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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对标 补短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

乐山发布 2021-04-20




  为认真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乐山市委、市政府广泛开展民生领域满意度调查和问题建议征集。根据调查中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关注度排行和反映的突出问题、提出的建议意见,市委、市政府决定实施新一轮“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对标补短三年行动计划,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让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以具体行动和实际成效践行“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



一、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增进民生福祉、推动共同富裕为根本目的,以对标补短三年行动计划重点项目为抓手,实施教育文化、医疗卫生、城市建设、道路畅通、乡村振兴、社会保障、生态环境、质量安全、就业创业、营商环境“十大提升行动”,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补齐公共服务短板,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品质,更好满足全市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总体目标。通过实施对标补短三年行动计划“十大提升行动”,努力在幼有善育、学有优教、劳有厚得、病有良医、老有颐养、住有宜居、弱有众扶等方面取得新进展,推动民生福祉更上新水平,让全市人民享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到2023年底,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要”的调查满意度比2020年末提高5个百分点、达到83%以上,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每年分别增长8%、8.5%以上,完成重点项目158个、计划投资455.66亿元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教育文化提升行动


全面深化教育改革,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建设全省教育高地。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构建覆盖城乡、便捷高效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全民健身,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


1.优化城乡教育资源配置。扩大中心城区教育资源供给,加快推进乐知中学、市实验幼儿园分园、肖坝小学、翡翠小学、翡翠幼儿园等项目建设,分别新增初中、小学、幼儿园等公办学位600个、2160个、1380个,同时每年购买学前教育学位3000个,基本解决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布局不合理、学位不足等问题。科学调配城乡教育资源,切实改善城镇、农村学校办学条件,重点抓好乐山一职中新校园、峨眉二中改扩建工程、犍为孝姑初级中学灾后重建、五通桥区实验幼儿园迁建等33个重点项目建设,完成投资21.7亿元以上。实施“一村一幼”升级提升工程,“学前学普”试点全覆盖“两县一区”公办园。到2023年全市新增中小学(含公办幼儿园)学位1.8万个,全面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保持85%以上、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保持53%以上。


2.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实施教育“五大发展争先计划”,推动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全市学前毛入园率、义务教育巩固率、高中阶段毛入学率均保持95%以上。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实施教师人才培养计划,每年引进教师1000名。坚持立德树人、“五育”并举,深化课程教学改革,推进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及中高考改革,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确保重本上线每年增加20人、到2023年达2020人以上,累计达6000人以上。


3.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聚焦人民群众文化需求,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不断提升多样化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加快推进文瀚巷—市文图两馆改造提升等重点项目建设,打造文旅融合城市记忆地标、城市魅力体验的网红打卡地。深入实施229个“五馆一站”免费开放、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广播“村村响”、电视“户户通”、电影“月月看”等文化惠民工程。加强智慧广电建设,大力提升全市259个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1139个农家书屋等文化阵地服务效能,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


4.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加快推进省第十四届运动会场馆建设,全面完成苏稽新区奥体中心、市体育中心片区改造提升工程、井研幸福公园等重大项目建设,升级改造县(市、区)比赛场馆,构建较为完备的体育配套体系。实施健身设施五年补短行动,加快建设川滇大渡河骑游绿廊沙湾至峨边段、嘉州绿心体育公园等场地,打造15分钟健身圈。持续推进公共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丰富全民健身活动,全市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提升3个百分点、达到34%以上。高质量办好省第十四届运动会、省第十届残运会暨第五届特奥会、市第八届运动会等重大赛事。


(二)医疗卫生提升行动


实施健康乐山行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基本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协调发展的医疗服务体系。


1.完善医疗服务体系。常态化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推进公立医院传染病防治能力建设,落实关心关爱医护人员措施。加快疾控机构体系建设,实施疾病防控救治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每个县(市、区)建设2—3个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每个乡镇、村建有达标卫生院、卫生室,形成30分钟健康圈,群众就医更方便。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要求,持续为全市常住城乡居民免费提供12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费用补助标准再增加5元、达到70元。全市每千名常住人口医疗机构床位数、执业医师数、注册护士数分别提升15个、10个、10个百分点,达到7.9张、2.8人、4.1人,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控制在30%以内。


