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关于加快补齐“三农”领域短板 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实施方案

乐山发布 2020-09-03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切实做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今年脱贫攻坚战圆满收官、农村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以巩固提升脱贫质量为重点,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一)切实巩固脱贫成果。严格落实“摘帽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的要求,制定实施扶贫专项、深度贫困县脱贫攻坚专项年度方案,巩固现有19.6万已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59个已退出贫困村、4个摘帽贫困县成果,稳定实现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全面落实教育、健康、社会保障等各项政策,深入推进“学前学会普通话”行动扩大试点,深化实施劳动收入奖励计划、青少年教育促进计划、“集中供养+居家救助”。持续加强东西部扶贫协作、定点扶贫、对口帮扶和驻村帮扶。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力度。

  (二)着力提升脱贫质量。强化问题整改,抓好落实“两不愁三保障”回头看大排查和“三落实”“三精准”“三保障”回头看成果运用,同步抓好中央、省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成效考核、第三方评估等反馈问题整改。强化农业产业扶贫和消费扶贫,持续推进“百企帮百村”,加强致富带头人培育,完善产业扶贫带贫益贫机制和扶贫产品销售体系。强化就业扶贫,规范扶贫车间和扶贫公益性岗位管理,加大转移就业力度,确保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家庭至少有1人就业。强化防贫防返贫,常态化开展“回头看”“回头帮”,及时做好边缘户、监测户和新出现特殊困难户的监测和帮扶。加强对非贫困县、非贫困村脱贫攻坚的支持。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

  (三)抓好总结宣传和普查工作。全面系统总结展示乐山脱贫攻坚实践创造和历史成就。组织开展脱贫攻坚系列宣传报道,讲好脱贫攻坚乐山故事。依规开展脱贫攻坚评选表扬(彰)和第七个扶贫日系列活动。深入实施精神扶贫,持续巩固移风易俗成果,加大扶志扶智力度,更好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做好涉贫舆情引导和处置工作。持续加强暗访督导,配合做好国家脱贫攻坚普查工作。

  (四)做好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脱贫攻坚任务完成后,扶贫工作重心转向解决相对贫困,扶贫工作方式由集中作战调整为常态推进,推动减贫战略和工作体系平稳转型。探索建立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把解决相对贫困问题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安排,将有效的、管长远的脱贫攻坚举措逐步调整为支持乡村振兴的常态化帮扶措施。


二、以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为重点,加快建设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五)稳定粮食生产。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做到稳政策、稳面积、稳产量,确保2020年粮食播种面积达到331.8万亩以上,粮食总产量达到123.3万吨以上,油料产量达到8万吨以上。以全市181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和井研县、犍为县等粮食主产县为重点,加快推进粮油产业体系建设。推动实施“优质粮食工程”和“天府菜油”行动,支持推广国标二级以上优质稻、双低优质油菜、青贮饲用玉米、专用马铃薯等优质品种,发展生态循环综合种养模式。提升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重大植物疫情监测预警,严控严防草地贪夜蛾等重大病虫害。落实产粮大县奖励政策,优先安排农产品加工用地指标。支持产粮大县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耕地指标跨区域调剂使用,调剂收益按规定用于建设高标准农田。优化完善粮食补贴政策,新增粮食补贴向主产区、主产县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

  (六)全力抓好生猪稳产保供。压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强化县级抓落实责任,力争2020年全市生猪出栏300万头以上。落实各项扶持政策,优化生猪生产布局,加快推进生猪产业化项目建设,提升中小养殖场(户)标准化养殖水平,推动生猪产业转型升级,全年建设标准化养殖场50个以上。加强对中小散养户的防疫服务,引导中小养殖场(户)以村镇为单位构建封闭的自繁自养体系。加快生猪屠宰企业提档升级规范化建设,引导生猪屠宰加工向养殖集中区转移,推进“运猪”向“运肉”转变。建立畜禽养殖基本用地保底管理制度,满足畜禽养殖设施多样化用地需求,保障生猪养殖生产的废弃物处理等设施用地需要。稳妥开展生猪活体抵押贷款试点和生猪价格保险试点。压实非洲猪瘟防控各级主体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严格落实防控措施,推进非洲猪瘟无疫区和无疫小区(场)建设。严厉打击违法贩运生猪行为。依托现有资源加强基层畜牧兽医体系建设,配齐配强技术力量,由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乡镇政府统一管理。

