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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西津:将动物保护纳入慈善法的问题思考

支持绿会工作 中国绿发会
2024-08-23



















2023年2月24日上午,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简称“中国绿发会”)生物与科学伦理工作委员会联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动物法治研究所(筹)以慈善捐赠和动物保护公益为主要议题,召开《慈善法》修改讨论会,会议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学者、社会组织代表等共同参会,就会议主题展开讨论交流。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贾西津副教授在专家研讨环节发表了意见和看法,现将发言内容整理分享如下:


我刚才听到两个主题,分别想说一下。一个是关于‍‍在慈善目的里面是不是可以纳入动物保护?‍‍从公益慈善它的范畴而言,动物保护、动物‍‍福利显然应该在公益慈善的范畴之内。‍‍但是在具体的‍‍法律里面会不会写入,其实取决于我们对公益慈善理解阶段的不断发展。‍‍在国外也是一样,英国最早的慈善法范畴里只有‍‍4种,从宗教到教育、健康等,但是现在它就扩延非常大。‍‍为什么会扩延?其实它是我们整个社会对公益慈善,‍‍对社会自身的‍‍关爱福利这种理解的一个扩展,‍‍所以它实际上涉及到我们的这种社会发展思路。


我们可以看到,其实中国目前对慈善的理解还是非常狭义的,即使是‍‍现在我们在慈善法里面,它已经扩延到了‍‍一个公益的概念,已经远远超出了传统的‍‍扶贫救济慈善观,但它也只是纳入了一些非常经典的,也就是科、教、文、卫、体,‍‍而其他的理念在慈善法的表述上面实际上还是比较局限的。‍‍‍‍其实将动物保护纳入慈善法第三条这是一个倡导性的工作,我们‍‍倡导往更加开放更广泛的公益慈善方面去扩展,它其实是对社会‍‍整体的一种公共利益的一个提升。






















‍‍至于说它的‍‍技术实现上,我想说的跟高老师说的一样,‍‍因为它背后是一个思路的‍‍发展阶段的问题。‍‍可能对很多法律制定者或者是体制内人,甚至对整个社会而言,大家觉得‍‍人都没有福利,谈什么动物福利?就像现在还有人说,还有很多人饭都没吃饱,谈什么音乐体育教育?所以‍‍比如音乐、美术、艺术这些,我们在法律里也没有非常明确的列入,就是因为现在共识的水平还是在扶贫救济,扩延到科、教、文、卫、体,这就已经扩展了。‍‍再往前提一步,现在没有到政府认知和社会公认的阶段,所以‍‍它虽然是一个重要的议题,但是它是一个倡导性的工作,可能还没到就能实现的时候。


也因此,‍‍从实现可能性上讲,我觉得需要用比较包容性的词,我刚才想到的就是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刚才高老师说到,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既然文件里有这句话,我觉得这个词就更好。因为这‍‍意味着它已经成为了一个共识,所以我们用一个有共识性的话语来进行倡导‍,当它进入法条以后,我觉得可以再进一步倡导,就是去讨论‍‍什么叫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这个自然包含什么?‍‍显然动物是自然的一部分,其他的生物是自然的一部分,‍‍所以它完全可以把内涵包括进去,而不一定要把动物这个词放进去。我觉得这个是‍‍在发展阶段上面,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这是一个更有利于‍‍接受的方式。在接受之后,‍‍通过人对动物对自然的理解关爱,实际上是对人性本身的一种扩延。但我们现在对人性的认知还没有‍‍那么深刻,这是第一个在慈善目的上面。

(以上内容代表个人观点,绿会融媒获授权发布。)


整理/王敏娜  审/贾西津  编/青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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