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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看!广西公开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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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7月,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广西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并于2018年10月20日正式反馈督察意见。截至目前,45个整改任务中,已完成整改并销号8个,已完成整改正在核查18个,13个达到序时进度,6个正加紧推进,基本达成阶段性整改目标。


资料图:南宁那平江东方广场附近简易人工湿地,湿地植物已死亡。via生态环境部


取得哪些成效?


一批重点难点环境问题得到解决


2018年和2019年,分别完成全部400个市级和722个县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工作成效获生态环境部表扬。70段城市黑臭水体,基本消除黑臭67段,消除比例为95.7%,南宁、桂林、贺州三市被列为全国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全区所有市县均建成生活污水处理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96.3%,县城污水处理率达93.9%。36个自治区级及以上工业集聚区全部完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近70个入海排污口实现截流和封堵。11个林业自然保护区全面完成确界工作。北海市铁山港码头违规堆存的约240万吨工业废渣全部清运完毕。


生态环境质量切实提升


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2019年,全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91.7%,同比上升0.2个百分点,全区PM2.5平均浓度为3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9%,PM10平均浓度为5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8%。水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比例为97.4%,同比上升4.9个百分点;近岸海域海水优良比例(一、二类比例)达到90.9%;全区地表水水质优良率为96.2%,达到国家考核目标要求;生态环境部公布的2019年全国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中,广西5个城市位列前10名,9个城市进入前30名,其中来宾市排名全国第一,柳州市排名第二。


实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先后开展10余场“帮企减污”活动,累计146家技术机构、489名专家参加服务活动,惠及企业1780家,先后帮助河池市冶炼、玉林市服装水洗、贵港市木材加工等行业实现企业增收与污染减少的双赢目标。部分企业通过整改转型升级,效益增长显著,如广西金嗓子有限责任公司,因排放超标被限产后,加大环境保护投入,将重油锅炉升级改造为天然气锅炉,减少了维护管理成本,2018年产值达到6.32亿元,增长22%,2019年产值继续增长,突破10亿元。



下一步怎么做?


广西将坚持要求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以整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为重要抓手,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


着力推进问题整改


结合2019年自治区级环境保护督察成果,推动各地攻坚解决一批突出环境问题。继续加强绩效考核,压实整改责任,进一步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开展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全面排查城镇污水收集系统,建立和完善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地理信息系统。持续开展自然保护区“绿盾”监督检查专项行动,重点检查自然保护区采石采矿、工业企业建设、核心区和缓冲区风电水电旅游开发等活动。加快推进“散乱污”企业整治。


着力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


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紧盯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污染源,狠抓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城市扬尘、秸秆和垃圾露天焚烧、露天烧烤等面源污染治理。加快优化“四大结构”,推进燃煤电厂和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糖厂锅炉烟气治理、建材行业无组织排放管控、柴油车污染专项治理。


水污染防治方面,自治区党委、政府加快推进相关重点流域工程建设,保障流域内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用水安全。强化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加强陆源污染物排海监管,持续推进入海排污口清理整治工作。着力推进北部湾沿海城市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重点监控钦州茅尾海、防城港东湾、北海廉州湾及入海河流水质变化状况。


土壤污染防治方面,着力抓好河池市国家级和柳州市自治区级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从严从紧开展固体废物进口许可初审,强化现场监督检查,全面推进我区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及处置项目建设。


着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工作


加快推进广西左右江流域革命老区(百色、崇左、南宁)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试点项目。探索建立广西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和监管体系,建立完善考核机制和责任追究体系。推动粤桂两省区生态环境保护联防联治,实施粤桂两省区碧水蓝天净土联合保卫行动,深入开展西江、贺江、九洲江等跨省区流域治理,深化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加强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和信息共享,共同开展土壤污染防治、环境执法等工作。


资料图:钦州市一冶炼厂铝灰投入水塘,产生大量氨气气泡。via生态环境部


广西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完成情况

 

