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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梧州公安局副局长等人被查,广西公安系统已多名官员落马

2017-03-07 广西头条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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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纪检监察网7日发布,梧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调研员江金,岑溪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特勤中队指导员严明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审查。


江金,男,1965年2月生,汉族,广西藤县人,1985年7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


2015年底发布的一份梧州市领导职务任前公示显示,江金的主要业绩有:组织力量及时解决涉枪涉爆、涉黄涉赌等突出的民生问题,靠前指挥突发案事件现场处置,推进社区警务“一村一警”工作等。


江金


广西公安系统近期有哪些官员落马?


广西公安厅原副巡视员 韦宁贤(副厅级)


2016年8月,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对韦宁贤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经查,韦宁贤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订立攻守同盟,转移、隐匿证据,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违规收受礼金、经商办企业。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同意预付工程款及出借公款。违反生活纪律,与多名女性长期保持不正当性关系,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诬告陷害他人。


决定给予韦宁贤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所得。


2016年11月,韦宁贤涉嫌受贿一案,已移送南宁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广西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七大队大队长 韦剑(副处级)


2016年8月,韦剑所在的七大队数名主要负责人,因涉嫌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受贿罪等罪名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


桂林市公安局原调研员 唐笔、孙书庚(正处级)


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2016年7月发布信息,南宁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唐笔、孙书庚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经纪委审查,两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以入干股形式收受他人财物。决定给予两人开除党籍处分。


来宾市公安局原副局长 杨辉(正处级)


2016年7月,广西区检察院对外发布消息称,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宾阳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杨辉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目前,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杨辉


崇左市公安局原调研员 郑朋文


2016年6月,郑朋文因违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并行政撤职处分。


经查,郑朋文违反廉洁纪律,对儿子的婚事大操大办,在婚礼中收取较大数额礼金,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构成违反廉洁纪律错误。郑朋文在操办儿子婚事前未向组织报告,事后也未如实向组织报告超标准宴请和超标准收取礼金的情况,构成了违反组织纪律错误。给予郑朋文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撤职处分,收缴违纪所得,按副处级安排工作。  



上林县原副县长、公安局局长白幼明,原政委黄红元


2014年7月,南宁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对上林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白幼明,公安局政委黄红元工作失职、擅离职守、严重失信问题发出通报。经查实,白幼明、黄红元在高考期间安保和维稳工作中,存在工作失职、擅离职守、严重失信的问题。在上林县委、县政府应急处置一些群众聚集堵路时,两人均擅自脱离岗位不在上林县,未能及时到现场,导致公安队伍缺乏有效的组织、指挥和调度,严重影响了县委、县政府及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的效果。市委决定,免去白幼明上林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上林县公安局局长、督察长(兼)职务,免去黄红元上林县公安局政治委员职务。




2016年3月,广西区党委第十一巡视组向自治区公安厅反馈专项巡视情况,巡视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 主体责任意识还不够强,从严治警力度不够,民警违纪违法时有发生。

  • 纪委落实“三转”不到位,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不够。

  • 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

  • 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严,工程项目和资金管理松散混乱。

  • 执行组织人事纪律不严,有的领导干部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广西头条综合报道 编辑:黄令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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