2.夯实卫生基础设施。引导大型公立医院一院多区发展,做优县级人民医院,整体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加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投入,所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设置中医馆,80%以上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加快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和居民电子健康卡建设,推动预约诊疗,最大程度解决挂号排队、看病等候、取药排队时间长以及医生问诊时间短“三长一短”等难题,构建挂号更便捷、问诊更轻松、缴费更自由、取药更畅通、服务更温馨的医疗服务环境。推进“智慧医院”“互联网医院”建设,力争建成4家二星及以上“智慧医院”和4家“互联网医院”,重点抓好市新区医院、市中区人民医院等21个医疗卫生项目建设,完成投资62.9亿元以上。


3.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化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全面推进分级诊疗、全民医保、综合监管等制度建设,有效解决医改“痛点、难点”。推进医联体建设,组建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2个城市医疗集团,巩固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与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共创共建,推进市人民医院与金口河区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与五通桥区中医医院紧密型医联体建设,抓好沐川县国家级紧密型医共体、夹江县市级医共体试点建设,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基层、贴近群众。常态化开展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全面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逐步提高重大疾病、慢性病报销比例,有效解决群众“看病贵”问题。


(三)城市建设提升行动


以打造高品质生活宜居地、建设山水园林宜居城为目标,优化城区、做强县城、培育小镇、振兴乡村,加快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全面提升城市能级和品质,促进山水人城和谐相融,打造成渝后花园。


1.加强市政基础建设。认真落实《乐山市中心城区防洪排涝能力提升专项方案》,重点抓好中心城区城市内涝和防洪综合整治、水毁市政基础设施维修、雨污分流改造等工程建设,完成投资13亿元以上,全面消除城市排水不畅和路面积水问题。完善城市基础功能,抓好乐山大佛景区南游客中心、文星后街农贸市场、城镇公厕新(改)建等项目建设。加快建设公园城市,完善城市景观体系,抓好绿心二期海棠香国植物公园、竹公溪九百洞湿地公园、小铜河生态修复等项目,中心城区绿化覆盖率保持43.5%。


2.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制定出台《乐山市城市管理条例》,加快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提升城市管理法治化、规范化、智慧化水平。加强共享单车等非机动车管理,全面取缔和拆除城区违规户外广告、道路标识标牌,加大“牛皮癣”清除力度,全面提升城市形象。抓好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抓好市生活垃圾环保发电二期工程、市生活垃圾应急填埋场等项目建设,到2023年全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提升5个百分点、达到80%以上,市域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处理能力提升100吨/日、达300吨/日,城市和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提升5个、3个百分点,达到98%、95%以上,争创垃圾分类省级示范市,打造全省最干净城市。


3.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实施533个老旧小区改造提升,精细化编制改造方案,品质化实施改造项目,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功能品质,保留城市记忆,提高小区居民自治管理能力和社区公共服务水平,把老旧小区改造成基础设施完善、居住环境整洁、社区配套齐全、管理机制长效、文明和谐的宜居社区,到2022年全市基本形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制度框架、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到2023年各县(市、区)至少完成1处示范点建设。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实施棚户区改造3899户,完成投资47亿元。进一步规范公租房管理,为800户新市民群体提供住房保障。


(四)道路畅通提升行动


按照“规划引领、重点突出、先易后难”的原则,通过调整城市规划、优化交通组织、加强基础建设、发展公共交通、严惩交通违法等多措并举,加快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民参与”的共治共建共享城市交通综合治理新格局,全力实现“近期明显改善、远期彻底缓解”目标。


1.综合施策缓堵保畅。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加强交通违法行为惩处力度,在治理行车难、停车难和智能交通应用上取得新突破。加快完善乐山主城区过境路网建设,实现“过境不过城”,2021年启动岷江二桥东端跨线立交改造工程,2022年启动大渡河大桥、新广场转盘等重要平面交叉路口立体交通改造,实施致江路大桥、嘉定路、通棉路等关键道路新改建和路口改造,打通嘉祥路、金街、面厂街、杨山路等“断节路”,推动绿心隧道(高速乐山南出口—红雀碗街)、岷江二桥东端跨线(佛光路跨碧山路跨线桥)等重点项目落地建设,让市民“上班的路”“回家的路”更加舒心美好。启动实施主城区差异化停车收费,提高主城区停车泊位的周转率和利用率。科学规划和加快建设停车场(楼),完成上中顺、体育馆、阳光广场等停车场(楼)建设,新增公共停车泊位3100个。