  (七)推进优势特色产业和先导性支撑产业发展。推进粮油、畜牧、茶叶、竹业、水果、蔬菜、水产、中药材等8大优势特色产业全产业链融合发展,夯实现代农业种业、现代农业装备、现代农业烘干冷链物流3大先导性产业支撑,逐步培育形成特色鲜明、结构合理、链条完整、全省领先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实施川竹“五大工程”,持续推动竹产业高质量发展,新(改)建竹林基地3.6万亩,创建省级现代竹产业示范基地2个、现代竹产业园区1个、竹林小镇1个、翠竹长廊2条,实现竹业综合产值90亿元。推广中药材生态种植,提升道地药材品质。加快培育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订单农业、入股分红、托管服务等方式,将小农户融入农业产业链,全年新增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120家以上。健全面向小农户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创建省级农业社会化服务示范县1—2个。深入实施品牌建设“五大工程”,做大做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重点企业自主品牌、重要农产品品牌。加强古镇古村落古民居保护和乡村非遗保护传承。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引机入川”计划,主要农作物机械化率达到56%。启动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烘干物流设施建设工程。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供销社、邮政快递企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产地分拣包装、冷藏保鲜、仓储运输、初加工等设施,对其在农村建设的保鲜烘干仓储设施用电实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继续开展现代农业园区考评激励,全年培育省级现代农业园区3个,力争创建认定市级现代农业园区6个、县级现代农业园区22个,新培育市级重点龙头企业10家。

  (八)大力开展农田水利建设。严守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将永久基本农田作为国土空间规划的核心要素。完善耕地占补平衡责任落实机制,确保建设占用耕地及时保质保量补充到位。积极开展耕地质量保护,加快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全年新增高标准农田19.6万亩,同步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72万亩。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清查,编制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推动高标准农田在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优先布局建设。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统筹整合相关涉农资金,确保高标准农田财政补助资金每亩不低于3000元。加快完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和水治理制度体系,推动沫江堰重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建设,推进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开展小型水库维修养护工程,为农业产业发展提供水源保障。

  (九)构建农民持续增收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农民增收县(市、区)委书记和县(市、区)长负责制,实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5%。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完善利益联结机制,通过就业带动、订单农业、保底分红、股份合作等形式,让农民合理分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增加农民经营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落实《乐山市促进农民工返乡创业工作实施方案》,持续开展“春风行动”,全力做好新形势下稳就业工作,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率稳定在70%左右。农民工失业后,可在常住地进行失业登记,享受均等化公共就业服务。加强农民工技能培训,实施劳务品牌培训和返乡创业“菜单式”培训,全年培训1.3万人。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排查整顿,执行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制度,落实根治欠薪各项举措,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落实进城务工农民同工同酬政策,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认真落实强农惠农各项政策,确保农民转移性收入保持连续和稳定。


三、以分类有序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为重点,加快建设“美丽四川·宜居乡村”

  (十)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工程。全面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各项目标任务,新建“美丽四川·宜居乡村”达标村450个。推进153个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示范村建设,稳步扩大农村卫生厕所覆盖面,力争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0%,新(改)建集镇(市场)公共厕所62座。实施新一轮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加强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全覆盖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健全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运输、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体系,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就地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确保95%以上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乡镇垃圾收转运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推进方案,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实现55%以上行政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大力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带动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7%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7%以上。以农村“四清四拆”为抓手,全面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实现农村村容村貌优化提升。

  (十一)建立“美丽四川·宜居乡村”建设长效机制。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健全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规划编制工作机制,强化空间规划与产业等相关规划的有机衔接,抓紧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规划,完成75个乡村振兴省(市)级示范培育村规划编制。落实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制度,健全村民参与村规划建设机制,建立规划“留白”机制。鼓励各县(市、区)申报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积极争取中央和省专项资金支持,用于符合规定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鼓励金融机构将县域新增贷款重点支持特色小城镇、特色村庄、特色产业建设。建立以县级政府公共财政主导、村民委员会和村民自筹、受益主体付费、社会资金支持的乡村清洁经费多元化投入保障机制,实现村民小组专职保洁员全覆盖,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管护机制等积分奖励制度。建立“厕污共治”长效利用和管护机制。推广城镇周边就近接入污水管网、聚居区建设集中污水处理站的治理模式。加大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力度,新建水美新村65个。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要求纳入各地村规民约。

