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南宁这些房子不能出售,4家违规企业被通报!

2017-06-26 广西头条NEWS

▲广西头条NEWS,广西最独具视角的时政新媒体!


近日,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通告,有企业涉嫌违规发布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信息,甚至谎称公租房在租住一定年限后可购买。



通告称——


我局自受理企业职工集中申请公租房工作以来,陆续发现个别企业涉嫌违规面向社会发布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信息,违规收取费用,甚至谎称公租房在租住一定年限后只需补交费用即可购买,欺骗广大市民。经调查,现将违规企业名单公布如下:


广西云茂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南宁誉喜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南宁市祥彬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广西广飞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南宁市住房局已停止以上违规企业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所有业务,并责令改正



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还在其官网发出提示——


我市公共租赁住房是面向社会符合规定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供应的保障性住房,只租不售。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需申请人本人或用人单位集中为本单位职工申请,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如有企业、中介或个人向申请人收取额外费用的,纯属欺骗,切勿向不明身份的人员或中介机构提供身份信息或缴纳费用,以免造成个人信息的泄露或造成个人财产损失。


如发现上述违规情况的可拨打市保障住房资格审核和管理中心电话:0771-5702826。


最新南宁市公租房实物配租房源情况表

发布日期:2017-05-05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地址地段公租房房租金标准(按建筑面积计收、元/㎡·月项目预计入住时间物业费标准(元/㎡·月)保障房房源可分配套数备注
1惠民安居·富乐新城江南区沙井大道西侧(同乐大道和智兴路交叉路口往智兴路方向230米)五级顶、底层5.9元/㎡,其他楼层6.6元/㎡已具备入住条件0.99元/㎡80套(一房一厅60套,二房一厅20套)保障户退出
2惠民安居·凤岭南苑(蓉茉大道西侧保障房项目)青秀区凤岭南路、开泰路交汇路口四级顶、底层7.4元/㎡,其他楼层8.2元/㎡2017年6月底按照物价部门有关规定收取600套(单间配套200套、一房一厅400套)
3惠民安居·北湖苑南宁市西乡塘区安源东路北面(北湖路国际汽车城正北面)四级顶、底层7.4元/㎡,其他楼层8.2元/㎡已具备入住条件0.99元/㎡60套(均为一房一厅)保障户退出
4惠民安居·昆仑苑南宁市昆仑大道北面(兴宁区降桥路22号惠民安居·金桥苑北面)五级顶、底层5.9元/㎡,其他楼层6.6元/㎡已具备入住条件0.99元/㎡150套(一房一厅120套,二房一厅30套)保障户退出
5桃花源西乡塘区安园东路9号五级顶、底层5.9元/㎡,其他楼层6.6元/㎡已具备入住条件按照物价部门有关规定收取15套(均为一房一厅)保障户退出
6惠民安居·石菠苑江南区菠萝岭东街125号四级顶、底层7.4元/㎡,其他楼层8.2元/㎡已具备入住条件0.99元/㎡5套(均为单间配套)保障户退出
7中房·碧翠园经开区友谊路西二里19号五级顶、底层5.9元/㎡,其他楼层6.6元/㎡已具备入住条件按照物价部门有关规定收取10套(均为一房一厅)保障户退出
合计:7个项目、可面向社会受理申请的保障房为920套




此外,为了帮助更多的大学毕业生解决居住问题,南宁市住房局专门面向大学毕业生开通了便捷的申请通道。


有意向申请公租房的大学毕业生,可关注“南宁保障住房资格审核和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在“便民服务”一栏的“大中专毕业生申请”模块中提交个人信息即可,不收取任何费用。




广西头条综合报道  编辑:黄令妍


推荐阅读


点击图片阅读 | 广西有色原董事长受审,涉案金额超亿元

点击图片阅读 | 今年广西高考第一名全在南宁,历年最高分出自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