2.优先发展公共交通。争创国家“公交都市”,扩大公共交通覆盖范围,优化线网结构,新投放和更换新能源公交车132辆,公交准点率每年提高5个百分点、达到75%以上,万人公共交通车辆保有量提高1.5标台、达12.5标台/万人,公交出行分担率提高8.2个百分点、达到28.2%,进一步提高易堵路段通行率,降低市民通勤时耗。实施主城区港湾式公交站台改造40处,提升城市公交服务水平,引导市民绿色出行。


3.切实加强占道治理。大力整治临街商家占道经营以及店外经营行为,取消城区餐饮服务限时经营制度,规范流动摊贩占道经营行为,整治临街商家违规侵占停车泊位、非机动车违规占用停车泊位以及城区道路销售水果、蔬菜等行为,彻底整治马路市场,全力保障道路畅通。


(五)乡村振兴提升行动


全面推进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建设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新乡村,基本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宽裕。


1.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实现“金通工程”全覆盖,建设农村公路3000公里,确保村村直连道路100%硬化;全面推进农村供水工程提标升级,农村自来水普及率提高5个百分点、达到86%以上,农村饮用水水质抽检合格率达到85%以上,100%实现安全饮水全覆盖;持续推进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全面巩固提升农村电力保障水平;进一步改善农村4G网络覆盖现状,提升网络稳定和服务水平。实施新一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统筹推进生活垃圾治理、污水治理、厕所革命、村庄清洁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五大专项提升行动”,新(改)建农村户用卫生厕所5.5万户,普及率保持95%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的村占比提升9个百分点、达到99%以上。保护乡村风貌和生态系统,弘扬优秀农耕文化,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乡村发展新格局,“美丽四川·宜居乡村”达标村占比提升15个百分点、达到75%以上。


2.加快现代农业发展。围绕“建基地、搞加工、创品牌、促融合”等关键环节,加快推进全市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建强产业基地,以培育茶叶、中药材、水果等特色产业为重点,连片发展产业基地,培育建设省级现代农业园区10个以上;坚持粮食稳产增收和生猪产能提升,力争粮食年产量124万吨、生猪年出栏265万头以上。搞好产品加工,建设一批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培育国家级、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45家以上,农产品初加工率提高3个百分点、达到63%以上。打造优质品牌,坚持“区域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战略,新认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15个以上、达到80个以上。促进产业融合,实施“农业+”工程,发展田园观光、农耕体验、科普教育等业态,因地制宜发展乡村旅游,打造特色民宿文化小镇,新建农业主题公园5个、达到15个。


3.巩固脱贫攻坚成效。坚持“扶上马送一程”,保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健全防止返贫监测机制,做好农村低收入人口及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坚决防止返贫致贫。坚持和完善向重点乡村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制度,调整优化驻村帮扶力量。强化就业帮扶,确保有劳动能力的脱贫家庭至少1人就业。深化东西部协作和省内对口帮扶工作,推进“五联三融”工程示范项目,抓好浙川东西协作乐山产业园建设,力争落实飞地园区项目10个以上,争创东西部协作示范市。深化拓展青少年教育促进计划,办好乐山一中“美姑班”,巩固精神扶贫成果,持续激发群众内生动力。


(六)社会保障提升行动


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聚焦“一老一小”和特殊群体,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水平。


1.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以法定人群全覆盖为目标,实施“社保精准扩面行动”,做到应保尽保。到2023年,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提高5个百分点、达到94%以上,基本医保(含职工医保)参保率保持98%以上。推进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工伤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工作机制。全面落实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共济保障机制,进一步扩大异地就医结算范围,巩固完善大病保险,逐年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补助标准。


