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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入园难,广西小区配套幼儿园有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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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全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要求已建成的小区配套幼儿园应按规定移交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办成公办园,或免租金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


教育部:小区配套幼儿园是重要的公共教育资源


今年年初,《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出台,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据此,教育部曾回应:2010年出台的“国十条文件”已经明确,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小区必须配套建设幼儿园,并且进行移交,办成公办园或者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换言之,既要建,还要交,还要办成普惠性幼儿园。普惠性幼儿园,既包括公办园,也包括普惠性的民办园。


今年4月18日,教育部举行新闻发布会再次强调,小区配套幼儿园是重要的公共教育资源,应该提供普惠性的学前教育服务。


图为此前某小区幼儿园招生现场。陈宁 摄


入园难、入园贵、入园远?广西发布新规!


根据国务院相关文件要求,5月6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正式发布《全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了:已建成的小区配套幼儿园,应按照规定及时移交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由教育行政部门办成公办园或免租金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


此次治理范围为全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包括城市主城区、县城所在地、乡镇政府所在地的小区配套幼儿园。


规范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建设使用,将有效解决小区配套园普惠性使用问题。既可扩大学前教育资源的供给,又可提高普惠水平,还可解决孩子入园难、入园贵、入园远问题。


图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官网截图。


正在规划、规划未建成、已建成的小区配套幼儿园应当怎么做?


根据《方案》,广西全区城镇小区应依标配建幼儿园。


老城区(棚户区)改造、新城开发和居住区建设、易地扶贫搬迁应将配套建设幼儿园纳入规划,并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予以建设。已建成或在建的城镇小区未按规定规划配套幼儿园或规划不足的,应依法调整规划,落实建设用地,政府部门将通过补建、改建、就近新建、置换、购置等方式予以解决。


图为某幼儿园报名现场。张斌 摄


有完整配建规划但未按要求开工建设或缓建、缩建、停建、不建配套幼儿园的小区,开发建设单位将被约谈,并限期整改。在幼儿园建设用地上进行其他项目建设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置。此外,小区配建幼儿园要与小区首期建设项目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达不到“三同步”要求或幼儿园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办理小区竣工验收手续。


已建成的小区配套幼儿园,应按照规定及时移交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改或闲置,严禁以出租、出售、转让、抵押等方式改变其用途;未移交的,政府部门将约谈开发建设单位,并督促其按规定限期移交;对已挪作他用的,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收回。对移交的幼儿园,按规定办理土地、园舍移交及资产登记手续。


图为某公办幼儿园小朋友正在用餐。张斌 摄


《方案》具体实施步骤 


1

摸底排查阶段(2019年4月底前)


2

全面整改阶段(2019年5月至2020年12月)

  • 对于已经建成、需要办理移交手续的,原则上于2019年6月底前完成


  • 对于需要回收、置换、购置的,原则上于2019年9月底前完成


  • 对于需要补建、改建、扩建、新建的,原则上于2019年12月底前完成相关建设规划,2020年12月底前完成项目竣工验收


  • 对于要办成普惠性民办园的,原则上于2020年2月底前完成


  • 对于需要编制或修编学前教育布点规划的,原则上于2020年6月底前完成


  • 对于需要办理土地、园舍等产权移交手续的,原则上于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3

督导评估阶段(2019年5月至2020年12月)



自治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监督

举报电话:0771-5815413

电子邮箱:gxyeyjd@163.com


广西头条报道 编辑:黄译锐(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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