一、关于环境保护工作决策部署方面的问题


问题一:一些部门和地方政治站位不高,推动整改态度不够坚决。


在思想认识方面,一些地方和部门没有真正把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作为党中央交办的一件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一些领导同志不但没有正视问题,反而反复强调工作成效;有的领导同志认为,广西生态环境质量好,要求做到“只能更好、不能变坏”太难;有的领导同志甚至认为,广西是贫困地区,主要问题是发展不足,保护应服从于发展,国家和自治区层面关注的、有资金补助的,就多做一点,其他的只能慢慢来。正是由于这些思想认识问题,导致有些整改工作非常被动。在部署推进方面,侥幸过关的思想在一些部门和地方较为普遍。自治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针对地市上报的整改销号问题,从未组织集体研究,仅形式审查后即予通过,导致压力无法传导,甚至助长了地市侥幸心理,以致一些公开的整改落实情况严重失实,损害了当地党委和政府的公信力。2017年上半年,自治区组织5个工作组开展整改情况督导,有的组长未按要求下沉地市,有的组长甚至从未去过现场,督导报告未报请自治区领导审核,工作流于形式。在工作落实方面,督察整改的紧迫感不强,一些工作拖拉散漫,有时得过且过。近年来,由于工作调整,自治区政府分管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更换频繁,导致整改工作的连续性受到一定影响。一些地市总是将整改时限压在国家规定的最后期限,能拖则拖,导致工作积重难返,越来越被动。此次“回头看”进驻前期,自治区在边督边改工作方面,也存在拖拉滞后的问题,直到督察组公开曝光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后,才受到警醒,加大工作力度。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基本完成,长期坚持。


问题二:自治区虽然印发环境保护督察办法,但督察工作至今没有开展。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已完成。


问题三:玉林市对督察指出的诸多问题态度消极,市委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明确的32项主要事项均未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更是只字未提。2017年玉林市10项到期整改任务实际仅完成4项。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基本完成。


问题四:督察整改方案明确要求,2017年4月底前,清理不符合国家环境保护要求的“土政策”,但桂林市灌阳县置若罔闻,2017年以来仍4次召开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对高耗能高污染铁合金企业电费扶持事宜。2017年至今,共对8家铁合金冶炼企业补贴2928.4万元;2018年3月还通过政府常务会议决定,将7家铁合金冶炼企业2016年度上缴地方税收327.9万元作为扶持资金全额返还相关企业。


整改时限:2019年6月底前。

整改进展:已完成。


问题五:在对北部湾沿海三市钢铁、铁合金项目清理整顿工作中,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原工业和信息化委及钦州市无视督察整改方案要求和国家淘汰落后产能有关政策,层层“放水”,将钦州市23个使用13—50立方米小高炉、工艺极为简陋、污染十分突出的冶炼项目认定为符合产业政策,并公示完成整改销号。督察组在钦州市钦南区康熙岭镇、黄屋屯镇及钦北区大直镇检查发现,当地20多家小冶炼厂共建有32座小高炉,随机抽查4家铁合金冶炼厂、1家再生铝冶炼厂,均属“散乱污”企业,烟气直排、污水横流,环境污染十分严重;督察组比对自治区有关部门认定符合产业政策的23个小冶炼项目,发现5个项目生产设备甚至早在2013年前就已拆除。


整改时限:2019年3月底前。

整改进展:已完成。


资料图:广西知名旅游景区北海银滩的滩涂上附着大量的绿色海藻。

  

二、关于水污染防治的问题


问题六:2017年全区河流断面中I—III类水质比例较2016年下降4.1%。


整改时限:2020年底前。

整改进展:达到序时进度。


问题七:南流江等河流污染问题不但没有解决,污染还加剧。南流江水质恶化是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指出的重点问题,但流域内相关地市推进整改工作重部署、轻落实,表态多、行动少,整改方案明确的各项具体措施均未按时完成。到2017年底,流域内需完成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10个工业园区仅完成2个;非法设置的1000余个入河排污口未按要求取缔关闭;已建成的62个镇级污水处理厂大部分“晒太阳”。玉林市既未按整改时限要求划定重点支流畜禽禁养区,也未制订支流污染治理方案,2017年市级治理资金投入较2016年减少61%。畜禽养殖污染是南流江主要污染源,但玉林市不仅在资金投入上打折扣,而且项目推进也十分缓慢,以致中央拨付的3650万元专项资金也被闲置8个月,截至2018年5月,禁养区养殖场清拆任务完成率不到10%。2017年,南流江水质大幅度下降,干流5个省控以上监测断面全部超标,国考横塘断面水质下降为Ⅴ类,2018年1—5月又进一步恶化为劣Ⅴ类。南流江水质恶化严重,不但未引起足够重视,反而在任务考核时还得了较高分数。


