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通知》
新华社北京5月26日电 近日,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通知》,就做好党的教育方针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作出部署安排。
《通知》指出,党的教育方针是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在教育领域的集中体现,在教育事业发展中具有根本性地位和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教育工作,决定把劳动教育纳入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要求之中,提出“德智体美劳”的总体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等会议发表重要讲话,多次赴各级各类学校考察调研、致信回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对新时代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提出明确要求。经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五条修改为“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将党的教育方针落实为国家法律规范。
《通知》强调,党中央进一步完善党的教育方针,使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的方向更加鲜明、内容更加完善、要求更加明确,充分体现了党的创新理论成果,在我国教育史上具有标志性意义和深远影响。要深刻理解新时代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重大意义,深刻把握教育工作的政治属性、宗旨方向、目标任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坚持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教育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扎根中国大地办教育,同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努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要对标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抓住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这个重点,将党的教育方针有效融入教育行政管理、办学治校和教育教学全过程,把牢政治方向、清理制度规范、校正误区偏差,使各级各类教育更加符合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要以党的教育方针高质量贯彻提升“四为”服务能力,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健全基本公共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机制,不断优化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学科专业结构、人才类型结构,强化科技创新提质增效,加快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扎实推进技能型社会建设,更好服务和支撑高质量发展需要。
《通知》要求,各地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相贯通,同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相衔接,同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同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相统一,针对党政机关、学校、社会各界等不同特点,分类就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作出专门部署。各级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探索丰富监测评价手段,加大督促指导力度,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教育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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