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来啦!
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乐山市已建立工会组织的小微企业,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及时足额拨缴工会经费后,实施全额返还;暂未建立工会组织已缴纳建会筹备金的小微企业,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及时足额拨缴建会筹备金,待小微企业工会组建、取得工会法人资格证书和设立工会经费银行账户后,实施全额返还企业建会筹备金余额部分。
重点来啦!
如何申请?
申请时间?需要准备哪些材料?赶快来了解一下
一、政策依据
《四川省总工会关于落实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的实施细则》、《乐山市总工会办公室关于落实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二、小微企业划型标准
小微企业界定标准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2011年6月18日印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的小微企业划型标准。
三、对小微企业的支持政策
(一)已建立工会组织的小微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小微企业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及时足额拨缴工会经费后,实施全额返还。
(二)暂未建立工会组织已缴纳建会筹备金的小微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小微企业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 2%及时足额拨缴建会筹备金,待小微企业工会组建、取得工会法人资格证书和设立工会经费银行账户后,实施全额返还企业建会筹备金余额部分。
四、政策实施时限
2020年1月1日起,2021年12月31日止(所指时间为工会经费的所属期)。
五、申报时间
需申报的小微企业工会应分别于2020年6月30日、2021年6月30日前提出,一年一申请。逾期申报原则上不再办理。
六、申报材料
小微企业工会提出申请时,应一并报送以下材料:
1. 填报《四川省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建会筹备金)返还申报表》(以纸质件和电子文档两种方式填报,纸质件1份)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可免交税务登记证复印件)(1份);
4.企业工会依法取得的《工会法人资格证书》复印件或者上一级工会批准其成立工会(或者批准其工会领导班子选举结果)的批复文件复印件(1份);
5.上年度企业职工社保缴费明细表复印件(1份);
6.上年度企业资产负债表复印件(1份);
7.上年度企业利润表复印件(1份)。
备注: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工会公章(企业工会尚未刻制公章的,可由企业党组织或者行政代章)。
七、申报部门
小微企业工会将申报材料交由工会经费关系所属的地方工会进行资格审核。
乐山市总工会:2133418
市中区总工会2112306
五通桥区总工会3358878
沙湾区总工会3441772
金口河区总工会2711097
峨眉山市总工会5522234
犍为县总工会4221238
井研县总工会3721011
夹江县总工会5662541
沐川县总工会4602528
峨边彝族自治县总工会5222925
马边彝族自治县总工会4511053
乐山高新区工会2596991
申报
流程
小微企业
工会申报
向工会经费关系所属的地方工会
资格审核
由工会经费关系所属的地方工会审核
经费返还
由市总工会财务部返还
来源:乐山市总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