整改时限:2020年底前。

整改进展:南流江水质整体明显改善,正在加紧推进。


问题八:下雷河污染问题没有解决。


整改时限:2019年底前。

整改进展:基本完成。


问题九:钦江污染问题没有解决。


整改时限:2019年底前。

整改进展:正在加紧推进。


问题十: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指出,北部湾近岸海域局部水质下降。但督察发现,北部湾区域陆源污染整治工作不力,近岸海域局部水质下降趋势未得到有效遏制。2017年,近岸海域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一类海水比例较2016年均有所下降。目前,沿海三市每年约有4000多万吨城镇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排入海,有监测的入海市政排污口废水排放达标率不到50%。一方面,污水管网覆盖不全,部分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低,如北海市大冠沙污水处理厂因管网不配套,一直不能正常运行;钦州市河东污水处理厂处理水量长期不到设计的20%。另一方面,部分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缓慢,处理能力严重不足,要求2017年底前完成的4个改造工程均未按期完成,有的至督察“回头看”时尚未开工。


整改时限:2020年底前。

整改进展:达到序时进度。


问题十一:茅尾海海域海水质量全年处于四类—劣四类水平。


整改时限:2020年底前。

整改进展:达到序时进度。


问题十二:防城港东湾海水水质下降为劣四类。


整改时限:2019年底前。

整改进展:基本完成。


问题十三:北海市廉州湾海域活性磷酸盐浓度显著升高。


整改时限:2020年底前。

整改进展:达到序时进度。


问题十四:根据督察整改要求,2017年底前消除直排入海(河)排水口,但该项工作推进缓慢。


整改时限:2020年底前。

整改进展:达到序时进度。


问题十五:沿海三市工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展滞后,反馈意见指出的“大量工业废水冲击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或直接超标排放”问题依然突出。截至2018年6月底,沿海三市22个工业园区中6个尚未完全实现污水集中处置,13个依托或计划依托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工业废水,但运行不正常或出水超标问题时有发生。北海市4个园区每天约5万吨工业废水依托红坎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导致该厂进水总磷浓度远超设计标准,出水总磷浓度长期不能稳定达标。防城港市大西南临港工业园污水处理厂2018年6月运行一度瘫痪。2017年12月以来,钦州港经济开发区胜科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多次超标,化学需氧量浓度最高达159毫克/升。


整改时限:2019年底前。

整改进展:正在加紧推进。


问题十六:全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问题整治推进缓慢,工作进度在全国居后。


整改时限:2019年底前。

整改进展:基本完成。


问题十七:南宁市黑臭水体通过临时性应急整治措施应付考核,没有达到预期效果。上报完成整治的直排口三分之二采用半截污方式,污水溢流严重;应急使用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在2017年通过考核后就疏于管理,督察组随机抽查3处运行均不正常,有的出水化学需氧量浓度甚至高达280毫克/升、氨氮浓度高达33.4毫克/升。根据《关于通报黑臭水体整治专项督查有关情况的函》(环办水体函〔2018〕622号),南宁市38段黑臭水体仍有11段黑臭。经核实,截至2018年6月仍有70个生活污水直排口未完成整治,每天直排污水约40万吨。


整改时限:2020年底前。

整改进展:达到序时进度。


问题十八:梧州市宝石加工作坊噪声污染是2016年群众反复投诉的重点问题,对此,梧州市积极引导相关企业入园,较好地解决了群众诉求。但由于缺乏统筹谋划,全市4个宝石加工园区3个位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且虽然入园但仍是家家户户小作坊生产状态,污染治理水平低下,偷排漏排问题屡禁不止。针对宝石加工废水威胁饮用水安全问题,市政府不仅没有想办法解决,反而于2016年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市环境保护局加快环评审批步伐,确保位于水源保护区内的宝石加工园区合法正常运转。此次督察时,一些企业违法偷排废水问题仍然存在,并最终流入水源一级保护区,环境风险突出。


整改时限:2020年底前。

整改进展:达到序时进度。


问题十九:梧州市对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不重视、不作为,富民水厂、北山水厂迁建及取水点上移工程提出十年仍无实质性进展。2013年以来,针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整治工作,全市年年开会研究,年年制订方案,但年年收效甚微,年年形势严峻。2016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指出问题后,梧州市仅针对督察指出的9个排污口制订整改方案,对其他问题视而不见;而且在9个排污口没有整改到位的情况下,就公示销号,敷衍了事。截至2018年6月,在富民水厂水源地保护区内还存在废水直排口、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仓库、各类码头和大量“散乱污”企业,环境风险十分突出。现场督察时,一级保护区内一排污口正在排放废水,排放量近1000吨/日,经取样监测,化学需氧量浓度达120毫克/升,pH值2.82,属强酸性废水。督察组指出问题后,当地不但不真整改,而且肆无忌惮地弄虚作假,采用茅草遮掩排污口,并将排污口废水通过暗管另地直排一级保护区,性质十分恶劣。


