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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疫情线索,广西最高奖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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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7日,广西卫健委发布有关疫情防控举报奖励制度的通告,对有不执行疫情防控命令、决定、措施行为的,群众可电话举报,核实后广西财政将给予最先举报人每条最高1万元的奖励。



该通告全文如下:



桂新冠防指〔2020〕45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

实行疫情防控举报奖励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将疫情防控的各项举措、各项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决定从即日起建立疫情防控举报奖励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凡发现有下列不执行疫情防控命令、决定、措施行为的,均可举报:


(一)不按规定报告或登记个人信息、测量体温,隐瞒病情的行为;


(二)不按规定报告到过或途经疫情严重地区、接触过确诊或疑似病例等重点管控人员、参加过聚集性活动、出入过公共场所等真实行程、活动轨迹的行为;


(三)明知自己是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病例或密切接触者,故意违反疫情防控规定传播传染病的行为。


二、举报途径


举报采取电话举报方式,举报电话:12320。


三、奖励标准


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给予最先举报人1000至10000元的奖励。多人联名举报的,按一个举报线索奖励。奖励的发放由受理举报的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负责,本级财政予以保障。


四、有关要求


(一)举报人举报的线索信息应当客观真实,并对其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二)受理举报的部门应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泄漏举报人信息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我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解除之日止。


特此通告。

2020年2月17日




广西多地发布悬赏收集疫情线索,最高2000元


此前,为应对疫情,阻断病毒扩散,广西多地发布有奖举报疫情线索的通告,对提供线索并查证属实的,给予举报人每条最高2000元的奖励。


贵港市对举报属实者奖励话费


2月2日,贵港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曾发布:关于在全市范围内暂停部分经营场所经营活动和实行居民出行管控的通告。对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市民可通过政府热线(电话号码:12345)进行举报,并对第一个举报属实者奖励话费100元。


广西警方在高速路执勤。莫小华 摄


金秀县:提供重要疫区返回人员线索奖1000元


1月31日,来宾市金秀瑶族自治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关于征集重要疫区返回人员线索的通告”,通告称,为高效收集疫情防控相关信息,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我县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向全县人民群众征集重要疫区返回人员线索,如提供线索为新增人员或不为排查防控工作指挥部掌握的人员情况,一旦核查属实,将给予奖励现金1000元,并对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忻城县最高每条举报线索奖2000元


1月30日,来宾市忻城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公告,征集疫情防控重点人群瞒报、擅自活动接触他人的线索,以及违反规定组织大型聚餐、聚会、 酒席等活动的线索,经查实每条线索将给予500到2000元不等的奖励。


象州县:举报核实排查奖1000-2000元


象州县疫情防控指挥部1月31日发布疫情联防联控举报奖励的通告,为查清从湖北特别是武汉到象州未按要求落实防控措施的人员行踪,发动群众积极举报线索。举报线索查证属实的,奖励1000元到2000元。


此外,来宾市兴宾区也曾出台相关疫情举报措施,举报属实最高奖1000元。


广西头条报道  编辑:黄译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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