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广西农村贫困大病患者将获集中专项救治

2017-07-12 广西头条NEWS

▲广西头条NEWS,广西最独具视角的时政新媒体!


近日,广西区卫计委公布《广西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实施方案》,根据方案,广西将分批分类对区内农村贫困人口因病致贫患者开展大病集中专项救治,全面推进健康扶贫工作。


资料图


目标任务——


  • 2017年广西将先对核实核准的患有国家规定9种大病(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房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心脏室间隔缺损、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和白内障的贫困人口开展集中救治,同步开展其它病种救治工作;


  • 至2018年年底,基本完成9种国家规定的大病和白内障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救治任务,集中救治覆盖农村贫困人口;


  • 2020年,将基本完成核实核准患有各种致贫大病农村贫困人口的集中救治工作,确保农村贫困人口大病应治尽治。



(一)建立救治台帐。


根据方案要求,各县(区、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民政、扶贫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按照相关标准收集贫困患者的健康信息,建立救治台账。


(二)确定定点医院。


各市卫计委要按照相关原则确定大病救治定点医院,及时公布区域内定点医院名单,公开定点医院对外联系电话和方式,方便本区域内的患者就诊。


(三)组织医疗救治。


对已经核准的大病患者,相关部门将组织签约医生或医生团队负责制定针对性的健康管理方案,根据患者情况,需住院治疗的,联系定点医院确定救治方案,实施有效治疗;不需要住院治疗的,根据健康管理方案提供签约服务。


为减轻患者经济负担,定点救治医院将有针对性地制定诊疗方案,在保证医疗质量的前提下,优先选择基本医保目录内安全有效、经济适宜的诊疗技术和药品、耗材,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保证医疗安全。


(四)做好费用结付管理。


同时,要逐步确定各病种的单病种费用,实现单病种付费管理,各病种的支付则要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的紧密衔接,给予补贴及优惠,形成保障合力。为给患者提供方便,各定点医院还要设立综合服务窗口,全面落实农村贫困人口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信息对接和即时结算,确保救治对象方便、快捷享受到各项医疗保障政策待遇。




广西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

自治区级定点医院


根据《关于重新划定新农合农村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定点医疗机构救治范围的通知》(桂卫农卫〔2011〕47号),自治区确定以下医院为定点医院。


一、儿童白血病


全部市、县均由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和自治区人民医院负责,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和患者意愿自行选择。


二、儿童先天性心脏病


(一)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河池市,南宁市横县、宾阳县、上林县、马山县。

(二)自治区人民医院:百色市,崇左市。

(三)广西中医学院附属瑞康医院:贺州市,贵港市。

(四)自治区南溪山医院:桂林市平乐县、荔浦县、恭城县、阳朔县、象山区、雁山区。

(五)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桂林市秀峰区、叠彩区、七星区、临桂县、永福县、龙胜县、资源县、灵川县、兴安县、灌阳县、全州县。

(六)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南宁市武鸣县、隆安县、兴宁区、青秀区、江南区、西乡塘区、良庆区、邕宁区。

(七)柳州市妇幼保健院:柳州市。

(八)柳州市工人医院:来宾市。

(九)钦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北海市、防城港市、钦州市。

(十)玉林市第一人民医院:梧州市、玉林市。


三、其余病种定点医院按就近便民的原则设置


其余病种由各市卫生计生委组织确定,优先选择符合条件的县级医疗机构作为大病专项救治的定点医院,对于县级医院不具备诊疗条件的,可选择在具备诊疗条件的市级或自治区级医院。


广西头条报道  编辑:陈秋霞


推荐阅读





点击图片阅读 |广西8个地理标志产品申报获国家受理,有你家乡的好货吗?


点击图片阅读 | 大好事!广西住房公积金实现“账随人走 钱随账走”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