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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委原常委麦承标被控受贿3621万,“桂平落马三书记”均受审

2017-09-13 广西头条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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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1日,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玉林市委原常委、统战部部长麦承标(副厅级)涉嫌受贿、滥用职权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

被告人麦承标在担任桂平市委书记和合浦县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承揽、工程施工、工程结算、干部人事任免等事项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3621万元


此外,被告人麦承标在担任桂平市市长期间,明知时任桂平市委书记黄志光(另案处理)违反规定,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仍然代表桂平市人民政府签字,后担任桂平市委书记,指使桂平市副市长莫革在政府会议纪要中加入土地出让金先缴后返的内容,造成国家损失613.5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麦承标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及其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3621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麦承标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故意超越职权,违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致使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613.5万元,应当以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庭上,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麦承标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麦承标还进行了最后陈述。



麦承标的近亲属、新闻记者及各界群众60余人旁听了庭审。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案件将择期宣判。



简历


麦承标,男,汉族,广西玉林人,1967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学历,198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9年7月参加工作。


2006年7月至2008年12月,任桂平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8年12月至2011年3月,任桂平市委书记;

2011年3月至2016年3月,任北海市委常委、合浦县委书记;

2016年3月至今,任玉林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麦承标去年8月接受组织调查,今年7月被提起公诉。



“桂平落马三书记”均受审


除麦承标外,曾任桂平市委书记的黄志光和杨评防也先后“落马”。一个县级市连续三任市委书记均被查,这在中国政坛是不多见的。【重磅】四个月内,桂平“新老”三任市委书记接连落马


今年7月,梧州市中级法院对贵港市原市委常委、市政府原常务副市长黄志光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50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2014年,被告人黄志光利用担任桂平市市长、市委书记,贵港市市委常委和贵港市副市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1550万元;2007年~2010年,黄志光任桂平市市委书记期间,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故意逾越职权,违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造成国家经济损失613.5万元。


黄志光宣判仅半月后,杨评防也因受贿、滥用职权获刑10年6个月。


杨评防


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至2016年,杨评防利用其担任桂平市市长、市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为相关公司及个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卢某等10人给予的现金、金条等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308.2115万元。另外,杨评防在明知相关公司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土地出让金的情况下,仍要求桂平市国土资源局暂缓收取欠缴的土地出让金,免除相关公司的违约责任,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675.36万元。


广西头条综合报道 编辑:黄令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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