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乐山低保涨钱了
为有效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经乐山市政府同意,决定上调乐山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啦!
具体调整如下: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提高50元,即由每人每月57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620元。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提高60元,即由每人每月36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420元。
√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每人每月提高65元,即由每人每月745元调整为每人每月810元。
√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每人每月提高50元,即由每人每月50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550元。
上述标准自2020年7月1日起全市统一执行啦!
下面
一起来看看
低保、特困小知识
低保认定三大基本条件
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
低保采取补差方式发放
月保障金额=(当地低保保障标准—家庭月人均收入)*家庭人口。
假设一农村居民家庭人口1人,家庭月人均收入核定为每月200元,低于我市农村低保保障标准420元/人.月,那么该户居民申请低保并获批准后,当地政府就会每月补足其所差的220元。
特困小知识
持有乐山市户籍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无劳动能力;
(二)无生活来源;
(三)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通过设置举报电话、举报点等渠道畅通投诉渠道,不定期的对享受救助政策的对象进行电话回访,引导群众有序参与到救助监督工作中来。
市县民政部门监督举报电话:
市民政局:2130483
市中区:2132238
五通桥区:3301423
沙湾区:3447512
金口河区:2711082
峨眉山市:2211837
犍为县:4253350
井研县:3720237
夹江县:5667965
沐川县:4602443
峨边县:5222208
马边县:451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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