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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英雄倒于腐败,广西一检察官被“双开”

广西头条 广西头条NEWS 2021-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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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纪委监委17日通报该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陆立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并对其开除党籍和公职。相关报道显示,陆立泉从事检察工作20余年,曾担任反贪局局长,多次侦办反腐大案要案,曾被最高检记一等功,被誉为“腐败分子的克星”。



在钦州市纪委监委的通报中,陆立泉的违纪违法问题确实严重,通报称:经查,陆立泉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申报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收受他人送给的高档白酒;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隐匿私藏案件线索,徇私枉法,以及利用职务便利和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送给的钱物,数额特别巨大


陆立泉1963年9月生,广西浦北人,在职大学学历,1983年参加工作,2004年7月任钦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一年后任市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检察员。


从事反贪工作的陆立泉在事业上多有建树,在钦州市侦办多起反腐败大案要案。因反腐成绩突出,2010年,陆立泉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一等功。


2011年,连续几年年度考核评为优秀的陆立泉被提拔为副处级领导职务。并在此后担任钦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反贪局局长、侦防办副主任


因工作成绩突出,陆立泉还被评为广西检察机关“优秀侦查能手”,两次被评为广西检察机关“优秀侦查员”,曾是钦州市政法机关学习的榜样。陆立泉的事迹多次被媒体报道,在媒体的报道中,他“23年尽职尽责”,是“腐败分子的克星”。


图为钦州市检察院官网检察官介绍截图。


2016年,《公诉人》杂志当年第10期刊登陆立泉以钦州市反贪局局长身份写的文章《以洪荒之力涂写的“夕阳悲歌”——钦州市水利局原局长、交通局原局长、钦南区政府原副区长黄乃宽巨额受贿犯罪案件启示》,文章以陆立泉负责侦破的钦州市一名正处级干部的贪腐案,进行介绍和警示教育。


文章中写到:作为担负这起案件侦查突破任务的钦州市检察院反贪局局长,我全程参与了本案相关材料的收集和证据固定的工作,熟悉并掌握黄乃宽的犯罪心理与犯罪手段,如果此刻要我用一句话来概括对本案印象的话,那不妨借用当下一个网络热词来予以描述,即:黄乃宽几近以“洪荒之力”拼命为自己“挣取”的巨额财富,其实不过是在59岁临近退休之际,为自己“争得”的一纸12年有期徒刑与10万元个人财产被没收的司法判决。其10余年间在贪财好贿上孜孜以求的努力,都不过是脏污狼藉地在为自己的仕途人生肆意涂写的一曲“夕阳悲歌”罢了。如此南辕北辙的荒诞与咎由自取的报应,不仅“成就”了黄乃宽从一名人民公仆到一只嗜腐“苍蝇”的蜕变,也为我将本案纳入《公诉人》杂志“反贪局长忠告”栏目的案例写作,提供了一个可资剖析和警示的样本。


陆立泉在文章中提出了三个忠告,并在最后写到:人生之路,漫长悠远,若想顺利前行,就要注意把握方向,千万不要被沿途花花绿绿的诱惑引入歧途,知道自己该做什么,不做什么,不违规,不妄为,坚守为人为官做事的操守节气,如此,我们脚下的步履才能稳健,不会趔趄,并平安抵达彼岸。


如今,时过境迁,曾经的反腐英雄却倒在了腐败当中,回看这些过往,不禁让人唏嘘感叹。


广西检察院官网中有关《公诉人》杂志文章截图。


2017年后,监察体制改革,陆立泉任钦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


检察委员会是我国各级检察院进行科学民主决策的机构,各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由该检院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以及有关内设机构负责人组成。专职委员在检察院相当于副检察长级别。


2018年10月30日,钦州市纪委监委通报陆立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直到快一年后的2019年9月17日,有关陆立泉的违纪违法通报才被公布。


通报称:陆立泉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理想信念丧失,权力观异化,知法犯法、执法违法,将检察权变成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严重损害了司法机关干部形象,且党的十八大后甚至党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惩。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钦州市委批准,钦州市纪委监委决定给予陆立泉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广西头条报道 记者:蒙鸣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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