止月份)”,若大于,弹窗提示,并将填写的“减免税房产原值”自动修改为“申报租金收入*(减免起止时间月份/申报租金所属期起止月份)”,系统会根据“减免税房产原值”计算出“月减免税金额”。
4.点击保存,系统将根据“减免起止时间起止月份”将应税信息分为三段。重点确认(a)税源信息是否拆分为1月、2-4月、5-6月3段,(b)2-4月税源信息的税源减免事项数量是否为1。
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申报
1.土地、房屋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进入申报表”按钮可进入【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申报】功能
2.查验申报减免数据是否准确后,点击确定
来源:乐山税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