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以下行为涉嫌违法!广西已有多人被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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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柳州高速路口,等候检测体温入城的车辆。莫小华 摄
广西多人因散布疫情谣言被拘
“某某市已万人被感染”“某县数十人死亡”……这类出现在微信群、朋友圈的谣言涉嫌违法,此次疫情中,广西已多人因此被拘。
此外,编造与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有关的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此类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的规定,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定罪处罚。
南丹网民造谣“死亡数十万”被拘10日
1月26日,南丹县公安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有网民在微信群及朋友圈发布疫情消息“所有得病的都拿去箱子里去医院注射,消灭感染源”;“紧急紧急。未雨绸缪!所有感染者即将进行屠城计划!目前死亡人数十万,无法控制,医生医务人员大都被感染,准备建造的医院没有着落!”。
经核实,该信息发布者系南丹籍龙某某,为博取网友关注捏造的谣言。因龙某某的行为已构成扰乱社会公共秩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南丹县公安局依法对龙某某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网民“祝融水县人民肺炎感染全部死光”被拘15日
近日,柳州市公安局接到多名网民举报称,有网民在QQ群发消息称:“新的一年2020年祝福融水人民肺炎感染全部死光”,该信息引起广大网民极大愤慨。
据不完全统计,疫情期间,广西各地警方处理数十起相关疫情网络谣言,十多人被处理。
坐地起价,口罩翻十倍价格卖?发疫情财该当何罪?
1月23日,老百姓大药房连锁(广西)有限公司南宁东葛店推出的“流感套装”,因涉嫌捆绑销售并侵犯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被南宁市市场监管局依法立案调查。
1月25日,钦州浦北县小江镇光明路与民兴路交叉路口旁某药店,因将原价0.7元口罩卖到2元,被群众群众举报趁疫情哄抬物价,浦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此进行调查。
在疫情期间,广西市场监管局要求各相关经营者及单位在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应当自觉依法明码标价。标价内容要真实明确、清晰醒目,价格变动要及时调整。不得价外加价、捆绑销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违背消费者意愿搭售商品、服务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
对于哄抬价格、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相互串通等价格违法行为,广西将进行依法查处,查实存在的,依法最高处5倍违法所得或100万元~500万元人民币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据悉,违反国家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有关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规定,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
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
1月27日至29日,柳州市柳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连续三天查处3起占道摆卖高价口罩案件,依法暂扣来路不明口罩6000多个。这批口罩商贩均未能提供进货渠道证据,涉嫌来路不明产品。并且售价高出正常的几倍或十倍,目前该案正在进行处置。
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生产用于防治传染病的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或者销售明知是用于防治传染病的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不具有防护、救治功能,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以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
柳州市柳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查获大量来历不明口罩。韦德盛 摄
根据无锡发布官方微博,1月24日,江苏省卫健委发布无锡市首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经调查,云林街道追踪到黄某、丁某携2名儿童于1月22日从武汉来锡投奔黄某妹妹一家,该户共9人需接受医学观察,进行居家隔离,但9人拒不配合。期间,黄某在楼梯口抽烟,并有咳嗽乱吐痰情况,丁某未佩戴口罩出门,2名儿童未戴口罩下楼玩耍。经辖区派出所和社区反复解释,该户9人仍不配合。目前,公安部门已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取果断措施,对武汉来锡黄某一家强制执行定点隔离,进行医学观察。如因该户拒不配合造成严重后果,司法部门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那有一些人员在未被确诊感染的情况下,隐瞒到过武汉等疫区,或有意回避去过疫区的敏感时期,结果导致他人被传染等严重后果,这在法律上是否应当承担责任?
患有突发传染病或者疑似突发传染病而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者治疗,过失造成传染病传播,情节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按照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1月21日,武汉火车站进站大厅,红外体温检测仪检测进出旅客体温。中新社记者 张畅 摄
图片来源:宁乡警事官方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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