  (十二)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抓好“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提质扩面,推动“示范乡镇、示范村、示范路”建设,促进区域内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健康发展。在完成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硬化路和通客车任务基础上,有序推进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组)等通硬化路建设,支持村内道路建设和改造,新(改)建农村公路1000公里。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机制,实施农村公路县乡村三级“路长制”。全面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任务,采取“以大带小、以城带乡,以大并小、小小联合”的方式,在人口相对集中的地区推进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基本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加强农村电网保障能力建设,力争完成农网改造升级1500公里。推进农村能源结构调整,加大对规模化大型沼气、太阳能利用等技术的推广应用,逐步推动天然气向农村覆盖。

  (十三)推进乡村信息化建设。实施数字乡村战略,加快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物联网、人工智能、5G、智慧气象等现代信息技术在农业领域应用。扩大电子商务进农村覆盖面,支持供销社、邮政快递企业等延伸乡村生产生活服务网络,科学整合乡村电商服务站点、益农信息社、物流配送站点等资源,推动农产品进城、工业品下乡双向流通,构建县乡村三位一体配送销售网络渠道,年内实现每个村电商全覆盖。全面实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加快建设完善“智乐山”APP等服务平台,推进“电信普遍服务试点”“智慧乡村”“宽带乡村”等建设。积极争取省级县域数字农业试点。

  (十四)加强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加快实施绿秀嘉州九大绿化行动,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全年完成营造林49万亩,实现森林覆盖率达到60%、国土绿化覆盖率达到75%。落实农业生产“一控两减三基本”要求,做好农用地分类管控利用,全市废旧农膜回收率达到80%、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强化自然资源保护管理。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和乡村绿化美化。抓好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水生生物保护工作。加快实施中小河流治理、山洪灾害水毁工程修复。进一步压实各级河(湖)长责任,健全完善村级河(湖)长制工作体系,强化日常巡查保洁,开展市级“一河(湖)一策”管理保护方案(2021—2025年)编制工作。完善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制度,开展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集中排查整治,促进农村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积极开展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试点申报工作。

  (十五)补齐农村公共服务短板。科学规划乡镇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实施“一乡一公幼”建设,每个乡镇至少建设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0%以上。修订完善《乐山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试行)》,做好农民工随迁子女就学保障。全面推行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县管校聘”,继续实施中小学教师支教工作。落实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政策。办好县级医院,推进标准化乡镇卫生院建设,改造提升村卫生室,消除医疗服务空白点。稳步推进沐川县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试点工作。对应聘到艰苦边远地区乡村工作的应届高校医学毕业生,给予大学期间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进一步完善全市统一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适当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推动全市范围内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持续推动进城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探索推动农业产业化从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重点发展面向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人、残疾人和其他特殊困难群体的关爱帮扶等服务。推动实施乡村文化振兴“百千万工程”,推进乡村文化服务提质增效。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


四、以加强资源要素保障为重点,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和开放合作

  (十六)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落实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推广颁发土地经营权证做法,依法平等保护土地承包者和农业经营者的权益。在农民自愿前提下,鼓励结合农田基本建设项目组织开展互换并地,实现土地连片耕种。积极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基本完成“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采取自营、出租、入股、合作等多种方式,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全面落实市县主导、乡镇主责、村级主体的宅基地管理机制,加强对乡镇审批宅基地的监管,防止土地占用失控。依法稳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完善乡村产业发展用地政策,明确用地类型和供地方式,实行分类管理。将农业种植养殖配建的保鲜冷藏、晾晒存贮、农机库房、分拣包装、废弃物处理、管理看护房等辅助设施用地纳入农用地管理,根据生产实际合理确定辅助设施用地规模上限。农业设施用地可以使用耕地。新编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应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各县(市、区)按不低于省上下达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总量的8%单列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用地。探索以乡镇为基本实施单元,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可以通过入股、租用等方式直接用于发展乡村产业。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审批进行全面梳理,简化审批审核程序。