整改时限:2020年底前。

整改进展:达到序时进度。


三、关于大气污染防治的问题


问题二十:2017年,自治区PM10和PM2.5年均浓度均较2016年不降反升,未完成整改目标要求,14个设区市中13个优良天数比例降低。


整改时限:2020年底前。

整改进展:完成阶段整改目标,达到序时进度。


2018年全区环境空气质量较2017年大幅改善。2019年,全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91.7%,同比上升0.2个百分点,全区PM2.5浓度为3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9%,PM10平均浓度为5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8%,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问题二十一:2017年,玉林市大气环境质量下降,PM2.5年均浓度全区涨幅最大,但仍不在整改上下功夫,而是违规使用自动喷淋系统干扰有关空气质量国控监测站点的正常监测,性质十分恶劣。


整改时限:2019年底前。

整改进展:正在加紧推进。


问题二十二:2017年贵港市未完成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考核任务,并被自治区两度约谈,但仍未高度重视,仍未采取有力措施推进相关工作。2018年上半年,PM2.5、PM10平均浓度不降反升。


整改时限:2019年底前。

整改进展:正在加紧推进。


资料:督察人员对贵港桂平市小高炉、小冶炼问题开展现场督察(生态环境部)


问题二十三:2017年梧州市未完成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考核任务,并被自治区两度约谈,但仍未高度重视,仍未采取有力措施推进相关工作。2018年上半年,PM2.5、PM10平均浓度不降反升。梧州市强调客观原因多,推进整改落实少,督察组随机抽查城区3个较大规模的在建建筑工地,其中2个完全没有扬尘防控措施,工地及周边道路尘土弥漫。


整改时限:2019年底前。

整改进展:基本完成。


问题二十四:2017年贺州市未完成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考核任务,并被自治区两度约谈,但仍未高度重视,仍未采取有力措施推进相关工作。2018年上半年,PM2.5、PM10平均浓度不降反升。


整改时限:2019年底前。

整改进展:基本完成。


四、关于生态保护的问题


问题二十五:2016年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明确指出,“十二五”以来广西自然保护区面积减少约6.9%,保护区边界不清问题普遍存在,保护区生态环境破坏问题比较突出。但原自治区林业厅和有关地市在推进整改时,不是想办法解决该问题,而是试图通过自然保护区确界工作,进一步压缩生态空间,使违规问题合法化。根据2017年原自治区林业厅初审通过的7个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确界方案,保护区面积平均减少46%,个别保护区面积甚至减少87%。该方案被原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否定后,原自治区林业厅又于2018年5月向自治区人民政府请示,支持相关地市将43处采矿区、探矿区和风电开发等项目以“开天窗”等方式调出自然保护区,调减保护区面积15.2%。按此方案,一些自然保护区将支离破碎,生态功能大幅降低。虽然原自治区林业厅的方案没有获得通过,但已产生不良的影响,不仅助长了一些地市侥幸心理,而且直接使全区自然保护区确界工作推进滞后、态度摇摆。截至2018年6月,仍有7个自治区级保护区未完成确界,大量保护区内违法违规项目没有及时退出,整改时限要求一拖再拖。


整改时限:2019年底前。

整改进展:正在加紧推进。


问题二十六:在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就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发出通报后,玉林市默许在那林自然保护区内建设博白云飞嶂风电场项目,截至2018年6月该项目已完成80%施工道路和1座基坑建设,占用、损毁保护区林地9.83公顷。经查,2017年原自治区林业厅、玉林市林业局违规批准占用林地许可,博白县林业局多次批准林木采伐许可。为推进项目合法化,玉林市还在2018年3月上报的那林自然保护区确界方案中,拟将包括该风电项目在内的大部分保护区调出保护范围,拟调减保护区面积高达86.1%。


整改时限:2019年底前。

整改进展:基本完成。


问题二十七:针对合浦儒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违法养殖问题,北海市未按照督察整改方案要求对保护区内的全部养殖场进行清理整治,而仅清理反馈意见指出的具体养殖场,对同一区域内合浦晟泰现代渔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4家单位非法养殖问题不闻不问,导致92公顷保护区被长期侵占。2016年12月及2017年5月,合浦儒艮保护区管理站两次向北海市及合浦县行文要求清理,均未得到回应,直至“回头看”进驻时才着手相关清理工作。


