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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乐喜剧人》被撞脸,《喜剧总动员》改名即原创?

2016-08-19 影视参考 远东虎 烹小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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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无独有偶,正处在风口浪尖的王宝强,又可能成为一档“撞脸事件”的参与者和受害者,而这次他又是被合作伙伴给“坑”了。据悉,王宝强可能参加浙江卫视一档名为《喜剧总动员》的喜剧节目,同吴秀波、郭德纲一起带领喜剧大咖、影视明星进行“喜剧之王”的争夺。而这档喜剧节目,却有着一张跟东方卫视《欢乐喜剧人》“高度雷同”的脸。


黄渤曾说过这样的一个故事。他在机场偶遇一位粉丝,相谈甚欢,最后求合影签名的时刻,粉丝忽然语出惊人:“我最喜欢看你和刘德华演的那个电影,还有李冰冰——”黄渤正在想是那部电影?粉丝脱口而出:“是《天下无贼》!我真的太喜欢你了”。黄渤犯了难,可最后还是本着“不让人尴尬”的心理签下大名:“王宝强”!


这种尴尬的“撞脸”事件,在电视圈并不罕见。当下,一个内容节目大火,跟风模仿的节目立刻一窝蜂而上。如果说同质竞争、盲目跟风、模仿成风只是格调不高,那更可怕的是:“跟风”和“模仿”实质上成了涉嫌侵权和抄袭、践踏知识产权和内容版权的“山寨创新”。


那么,中央提倡的鼓励创新、广电总局重视的自主原创、观众希望看到的百花齐放,也就只是一句走过场的空话而已。


无独有偶,正处在风口浪尖的王宝强,又可能成为一档“撞脸事件”的参与者和受害者,而这次他又是被合作伙伴给“坑”了。据悉,王宝强可能参加浙江卫视一档名为《喜剧总动员》的喜剧节目,同吴秀波、郭德纲一起带领喜剧大咖、影视明星进行“喜剧之王”的争夺。


而这档喜剧节目,却有着一张跟东方卫视《欢乐喜剧人》“高度雷同”的脸。


(东方卫视的《欢乐喜剧人》被浙江卫视的《喜剧总动员》严重“撞脸”)

《喜剧总动员》掀开红盖头,就被吃瓜群众吐槽“改名即原创”?


《喜剧总动员》目前正在录制中,然而,刚刚揭开“红盖头”有一些照片放出,就有新浪微博认证的电视自媒体“卫视大混战”发出质疑:“《欢乐喜剧人》第一季主持人+第二季主持人,等于《喜剧总动员》双主持人?又一对综艺节目尴尬撞脸,@东方卫视番茄台还好么?”



如果说这只是质疑,那么,另一个认证的电视自媒体大号“卫视这些事儿”就更直接了:“突然以为《欢乐喜剧人》第三季开始了,一样的主持人和阵容,九成相似的舞美,刚刚开始录制的《喜剧总动员》是《欢乐喜剧人》的模仿秀么?不仔细看看真心难以分辨。”



百度贴吧和新浪微博上,吃瓜群众综合各种情况,吐槽还要更直接:“都是欢乐传媒做的,人家节能环保”、“换汤不换药改名即原创?”、“不要脸的抄袭,只看《欢乐喜剧人》”……



芒果台旗下认证为“芒果娱乐”的微博也不嫌太热闹:“《喜剧总动员》开录,看现场的舞美和嘉宾阵容,都与《欢乐喜剧人》相差无几。曾参与《欢乐喜剧人》嘉宾邀请的欢乐传媒,又参与总动员。神似形似的两个节目,你怎么看?”



为什么不只是“撞脸”,还会出现这种"神似形似"的情况?一个“都是欢乐传媒做的”道出部分内情,但这并不是全部。


据我们所知:《欢乐喜剧人》是东方卫视和欢乐传媒联合出品的喜剧综艺节目。欢乐传媒主要承担艺人邀约、商务合作、编剧培养等工作,而节目内容主体是由东方卫视的团队完成,这个节目的创意和模式也来自东方卫视团队自己的研发。


即使退一步说,共同制作、共同开发、共同出品、共同拥有版权,那么,《欢乐喜剧人》版权有关的一切也必然需要东方卫视的同意和授权。


难道东方卫视花钱请了一个保姆照顾孩子,这个保姆就可以把孩子抱走,改一个名字,就说成是自己的孩子?


我们决定深挖一下事实。 


(《欢乐喜剧人》被撞脸的情况到底多严重?)