  (十七)创新乡村振兴投入保障机制。落实财政支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指导和督促各县(市、区)每年公共财政支出中对乡村振兴投入达到8%,确保财政投入与补上“三农”领域短板目标任务相适应。各县(市、区)政府要在一般债券支出中安排一定规模,支持符合条件的乡村振兴项目建设。各县(市、区)应有序扩大用于支持乡村振兴的专项债券发行规模。按照“取之于农、主要用之于农”要求,落实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进一步提高农业农村投入比例的政策规定。实行财政涉农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集中投入、各负其责、形成合力”的原则,统筹整合使用涉农资金。完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长效机制。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坚持县域法人地位。开展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评估,引导各金融机构合理配置信贷资源,加大乡村振兴信贷投放,涉农金融机构单列支农信贷计划,优先保障全市乡村振兴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信贷需求。支持法人金融机构发行“三农”、绿色、小微金融债,拓宽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资金来源,推动法人金融机构开展涉农、小微企业信贷资产证券化,盘活信贷资产支持乡村振兴。统筹推进乡村振兴“川农贷”工程和“政担银”工作,落实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金制度,充分发挥涉农担保公司作用,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支持农业产业发展。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按规定享受现行小微企业相关贷款税收减免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开展温室大棚、养殖圈舍、大型农机、土地经营权依法合规抵押融资。抓好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措施落实,提高农业保险服务能力。继续实施国有经济支持乡村振兴计划,优化国有资本布局,整合市级国有涉农资源、资产,做大做强市级农业投资企业,鼓励农业投资企业参与市县乡村振兴项目建设和运营,发挥农业投资企业在乡村振兴工作中的投融建运作用。优化乡村营商环境。在农村小型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中,依法采取村民自建、民办公助等方式,充分调动农民投入积极性。

  (十八)强化乡村发展人才保障。落实促进返乡下乡创业22条政策措施,实施优秀农民工回引培养工程,把优秀农民工逐步培养成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村社干部、职业农民。深入实施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培育行动,办好农村双创基地,将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农民工纳入一次性创业补贴范围。落实支持和鼓励县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业、水利、林业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落实县域内人才统筹培养使用制度。积极争取省专家服务团走进乐山,有组织地动员城市科研人员、工程师、规划师、建筑师、教师、医生下乡服务。贯彻落实城市中小学教师、医生晋升高级职称前,原则上要有1年以上农村基层工作服务经历等相关政策规定,在民族地区继续实施“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推行岗编适度分离机制,对卫生、教育等行业新招聘的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县招乡用”“县管校用”“乡聘村用”。推广公费师范生、免费医学生等高校毕业生定向服务基层的做法。建立县乡学校、医院帮扶制度,开展乡村实用人才“传帮带”。实施“两县一区”人才支持行动。继续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养计划,开展深化职业农民制度试点,培养新型职业农民1500人以上。

  (十九)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深入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采取“一县一团”的方式组建科技特派团,围绕我市现代农业“8+3”产业体系,组织实施一批农业科技项目,开展现代种业、高效种植、农产品精深加工、种养加一体化、农业机械化、信息化等优势特色农业产业技术集成创新与示范,推广运用农业科技成果。建设农业科技园区、“星创天地”等成果孵化转化平台,组建柑橘产业技术研究院、竹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等创新中心。落实农业科技创新激励相关政策,提高科技人员的科技推广和服务收益占比。充分利用“四川科技扶贫在线”平台开展农业农村科技服务。

  (二十)统筹推进其他各项改革。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加快推进国有农场、国有林区改革,深入推进户籍制度、农业水价综合等改革,继续完善和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深化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收储制度改革,完善地方粮食储备管理体制机制。深入推进井研县城乡融合发展综合改革试点。推动各项农村改革举措在现代农业园区集成,打造农业农村改革试验田。

  (二十一)扩大农业开放合作。抓好东西部扶贫协作,推进“飞地园区”建设。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参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区域合作,巩固省级出口茶叶质量安全示范区成效,抓好峨眉山市、夹江县直供港澳蔬菜基地建设,扩大高附加值特色优势农产品出口。深化成乐、渝乐区域合作,以乐山优质农产品资源为依托,通过农产品产销合作、企业对接、人才交流等方式,着力建成服务大成都的农产品供给基地。办好茶博会、药博会、旅博会、农民丰收节等特色节会,积极参与“川货全国行”“万企出国门”等市场拓展活动,不断提升乐山农产品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