整改时限:2019年底前。

整改进展:基本完成。


问题二十八:此次“回头看”受理的群众投诉中,有229件是2016年第一轮督察转办但群众仍然重复投诉的,其中查处不实、整改不力是群众重复投诉的主要原因。


整改时限:2019年底前。

整改进展:基本完成。


问题二十九:北海诚德镍业有限公司在第一轮督察期间就被群众举报,此次“回头看”又收到投诉。现场检查发现,企业111万吨矿热炉渣和强碱性精炼炉渣堆填侵占铁山港码头;广西瑞德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综合利用北海诚德镍业有限公司废渣为名,行违规倾倒堆填之实。所有堆放区域均无“三防”措施,铁山港码头约47.34公顷区域满目疮痍,周边坑塘水质呈强碱性,严重威胁北部湾近岸海域环境安全。针对该企业的污染问题,北海市环境保护局从2013年至今累计下达整改通知和行政处罚文件20余份,并于2017年3月将相关情况书面报告北海市党委、政府。但北海市党委、政府不仅未督促整改,还于同年9月给予诚德集团下属公司产业扶持资金2968万元。


整改时限:2020年6月底前。

整改进展:达到序时进度。


问题三十:督察期间,群众投诉梧州岑溪市三堡镇稀土开采污染水源、毁坏林木问题,梧州市相关部门查处不严不实,上报材料均称群众投诉不属实,还在对外公开时写道“未发现有人为毁坏经济林的情况”。但现场检查发现,中铝广西岑溪稀土开发有限公司涉嫌大范围越界开采稀土,造成山体塌方毁坏水塘、林地和农田达24.44亩,项目防渗设施不完善,严重污染周边地表水和地下水,原地浸矿区下游氨氮浓度最高超过地表水Ⅲ类标准345倍,部分村民饮用水被污染,无法饮用。


整改时限:2019年底前。

整改进展:基本完成。


问题三十一:广西银亿科技矿冶有限公司220万吨含镍废渣露天堆存、风险突出,但该企业不仅整改进度迟缓,还违规建设新的项目,且将新产生的约4万吨危险废物继续露天堆放,直至2018年5月才着手整改。对此,玉林市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虽多次赴该企业调研,但多是关心经济发展,对企业存在的环境问题及督察整改情况鲜有问及。


整改时限:2022年底前。

整改进展:达到序时进度。


督察人员在南宁市武鸣县污水厂追查污泥去向。(生态环境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落实固体废物环境问题

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完成情况

 

一、对固体废物非法跨境转移打击不力的问题


问题一:各有关部门配合衔接不畅,案件侦查慢、司法打击软是自治区固体废物非法入境事件多发、频发的重要原因。2016年9月以来,自治区8个地市先后发现20起固体废物转移入境事件,其中2起竟然发生在这次“回头看”进驻期间。在20起粤桂固体废物非法跨境转移案件中,12起涉嫌刑事犯罪且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侦办,除中央有关部门联合督办等案件外,至今仍有8起停滞在侦查或审查阶段。


整改时限:2019年底前。

整改进展:基本完成。


资料图


问题二:2017年8月,河池市宜州区刘三姐镇发生非法堆放危险废物案件,经宜州区环境保护局调查移送后,河池市公安局宜州分局于当月立案后便再无进展,直至2018年7月2日匆匆报捕。


整改时限:2019年6月底前。

整改进展:已完成。



问题三:2017年11月,桂林市恭城县虎尾工业园区发生焚烧废线路板事件,恭城县环境保护局立即调查移送,恭城县公安局于同年12月立案后至今未有新的进展。


整改时限:2019年6月底前。

整改进展:已完成。



问题四:一些地方再生资源利用项目准入门槛低,逐渐成为周边省份低端再生资源的集聚地。督察组随机抽查17家再生资源利用企业,普遍存在生产方式粗放、治污设施不完善、非法转移处置固体废物或危险废物等问题,绝大部分企业超标排放严重。由于这些企业收费低廉,以牺牲环境换取经济效益,甚至以明显低于周边省份的价格收购固体废物,进一步刺激了固体废物的非法入境行为。在20起粤桂固体废物跨境转移案件中,有6起属再生资源的非法转入。


