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广西全区大整治!事关这类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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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维护全区道路交通秩序,减少摩托车骑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和造成的伤亡事故,广西公安厅交警总队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骑乘摩托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集中整治行动。
工作目标
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底
整治措施
加大城区道路违法查处力度。
在餐馆、酒吧、KTV、集市、夜市等重点路段和重要时段设置卡点,严查摩托车骑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加大对摩托车出行率高、违法行为多发的交叉路口、城郊结合部等地的巡查力度。看看下边的事故案例你就知道!
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关键时刻保命
4月13日11时许,在柳州市城中区桂柳路马鹿屯路口,一辆横过道路的两轮摩托车被一辆行驶中的小轿车撞飞,摩托车驾驶人翻滚两圈半后倒在路旁的绿化带边上,而小轿车直至快冲出绿化带才停下。
所幸摩托车驾驶人佩戴了安全头盔,在此次事故中仅受轻微伤。
未佩戴安全头盔,后果很受伤
7月4日14时55分许,在北海市铁山港区兴港镇七号路路口,发生一起小车与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摩托车驾驶人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调查,摩托车驾驶人邓某驾车行驶至路口时,因其违反交通信号灯闯红灯,被小车连人带车撞飞,造成两车不同受损。由于邓某未佩戴安全头盔,被撞后跌落在前方道路上并摩擦,造成其头部、手脚不同程度擦伤。
办案民警依法认定,邓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条:“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之规定,承担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连人带车被撞飞,致一死一伤
8月1日,在河池市大化瑶族自治县六也乡德里村红礼屯路段一弯道处,发生一辆白色轿车与一辆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2人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当民警向轿车驾驶人韦某了解事发经过时,韦某懊悔不已:“我当时正在超车,没注意对面有一辆摩托车开过来,就撞上了。”
经了解,事发时摩托车上两人均未佩戴头盔。驾驶人班某经医院抢救无效于事发次日死亡,摩托车乘客韦某席受伤,仍在医院接受治疗。
目前,事故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头部是人体最脆弱也是最容易受到致命伤害的部位,在涉及摩托车的交通事故中,不戴头盔的致死率远远高于其他因素。
头盔是摩托车骑乘者生命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不仅要戴,还要正确佩戴!
1、量好头围或试戴头盔后确定头盔尺码,佩戴时需将后部调节器开至最大。
2、水平佩戴头盔,不可前仰或者后翘。头盔后翘会遮挡视线,无法保护头的后部位置的安全性,头盔前仰会导致头盔无法保护前额位置的安全性。3、将调节器旋紧,直到头盔不晃动并感觉舒适。
4、调整头盔两侧织带黑色分叉扣的高度,使耳朵的位置正好位于前后两个织带中间。5、将下巴插口的位置调整好长度并扣紧,在下颚处留有一指空隙,为安全又合适的佩戴方法。
各位小伙伴
驾乘摩托车、电动车出门时
可不要心存侥幸
请遵守交通法规
安全文明驾驶!
来源:广西交警微发布
编辑:张文茜
审核:林艳华
终审:蒋雪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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