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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两名厅官被提起公诉,涉嫌收受巨额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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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检察院13日通报,广西检察机关分别依法对禤甲军(副厅级)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委原常委、大新县委原书记赵丽(副厅级)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广西检察机关依法对禤甲军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委原常委、宣传部长,玉林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禤甲军(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交办,由来宾市人民检察院向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禤甲军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来宾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1999年至2019年,被告人禤甲军利用担任玉林市兴业县县长、陆川县委书记、博白县委书记、玉林市副市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人员在工程承揽、项目推进、工程款拨付等方面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收受相关人员送予的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前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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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检察机关依法对赵丽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委原常委、大新县委原书记赵丽(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交办,由南宁市人民检察院向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赵丽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南宁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赵丽利用其担任大新县委书记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人员在工程承揽、职务晋升和职务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前报道:广西两名厅官涉嫌受贿被逮捕


广西头条报道  编辑:陈秋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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