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在南宁看病药费会降!还有这些利好…(附涉及医院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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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南宁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印发,从今年5月1日起,南宁人看病,各类费用将发生什么变化?
4月26日,南宁市人民政府举行南宁市启动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新闻发布会,对这份“医改方案”进行了解读。
药费有望降低
方案提出,2017年4月30日24时起,取消药品加成。以往,医院一般在药品成本基础上加成15%,因此可能出现为了创收多开药的情况,患者的医疗费用也就跟着增加。取消加成后,医生没有理由去硬开高价药、进口药给你,药费自然有所降低。
不过相应的,为了维持医院的运转资金,挂号费、诊疗费、手术费、护理费、中医民族医等服务项目价格将可能上调。基本上,能体现医务人员技术价值的项目,费用会相应提高。
医保支付面更广
方案中,关于“医保”的改革也是一大亮点。首先医保的支付范围会进一步扩大,而且将建立以付费总额控制、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付费、按服务单元付费等复合型付费方式。医改后,符合条件的日间手术和医疗机构中药制剂、针灸、治疗性推拿等中医药适宜技术,也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方案还提出,医疗机构应控制使用自费药品和自费诊疗项目,2017年内患者自费占比不得高于整体治疗费用的5%。
分级诊疗 别再“小病大看”
大医院人头攒动,小医院门可罗雀,不少医疗资源被闲置。但医改后,医疗服务体系中不同层级、不同类型公立医院的功能定位更加清晰,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构建完善。
医改方案将采取医疗机构医保差异化支付政策,拉开不同级别医疗机构以及到市内、市外医疗机构就诊的起付线和支付比例差距,对符合规定的逐级转诊住院患者可以连续计算起付线,对没有按照转诊程序就医的降低医保支付比例或按规定不予支付,引导群众合理选择医疗机构就诊。
比如,一个普通感冒患者在县份的医院治疗就可用医保卡支付,但他如果去自治区人民医院挂专家号,那他的医药费有可能得全部自费。
推行电子病历
去不同的医院要建立不同的病历本,相信不少人都感到困扰。医改方案要求:大力推进政府健康医疗信息系统和公众健康医疗数据开放共享,加快建设全员人口信息、电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三大数据库,形成覆盖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高效统一的人口健康信息网络。
纳入此次南宁医改的公立医院有32家,分别是——
市级、城区级政府及市民政局举办的公立医院18家
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
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
南宁市第三人民医院、
南宁市第四人民医院、
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
南宁市第六人民医院、
南宁市第七人民医院、
南宁市第八人民医院、
南宁市第九人民医院、
南宁市中医医院、
南宁市红十字会医院、
南宁市妇幼保健院、
南宁市第二妇幼保健院、
邕宁区人民医院、
邕宁区中医医院、
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医院、
南宁市社会福利医院、
南宁市福利中医医院。
自治区政府、崇左市政府举办的在邕公立医院14家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江滨医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人医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皮肤病医院、
广西骨伤医院、
广西国际壮医医院、
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广西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广西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广西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广西中医药大学附属瑞康医院、
广西民族医院。
广西头条综合报道 编辑:黄令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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