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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百香果女孩遇害案”再审今日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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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广西高院消息,2020年12月1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原审被告人杨光毅强奸一案依法开庭审理。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履行职务。
庭审过程中,申诉人及其委托代理律师出庭发表意见。杨光毅及其辩护人围绕犯罪事实、证据及犯罪情节发表了辩护意见。杨光毅做了最后陈述。因涉及被害人隐私,开庭以不公开方式进行。
法院审理后,将择期宣判。
杨某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之后,二审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3月作出改判。判决书显示,原判认定上诉人杨某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合法,唯根据杨某有自首情节等案件具体情况,原判对杨某量刑不当,依法予以改判:维持一审判决关于退赔32元给杨某燕的法定代理人陈礼言的判决,撤销一审法院关于杨某犯强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判决;改判杨某犯强奸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对杨某限制减刑。
对此判决,杨某燕的舅舅表示,他们将提出申诉,“坚决不服,必须判他(杨某)死刑”。
最高法指令再审
2020年5月9日,杨某燕家属称,2020年3月25日,二审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撤销了一审法院关于杨某犯强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判决,“根据杨某有自首情节等案件具体情况”改判杨某犯强奸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广西百香果女孩母亲:鼓足勇气参加女儿被害案再审 一家人仍会乐观生活
12月13日,《紧急呼叫》实地走访被害者家庭。谈到15日再审开庭,母亲陈女士称“不知道怎么面对,但不去不行,一定要去,鼓足勇气去”。2009年,陈女士丈夫救落水者不幸去世后,陈女士一人担起5个子女的抚养义务。2018年,四女儿小雁(化名)帮妈妈卖百香果,不想离家之后遭同村男子杨光毅强奸杀害。为了不影响家里还在义务教育阶段的三女儿和小儿子学习,陈女士早已把小雁的遗物烧掉,4个儿女是她现在和未来唯一的依靠。
视频来源:新京报我们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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