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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名】收60多万补课费,广西这所中学被教育部通报

2016-06-29 广西头条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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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日,教育部通报了6起有偿补课问题,其中广西东兰高中被点名,涉及金额高达60多万!



通报称,教育部印发了《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划出规范办学和规范教师从教行为的六条“红线”。各地各校认真落实教育部工作部署,扎实开展中小学有偿补课治理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是,一些地方的中小学校、教师,对纪律和规定置若罔闻,明知故犯,顶风违纪,有偿补课问题仍然屡禁不止。


2015年,教育部治理办收到群众关于中小学有偿补课的信访举报508件,已全部重点督办。现对六起典型问题及查处情况予以通报。


广西河池市东兰县高级中学组织开展集体有偿补课


2015年8月1日至25日,河池市东兰县高级中学组织2013级18个班学生进行补课,共向1031人收取费用604650元。



东兰县教育局责令东兰高中将违规收取的费用全额退还给学生,给予东兰高中校长韦锦开党内警告处分,对学校班子进行集体约谈,在全县教育系统对该校进行通报批评,责令东兰县高级中学继续整改,加强法纪教育,杜绝有偿补课行为。


涉及的其余5所学校为:江西省吉安市峡江中学、湖北省黄冈市黄梅县停前中学、湖南省衡阳市衡阳县第六中学、河南省开封市祥符区陈留镇南街小学、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五一路小学。


来源:教育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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