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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4名法官被开除党籍,法院队伍已处理多人……

2017-12-04 广西头条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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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桂林市纪委消息:日前,桂林市4名法官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涉嫌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纪委的通报称,日前,中共桂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对——


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高艳明,

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原副院长肖建红,

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程维光,

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原正科级审判员黎明海


进行了立案审查。经查,4人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


4人身为党员干部,违反党规党纪,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相关规定,经中共桂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审议,决定给予高艳明等4人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此次通报中多人涉及的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此前已有一名院长被查。


2016年9月桂林市纪委消息,中共桂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对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原院长裴邕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裴邕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金;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决定给予裴邕开除党籍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


近两年,广西还有这些法院干部受处理——


  • 2015年11月,广西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兰海宁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行政撤职。经查,兰海宁严重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私利。


  • 2016年7月,梧州市苍梧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代院长)蒋学政,梧州市蒙山县人民法院院长周春兴接受组织调查。


都安县人民法院


  • 2009年至2015年期间,在都安县人民法院住宅小区项目建设过程中,相关部门存在设置不合理限制条件、违反规定出让国有土地;违反国有资产处置程序转让国有土地资产;违规将地块拆分发放规划许可证并规划建设私人住宅楼;违反规定提高土地容积率建设;相关职能部门执法监督不力等严重违规违法问题。2016年1月,都安县法院住宅小区违规建设问题13名责任人受处分。

    其中,时任都安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覃洪斌(后调任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都安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韦江雁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行政级别从副处降为正科,调离法院队伍。


广西头条综合报道 编辑:黄令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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