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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防汛应急响应调整为III级
8月24日15时,乐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出《关于将II级防汛应急响应调整为III级防汛应急响应的通知》(简称:《通知》),根据《乐山市防洪应急预案(2020-2024)》规定,决定将8月19日12时调整的II级防汛应急响应调整为III级防汛应急响应。
《通知》指出,目前,本轮降雨过程结束,除磨池河外,其余江河水位全部回落至警戒水位以下,“8.18”特大洪灾之后,我市抢险救灾工作告一段落,转向恢复重建阶段。
请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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