2.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实施养老服务提质行动,以老年人需求为导向制定家庭照护床位标准,推广家庭照护床位300张,实施家庭适老化改造1500户,培训居家养老照护人员1500人。建成11个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护理床位数提升10个百分点、达到50%以上,打造城市居家社区养老“15分钟”服务圈。扩大低保覆盖面,按规定将低收入家庭中重病、重残人员全部纳入低保,逐年提高城乡居民低保标准。加大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力度,不断优化城乡特困人员供养质量,自愿集中供养率提高10个百分点、达到100%。做好灾后恢复重建群众安置工作。


3.抓好突出问题化解。认真做好“问题楼盘”化解,建立市县两级“问题楼盘”联控化解机制,遏制增量、化解存量,2021年底全市77个“问题楼盘”化解全部清零。开展根治欠薪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因拖欠工程款、工程违法转包等引起的源头性欠薪问题。实行重大欠薪案件领导包案制,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认真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开设工资专用账户、按月足额支付工资、总包直发等制度,实现根治欠薪“两清零”“四个100%”的目标。


(七)生态环境提升行动


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坚决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高质量完成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1.打好蓝天保卫战。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全面落实减排、抑尘、压煤、治车、控秸“五大工程”,实行工业污染源清单制管理,强化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治理,开展水泥、陶瓷、砖瓦、铸造、铁合金、钢铁等重点行业废气深度治理,削减主要污染物排放,推动环境空气质量不断改善。中心城区PM2.5浓度稳定达到35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保持319天以上,县级以上城市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2.打好碧水保卫战。严格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推进视频监控和在线预警等能力建设,规范和提高集中式水源地建设水平。推进工业废水深度治理和园区污水集中治理,2021年全面完成城镇污水处理厂、工业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2022年完成182个村、8.1万户农户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污水治理率提升10个百分点、达到70%以上。落实河(湖)长制,全面开展重点流域入河排污口整治,实施茫溪河、泥溪河、磨池河等小流域生态治理修复,确保国、省考核断面全部达到考核要求,市级考核断面全部消除V类以下水质,乡镇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全面达标。


3.打好净土保卫战。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以及土壤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加强耕地用途管控,推进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处置等项目建设。落实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做好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水土流失300平方公里,完成营造林100万亩以上。深化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完善土壤环境质量监测体系,受污染耕地、受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分别提高4个、5个百分点,达到94%、90%以上。


(八)质量安全提升行动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增强底线思维和忧患意识,完善重大安全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体系,有效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管,重点抓好旅游景区、学校食堂、农村坝坝宴等食品安全监管,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治理提升行动,健全食品安全质量追溯和抽检监测体系,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大幅提升。打造食品小作坊治理提升示范县1个、建成食品小作坊示范点55个、新增“食品安全示范县”2个,每年完成食品质量安全抽检不少于千人3批次、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监测千人1批次,合格率均保持98%以上。全力抓好“米袋子”“菜篮子”“肉架子”工程,围绕生猪、蔬菜、粮油、畜禽、水产等主要农产品,切实做好稳价保供。


2.创建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弘扬“乐山乐水、质善质美”城市质量精神,组织开展“3·15”、中国品牌日、“质量月”等宣传活动。修订完善《乐山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落实质量激励措施,打造国、省级政府质量奖培育梯队,引导企业争创“天府品质”高端品牌认证。加强电梯信用监管,修订完善《乐山市电梯维保单位信用评价实施意见》,每年电梯检验合格率保持99%以上,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抽检不低于800批次,合格率保持92%以上。


3.着力加强社会治理。构建权责明晰、上下贯通的市县乡村四级纵向治理体系,2021年完成900分的试点工作目标,2022年争创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全面建成市县镇三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中心,县镇两级协调中心实现实体化、实战化运行。持续开展矛盾纠纷“三色预警”行动,加强重大矛盾纠纷化解稳控,有效防范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全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乐山。


