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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发布 2023-09-17


6月26日

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发布

《关于规范完善部分医疗服务价格

项目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社会意见的公告



    《关于规范完善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意见的公告

    根据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医保办发〔2022〕16号)的有关精神要求,为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的医疗服务需求,增强现行价格项目对医疗技术和医疗活动改良创新的兼容性,疏导价格突出矛盾,提升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性,省医疗保障局草拟了《关于规范完善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集时间:

    2023年6月26日—2023年7月2日


    征集方式:电子邮箱 

    251636656@qq.com


    通讯地址: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祁门路1569号,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


    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2023年6月25日



    关于规范完善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市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省属公立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的医疗服务需求,增强现行价格项目对医疗技术和医疗活动改良创新的兼容性,疏导价格突出矛盾,提升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性,便于评价监管,根据国家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和长三角一体化等精神要求,在充分听取医疗机构及临床专家意见的基础上,以服务产出为导向,参考行业主管部门医疗服务技术规范,借鉴长三角地区有益经验,按照相关工作程序,修订完善了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修订49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同时停用3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 修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 停用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二、省医疗保障有关处室、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统一做好本通知涉及价格项目贯标和医保信息系统更新维护工作。各市医疗保障局负责本通知的贯彻落实,组织做好本地区医保信息系统数据库更新维护和对照匹配等工作。


    三、本通知自2023年 月 日执行,以前政策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一律以本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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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安徽省医保局官网

    编辑:成凯 校检:侯靖  审核:朱素贤 

    监制:王静 总监制:孟儒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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