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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通报扫黑除恶成果,这些厅级、县处级干部被点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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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新闻办举行发布会,通报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情况。


新闻发布会现场 杨陈 摄


专项斗争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果


自2018年1月全国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广西以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和督导“回头看”为契机,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专项斗争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果。


截至10月31日,全区共打掉涉黑组织47个,恶势力犯罪集团201个,涉恶团伙2324个,查扣涉案资产46.4亿元,敦促涉案人员投案自首1660人;


全区共起诉涉黑案件82件974人,起诉涉恶案件506件2941人;全区一审审结涉黑案件46件377人、涉恶案件246件1500人,二审审结涉黑案件30件386人、涉恶案件88件776人。


全区共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1318件,其中:立案厅级干部6人,县处级干部59人;结案78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04人,组织处理122人,移送司法机关171人。


今年前三季度,全区人民群众安全感达97.1%,政法队伍执法满意度达92.3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调查满意度达93.46%,特别是第三季度安全感达97.51%、成效调查满意度达94.44%,均创历史新高。


广西如何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自治区扫黑办主任莫亦翔介绍,广西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主要采取“七个加强”深入推进工作。


一是加强政治引领,高位推动专项斗争。

二是加强“打财断血”,猛打狠打黑恶势力。

三是加强“打伞破网”,严格执纪深挖彻查。

四是加强综合治理,深化行业监管整治。

五是加强组织建设,夯实基层党建基础。

六是加强专项整治,有效净化社会风气。

七是加强宣传发动,壮大专项斗争声势。



立案厅级干部6人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自治区党委统一领导下,与政法机关密切配合,持续发力“打伞破网”。截至10月底,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1318件,其中:立案厅级干部6人,县处级干部59人;结案78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04人,组织处理122人,移送司法机关171人,为明年取得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打下坚实基础。


强化深挖彻查。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作为“打伞破网”的重要突破口,对公安机关打掉的每一个涉黑涉恶团伙进行再梳理再排查,逐案过筛,清零见底,查深查透。截至10月底,从公安机关打掉的47个涉黑组织案件和201个涉恶犯罪集团案件中排查立案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454件。如:柳州市张某某涉黑组织案,纪检监察机关循线深挖,共立案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2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5人,移送司法机关14人,严肃查处了柳江区(原柳江县)三任公安局局长赵某某、谢某某、韦某充当张某某涉黑组织“保护伞”问题,3人均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移送司法机关(此前报道:柳江公安原正副局长同日受审,被控充当“保护伞”多次受贿



严查大案要案。紧盯“关键少数”,将厅级、处级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作为审查调查重点,重拳打击,严查快处,保持高压态势。严肃查处了自治区网信办原副主任黄某某,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原院长谭某某,来宾市人大副主任、忻城县委书记谢某某,玉林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李某某,防城港市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玉某等5名厅级领导干部涉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对“保护伞”下面的黑恶势力形成强大震慑,有效扩大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战果。(此前报道:提拔副厅级后不到两年,广西网信办副主任黄振东被查 、来宾中级法院原院长“落马”,半年内已有10名法官、律师被查一连两天,广西三名中级法院法官被“双开” 广西法院系统十余人接连被查,涉多个城市   、柳州一起涉黑案牵出20多名公安、法院“保护伞”,其中处级3人

从严问责追责。严格落实“一案三查”,既查黑恶势力背后的腐败问题和“关系网”“保护伞”,又倒查属地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强化责任压力传导,坚决破除有“黑”不扫、有“伞”不打的问题。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某某,对该院部分领导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为赌博团伙减轻刑罚提供帮助等问题负有领导责任,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纪检监察机关对其立案审查,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成该院党组向来宾市委作出深刻书面检查。截至10月底,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对工作推动不力、失职失责的233人进行了问责,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93人,组织处理40人。

加强联动协同。健全与政法机关的日常沟通联络机制、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反馈机制、重大案件查办联动协同机制等,推动扫黑除恶与“打伞破网”同频共振、同向发力,有效形成“打伞破网”合力。如梧州黎某某涉黑组织案,自治区纪委监委与政法机关同步上提一级,自治区纪委分管副书记、区公安厅分管副厅长分别担任专案组组长,合力攻坚,有力推动了相关案件的查办。截至10月底,已立案审查调查20人,其中厅级干部1人,县处级干部5人,取得阶段性进展。

查处涉黑涉恶村支书17人


两年来,全区组织系统共排查出宗族和黑恶势力干扰渗透的村83个,查处涉黑涉恶村支书17人、村干部74人、农村党员112人。


实行整顿对象台账制、整顿措施责任制、整顿任务销号制,倒逼每一项整改见底清零,两年来累计排查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3301个。


从去年10月开始,对不担当、不作为、不胜任、不在岗、不干净的村干部,视情况限期整改、约谈诫勉、严肃问责、组织调整;对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涉宗教、涉宗族势力等问题的,坚决依法依规予以清理,目前已清理不合格村干部1957人。


