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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视公告

乐山发布 2020-09-04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部署安排,省委第十二巡视组从2020年6月1日—7月31日对乐山市开展巡视。巡视的主要对象为市委和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党组领导班子及成员,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乐山职业技术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巡视组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巡视工作方针,牢牢把握政治巡视定位,紧扣“四个落实”开展巡视监督。




  巡视期间,省委巡视组设专门值班电话:18200309823;邮政信箱:四川省乐山市A001邮政信箱;电子邮箱:scxs12z0001@sina.com。同时,在乐山市信访局(乐山市市中区月咡塘街31号)和乐山市营商环境服务管理局(乐山市市中区凤凰路中段548号)分别设置意见箱,在乐山市心连心服务中心(乐山市市中区太白路1169号)设置省委巡视组信访接待点。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8:00—20:00。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省委巡视组主要受理反映乐山市市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视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地区、部门认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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