五、以加强农村基层治理为重点,提高做好“三农”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十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入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推动理论学习与工作实践相结合。健全市县乡抓落实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落实党政一把手抓乡村振兴第一责任人制度。加强各级党委农村工作机构建设,切实履行决策参谋、统筹协调、政策指导、推动落实、督导检查等职能。发挥以市带县作用,把农村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科学编制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各县(市、区)委书记要当好“一线总指挥”,落实主要精力抓“三农”工作要求,推动“四个优先”全面落地落实。完善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决策机制,注重发挥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作用,落实县(市、区)政府向同级人大报告、向同级政协通报乡村振兴进展情况的制度。

  (二十三)完善村党组织领导村级治理体制机制。坚持县乡村联动,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把更多资源下沉到乡镇和村,提高基层治理效能。建立县级领导干部和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包村制度。加强村党组织书记监督管理,健全完善村务监督机制。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把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村干部基本报酬等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并向边远地区、民族地区倾斜。进一步完善以村民(代表)会议为基础的各项自治制度,推进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实践。全面实施村级事务阳光工程,完善党务、村务、财务“三公开”制度,推广“互联网+村级事务”阳光公开监管平台。加快平安乡村建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工作机制,建立县乡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中心,抓牢县乡村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推进“雪亮工程”“慧眼工程”建设和联网共享,深入开展“六无”平安村创建,加强农村网格化管理服务,推动乡村治理有效、安定有序。全面推进农村社会组织发展。实施农村基层党建“整乡推进、整县提升”示范创建和乡村治理示范点创建行动,培育一批省级示范乡镇、示范村。做好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

  (二十四)建立健全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机制。加快集体资源资产“三权分置”改革,积极盘活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推动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有序开展集体成员身份确认、集体资产折股量化、股份合作制改革、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等工作,基本完成全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任务。探索建立符合市场规律和现代经济发展要求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治理结构,建立成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制度,健全经营、管理、监督、分配机制。探索拓宽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强化集体资产管理。采取“六个一”机制,抓好中央和省扶持村发展。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供销社、农民合作社“三社融合”发展试点,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村党组织提名推荐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层负责人,选配好经营管理人员和发展带头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要加强与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工商资本的联合与合作,把小农户带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依规接受监察审计等监督。健全与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合作机制,加快构建市县乡全覆盖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体系。

  (二十五)加强农村干部队伍建设。完善“三农”工作干部队伍培养、配备、管理、使用机制,落实关爱激励政策。健全农村干部队伍培养锻炼制度,选派优秀干部到县乡挂职任职、到村任第一书记,把到农村一线工作锻炼、干事创业作为培养干部的重要途径,注重提拔使用实绩优秀的农村工作干部。实施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优化提升行动,严格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备案制度,全面推进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积极推行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深入实施村级后备力量培育工程,每个村回引优秀农民工2名以上,培养发展后备力量2名以上,优秀农民工村党组织书记占比达到50%以上。建立第一书记派驻长效工作机制,全面向贫困村、软弱涣散村和集体经济空壳村派出第一书记,并向乡村振兴、综治维稳任务重的村拓展。农村工作干部要增强做群众工作的本领,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基层,认真倾听农民群众呼声,增进与农民群众的感情,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二十六)加强乡村振兴督查考核。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考核机制,上级党委、政府要对下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农村基层党组织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开展督查考核,并将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奖优、问责追责的重要参考。建立健全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制度。落实各级党委、政府每年向上级党委、政府报告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工作制度。继续开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考评激励,将乡村振兴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专项考核目标,制定专项考核办法,对各项工作任务推进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并根据市级部门、县(市、区)类别进行差异化考核。强化问责约谈机制,县乡党政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农村工作职责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问责;对农村工作履职不力、工作滞后的,上级党委要约谈下级党委,本级党委要约谈同级有关部门。探索建立涉农地区生产总值考核激励机制,制定农业及相关产业统计分类并加强统计核算,全面准确反映农业生产、加工、物流、营销、服务等全产业链价值。把党的十九大以来对中央和省委、市委“三农”政策贯彻落实情况作为市委巡察重要内容。


往期精彩回顾


乐山启动Ⅲ级防汛应急响应

乐山三江水流水位正常 均未超预警水位

乐山最新雨情信息 最大降雨量在这里

乐山发布暴雨蓝色预警+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