一审认定黑恶势力犯罪案件292件


截至2019年10月31日,广西法院一审受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566件3955人,审结407件2675人,结案率为71.91%。其中一审认定黑恶势力犯罪案件292件1877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478人,重刑率为25.47%,高出同期全区刑事案件重刑率约16个百分点。


依法审结了中央督办的桂林市李佳等39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梧州市张树辉等22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对主犯李佳、周春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主犯漆令飞判处无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对主犯张树辉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原永福县政协主席刘永祥因纵容李佳黑社会性质组织,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一百万元;依法受理原自治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黄振东等一批涉黑“保护伞”案件16件20人,已依法审结5件5人。全区法院一审审结涉黑涉恶案件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1044人,占全部一审审结黑恶势力案件判决人数的39.03%。


加大“打财断血”,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截至10月31日,全区法院判处财产性判项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136件946人,判处涉案财产金额共计3.29亿元人民币,已依法处置、执行涉案财物1.23亿元人民币。

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1201件


全区检察机关对黑恶势力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在保证办案质量前提下坚决落实依法“快捕快诉”方针。2018年1月至2019年10月,全区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1201件4235人,共审查起诉涉黑涉恶案件588件3915人,未出现无罪判决。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共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重大涉黑涉恶犯罪179件,自治区检察院共对30件重大涉黑恶案件进行挂牌督办,对9批45件重大涉黑恶和“保护伞”案件实行集中起诉,突出打击一批村霸、路霸、矿霸、海霸、边境蛇头等黑恶势力犯罪团伙,有力地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经济发展。


严格落实“一案三查”,深入推进“打伞破网”。持续对近五年来职务犯罪、涉众型犯罪案件开展“回头看”,共向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移送“保护伞”疑点线索976条,向侦查机关移送黑恶势力犯罪线索1294条。



批准逮捕钟山监狱原副调研员莫政才、南宁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原支队长陈立等黑恶势力“保护伞”共39人,对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原第一庭庭长肖军卫等黑恶势力“保护伞”共55人提起公诉。


自治区检察院崔智友检察长亲自办理桂林市永福县政协原主席刘永祥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并出席二审法庭履行职务。各级检察院采取换人复查、逐案过筛、逐一见底等方式,对中央督导组关注的重大涉黑案件循线深挖彻查背后的腐败问题和“保护伞”线索,挖出“保护伞”疑点线索38条。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共制发“打财断血”相关检察建议142件,引导、监督、配合侦查机关查封、扣押、冻结涉黑恶案件涉案财产16.97亿元。


查处涉黑涉恶公职人员230余名

全区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五个倍数增长”的明显成效:


共排查发现涉黑恶线索10770件,同比增长5.4倍;摧毁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47个,同比增长1.6倍;打掉恶势力犯罪集团201个,同比增长5.7倍;打掉涉恶类犯罪团伙2324个,刑拘犯罪嫌疑人1.9万余人,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46.4亿元,同比增长4.8倍;查处涉黑涉恶公职人员230余名,同比增长2.6倍,同时敦促了1660余名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


经过近两年的严厉打击,浮在社会面上的黑恶犯罪得到了有效铲除,全区社会治安持续好转,人民群众安全感由开展专项斗争前的93.58%提升至今年第三季度的97.51%,再创历史新高。


聚焦大要案件侦破,强力推进破案攻坚。全区各级公安机关坚持以打开路,严格落实“两个一律”“一案三查”“专案专办”制度,先后成功打掉了南宁市强迫卖淫的苏某某、全国首例涉黑涉毒的柳州市张某某等一批重大涉黑涉恶案件。


   资料图:警方展开抓捕行动。警方供图


今年6月份以来,在公安部的统一部署下,全区公安机关多措并举开展“云剑”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套路贷”、暴力追债等新型涉黑涉恶犯罪。截至10月31日,全区共侦办“套路贷”犯罪团伙23个,抓获犯罪嫌疑人257人,破案219起,查扣涉案资产19.8亿元。


聚焦“打财断血”“打伞破网”,强力推进深挖根治。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区共查封、冻结、扣押涉黑涉恶资产46.4亿元,同比增长4.8倍,已摧毁的47个涉黑组织的“黑财”查扣率达到了100%。


梧州市侦办的黎某某涉黑案件查扣涉案资产达到14多亿元,自治区公安厅牵头办理的中央督导组重点督办的南宁市“4·10”涉黑专案,查扣涉案资产达到15亿多元。“打伞破网”也取得重大进展,全区公安机关共发现、查处涉黑涉恶公职人员230余名 ,同比增长2.6倍。


下一步,广西将如何推进扫黑除恶?


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入了爬坡攻坚的新阶段,广西将认真贯彻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二次推进会精神,紧紧围绕实现今年深挖整治目标,以提高攻坚能力为切入点,以重点地区、行业、领域为突破口,紧盯涉黑涉恶重大案件不放,紧盯“保护伞”“关系网”不放,紧盯黑恶势力经济基础不放,确保依法打深打透、除恶务尽。同时,着眼于明年长效常治,研究探索长效机制,推进综合治理,推进基层基础建设,推进自身建设,不断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胜利。


广西头条报道  编辑:陈秋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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