整改时限:2019年底前。

整改进展:基本完成。



二、工业废渣严重威胁环境安全的问题


问题五:一些地方工业废渣库(场)历史遗留问题多,环境隐患大,政府负担沉重,本应深刻汲取教训,逐步推进问题解决。但督察发现,大量新产生的工业废渣又重蹈覆辙,存储不规范、治理不到位,甚至乱堆乱放,严重威胁环境安全。上述问题主要与当地党委、政府履职不到位,特别是对纳税大户环境监管偏松偏软有关。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基本完成。


问题六:贵港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露天堆放大量强碱性转炉钢渣,无任何“三防”措施,强碱性淋溶水流入厂区及周边坑塘渗排;贵港众兴氧化锌有限公司、贵港市远辰锰业有限公司、广西天鸿鑫锰业科技有限公司、致发铝业制品有限公司、佳鑫铁合金厂、富木塑粒厂等6家企业固体废物管理不规范,厂区及周边环境风险突出。其中电解锰和硫酸锰生产企业,酸浸锰渣库建设不规范,或直接倾倒堆放锰渣。


整改时限:2020年底前。

整改进展:达到序时进度。



问题七:柳州市柳江区辉强冶化有限公司、广西斯柳冶化有限责任公司、广西金凯圣锌业有限公司、融安金海矿冶有限公司、柳城县福盈化工有限公司、柳州市安弘有色金属厂等6家企业固体废物管理不规范,厂区及周边环境风险突出。


整改时限:2019年6月底前。

整改进展:已完成。



问题八:贺州兆鑫五金制品有限公司、贺州市科信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广西桂鑫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广西贵丰特钢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固体废物管理不规范,厂区及周边环境风险突出。


整改时限:2019年底前。

整改进展:基本完成。



问题九:百色市德柳锰业有限公司锰渣库,其渗滤液通过雨水沟排放,周边地下水环境风险突出。


整改时限:2019年底前。

整改进展:基本完成。



问题十:钦州市怡丰蓝天化工有限公司酸浸锰渣库建设不规范,或直接倾倒堆放锰渣,环境风险突出。


整改时限:2019年底前。

整改进展:基本完成。



问题十一: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指出来宾华锡冶炼有限公司长期违法露天堆存含重金属危险废物约46万吨,该企业整改时仅对渣场表面进行覆盖,底部未按规范做防渗处理,厂区老渣库遗址渗滤液依旧威胁地下水环境安全。但来宾市组织专家评审会为企业表面整改正名,并于2017年底对该问题公示销号。


整改时限:2022年底前。

整改进展:达到序时进度。



三、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乱象丛生的问题


问题十二:督察组抽查南宁城镇污水处理厂,发现污泥产生、运输、处置多个环节均存在违规,甚至造假行为,手段花样百出。广西腾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处置南宁市9家污水处理厂污泥。督察发现,该公司上报材料不实,台账与原始记录不符,存在环境风险。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作为生活污泥处理处置的监管部门,疏于履责、失于监管,污泥处置乱象丛生,环境污染和隐患十分突出。


整改时限:2019年6月底前。

整改进展:已完成。



问题十三:督察组抽查贵港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发现污泥产生、运输、处置多个环节均存在违规,甚至造假行为,手段花样百出。2016年以来,贵港市城西污水处理厂与污泥处置单位贵港中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串通,伪造污泥转运、出厂记录和车辆信息等材料,将15000吨污泥以远低于处置费用的价格卖给其他单位。所列34辆运输车辆,经公安交通部门核查,22辆为虚假号牌、1辆为客车、1辆为槽罐车,约3000吨污泥去向不明。贵港市市政管理局作为生活污泥处理处置的监管部门,疏于履责、失于监管,污泥处置乱象丛生,环境污染和隐患十分突出。


整改时限:2019年6月底前。

整改进展:已完成。



问题十四:督察组抽查梧州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发现污泥产生、运输、处置多个环节均存在违规,甚至造假行为,手段花样百出。梧州市兴盛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负责处理梧州城区2家污水处理厂污泥,但处置能力严重不足,长期以堆肥名义在山坑或建筑工地大量倾倒。仅2017年10月至2018年5月,就向一建设工地倾倒污泥约5071吨。梧州市市政和园林管理局作为生活污泥处理处置的监管部门,疏于履责、失于监管,污泥处置乱象丛生,环境污染和隐患十分突出。


整改时限:2019年底前。

整改进展:基本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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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头条报道  编辑:陈秋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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