4.保障生命财产安全。实施应急管理能力三年提升计划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矿山、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控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千方百计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完善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机制,持续开展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切实抓好森林防灭火各项措施落实,提升洪涝干旱、地质灾害、地震等自然灾害防御能力,开展国、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设。实施“一岛一策”,完成25个江心岛恢复重建先行先试建设任务,把江心岛打造成为安全岛、生态岛、特色岛。


(九)就业创业提升行动


推动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创业,落实援企稳岗扩就业政策,全力做好脱贫人口、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人群就业创业,扩大新职业新工种、公益性岗位安置规模,确保全市就业创业形势稳定。


1.突出重点群体就业。认真开展“春风行动”“送岗下乡、进村”等就业帮扶活动,巩固公共就业创业“五分服务”试点成果,积极主动为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提供个性化就业服务,推动实现公共就业服务更加便捷高效。构建市县乡村四级人力资源服务体系,提升农村劳动力转移输出组织化程度。加大城镇和农村公益岗位开发力度,统筹用于就业困难人员和脱贫人口援助安置。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2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以内。


2.做好职业技能培训。以产业(市场)需求、岗位需求和技能需求为导向,大力开展重点产业和重大项目急需工种等新兴职业培训,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和鉴定补贴,全市技能培训机构新增3家、达38家。积极试点和推广电子培训券,逐步形成以社保为载体的劳动者终身职业技能培训电子档案。支持职业技术学院、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等机构面向社会开放培训资源,开展各类培训6万人次以上。


3.提升创业服务质量。大力扶持返乡农民工、退役军人、大学生等重点创业群体,成立创业指导专家库,动态更新创业项目地图,组织专家巡诊、创业大赛、投融资对接、创业讲座等不少于6次,营造良好创业氛围。大力推广“纯信贷”创业担保贷款,降低创业贷款门槛。强化创业服务载体建设,推进省、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创建和认定工作,每个县(市、区)打造1个以上市级创业孵化基地。


(十)营商环境提升行动


围绕“办事不求人、审批最精简、全程最高效”目标,全面推行阳光审批、并联审批、网上审批,健全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和评价机制,人民群众办事更加便捷,服务水平全面提升,打造全省一流营商环境。


1.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步伐,确保11个县(市、区)行政许可事项划转率保持80%以上。进一步精简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限,行政许可按时办结率保持100%,平均承诺提速率提高5个百分点、达到65%以上,实际办理再提速30%以上。完善落实营商环境“红黑榜”“好差评”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让各类市场主体放心创业、安心发展。


2.推动“放管服”改革延伸。全面抓好132个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在峨眉山市开展便民服务中心省级试点,在市中区、沙湾区开展行政许可“一窗受理”窗口向乡镇延伸试点,全面提升基层便民服务水平。以“跨省通办”“川渝通办”为基础,从教育、社保、医疗、养老、婚育和企业登记、经营许可办理等领域入手,纵深推进更多政务服务事项“跨区域通办”。持续办好“心连心服务热线”,群众反映问题按时办结率、回访满意率分别提高5个、3个百分点,达到100%、98%以上。


3.加快推进“一网通办”。聚焦“连、通、办”问题,持续开展“一网通办”能力提升,做强“乐易办”政务服务品牌,推进市县两级政务服务大厅和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准确配置乡镇基础信息,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保持100%,“最多跑一次”事项、全程网办事项、申请材料精减率分别提高5个、15个、10个百分点,达到95%、85%、60%以上。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对标补短推进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调度,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市级各部门(单位)要立足职能、全面参与,解民忧、纾民困,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各县(市、区)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属地责任、夯实基层基础,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二)深入宣传动员。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形式,广泛宣传对标补短工作好的经验和做法,树立榜样和典型,努力提高政策知晓率和群众满意度,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参与、支持互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强化资金保障。市县两级财政要本着民生财政理念,优先安排和足额落实对标补短三年行动计划资金投入,全市财政民生投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保持65%以上。加强民生资金监管,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鼓励引导社会、企业和个人投入,加快形成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


(四)严格考核督查。市委、市政府把对标补短三年行动计划纳入目标绩效管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定期开展跟踪分析、绩效评估、目标考核。市委目标绩效办、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大督查力度,对工作落实不力、群众意见较大的,及时通报批评,跟踪督查整改,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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