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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波新规6月起实施!

乐山发布 2020-09-04







我国卫生与健康领域第一部基础性、综合性的法律将施行


骑摩托车不戴头盔将被处罚


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将覆盖全国……




即将到来的6月

又有一大波新规将影响你我生活

一起来看看吧!


全国性新规一览


公民的健康权利有了立法保障

2019年12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该法将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卫生与健康领域第一部基础性、综合性的法律。

为了增强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和健康促进各项措施的制度刚性,多项“制度”被写进这部法律。例如,国家建立健康教育制度,保障公民获得健康教育的权利,提高公民的健康素养。国家实行预防接种制度,加强免疫规划工作。

2020年1月1日,四川武胜中医医院,一台剖宫产手术正在进行。夏俊林 摄(视觉四川)

该法还融入了多项医改成果。例如,国家推进基本医疗服务实行分级诊疗制度;国家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建立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国家采取多种措施,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依法举办医疗卫生机构。

暴力伤医、药品质量、院前急救……对于群众关切,该法也作出回应。例如,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威胁、危害医疗卫生人员人身安全,侵犯医疗卫生人员人格尊严。公共场所应当按照规定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设施。

骑摩托车不戴头盔将被处罚

今年4月,公安部交管局下发通知:自2020年6月1日起将在全国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即严查骑摩托车不戴头盔,骑电动车不戴头盔以及开车不系安全带的行为。

交通管制部门明确,对不佩戴头盔的行文,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给出处罚:驾驶摩托车时,驾驶人未佩戴安全头盔,记2分,罚50元,承运人没有带头盔的罚50元;对于电动车驾驶人和电动车乘坐人没有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公安交警将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同时,交通管制部门明确,对于开车时后排不系安全带的情形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可处以200元罚款。

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将覆盖全国

公安部在16个城市试点基础上,在全国分两批推广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为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以及相关行业和管理部门提供电子证照服务。第一批已于4月25日起推行,第二批将自6月20日起推行,包括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安徽、福建、江西、河南、广西、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15个省(区),实现全国全覆盖。

推行检验标志电子化,通过全国统一的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发放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将更加便利群众企业申领、出示和使用。机动车所有人可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或“交管12123”手机APP申领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属于6年内的免检车辆,可以直接在网上申领检验标志电子凭证。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分为在线出示、离线出示和打印出示等3种出示方式,便利机动车所有人或驾驶人在不同场景应用。

《中国人民银行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施行

6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国人民银行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施行,该办法完善并细化了行政许可的受理、审批流程。

修订后的办法弥补了行政许可在线办理依据不足问题,有利于借助信息化手段提升行政许可办理效率。该办法还专门设置了主要适用于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相关许可证或者资格证书变更记载事项等的简易程序,将这些许可事项的审批时限压缩至受理后5日内,有利于提高审批效率,降低办事成本,减轻申请人负担。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授权进一步明确了执法检查、行政处罚等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四川省新规关注


四川农村宅基地管理执行新规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下发《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和住房建设管理的通知》,6月1日起施行。

《通知》规定,经批准用地建房的农户,自申请批准之日起,原则上2年内完成建房;住宅建成后应拆旧的,原则上在通过乡镇政府验收后90天内拆除旧房,原有宅基地交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排使用,能复耕的必须复耕。通过验收的农户,在拆除旧房并将原有宅基地交还村集体后,可依法依规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


来源:川报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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