是否“撞脸”:从舞台到嘉宾、主持人再到节目模式高度“雷同”


很显然,首先要看《喜剧总动员》是否“撞脸”《欢乐喜剧人》,之后才有必要去分析版权归属。因此,我们考证了舞台到嘉宾、主持人再到节目模式:


舞台:从目前微博所见的《喜剧总动员》录制图片来看,相似度不是一般的高。这几乎等于我买了一个苹果手机,然后只套了一个手机壳,就说这不是苹果手机了。 


这个舞台也是有故事的。


喜剧节目为了让观众发笑,一般喜欢把自己的舞台弄得很“low”。但《欢乐喜剧人》的总导演施嘉宁却坚持,自己的舞台要既“高大上”又“最有仪式感”。


然而,现在这个舞台被照搬进了《喜剧总动员》中。



嘉宾和主持人:根据《喜剧总动员》的招商文案,原来东方卫视《欢乐喜剧人》的参赛嘉宾们——沈腾、岳云鹏、宋小宝、马丽、艾伦、贾玲、乔彬、王宁等,几乎全部都搬进了《喜剧总动员》的嘉宾名单当中。


主持人则安排的是吴秀波和郭德纲,分别带领一队影视明星、喜剧大咖去争夺喜剧之王的席位。也就是大家所说的:“《欢乐喜剧人》第一季主持人加第二季主持人,等于《喜剧总动员》的双主持人。”



节目模式:有关这个问题,制作方欢乐传媒的某编剧在网上已经公开回答过了:“集团对战,其他跟喜剧人一样,到时候看了就知道了。”



可以说,从舞台到嘉宾、主持人再到核心的节目模式,两个节目的核心要素几乎都一模一样。


我们不能替法院提前下结论,所以只能说“撞脸”和“高度雷同”。


但是,我们必须把这个“雷同”打引号。因为《欢乐喜剧人》在前,《喜剧总动员》在后,而欢乐传媒都参与了。这显然并不是一个“雷同”或者“撞脸”就能解释得了。


(《欢乐喜剧人》的主要制作团队是东方卫视自己的团队,总导演为东方卫视的独立制作人施嘉宁,节目也是东方卫视自己研发的。)

版权归属:欢乐传媒抱走了东方卫视的“孩子”?


欢乐传媒在喜剧界有一定的品牌,多年前制作的《欢乐总动员》曾风靡全国。而近年来东方卫视名声大起的喜剧综艺《欢乐喜剧人》、《笑傲江湖》,均是由东方卫视和欢乐传媒联合出品。


但需要指出的是,作为节目版权最主要的一环,《欢乐喜剧人》节目模式的研发是由东方卫视团队自己完成的。


《欢乐喜剧人》脱胎于2013年东方卫视的《喜剧之王》。这一年,东方卫视的朱慧(后来担任三季《笑傲江湖》的总导演)和几位同事一起参加为期60天的SMG英国培训班,然后在英国创作了《喜剧之王》的提案,并不断完善、孵化出项目全案和完成流程单。


朱慧在采访时说:“我记得很清楚,当时完成的方案就是后来播出的《欢乐喜剧人》,名为《喜剧之王》。首集节目参加的喜剧明星嘉宾设置都有了,是小沈阳,岳云鹏,欧弟,贾玲和大张伟。但鉴于我当时并没有能力调动那么多喜剧明星资源,就先和同事施嘉宁做了一档素人喜剧节目《笑傲江湖》。”


之后,在第一季《笑傲江湖》的基础之上,施嘉宁团队以《喜剧之王》的模式为基础,开始制作《欢乐喜剧人》。


施嘉宁曾表示:“《欢乐喜剧人》从视觉元素到节目logo,从节目流程设计到节目核心价值观,都是我们纯粹的原创。”


在传统喜剧节目的基础之上,东方卫视团队在《欢乐喜剧人》有不少自己的核心节目理念和形式,也是这些“节目宝典”成为了节目成功的基础:“用新的形式来表演,加以情节化、小品化”、“把真人秀、把人的故事情感几种东西加在一起混搭”、“把舞台弄得既‘高大上’,又‘最有仪式感’。


《欢乐喜剧人》成为了广电总局评定的2015创新创优节目。


在节目创意和模式基本成型之后,在两季《欢乐喜剧人》中,节目内容制作也主要是由施嘉宁团队完成。因为欢乐传媒总裁董朝晖在演艺圈的“人缘”, 能助力《笑傲江湖》《欢乐喜剧人》顺利请到许多喜剧大咖,所以欢乐传媒主要承担艺人邀约、商务合作、编剧培养等工作。


不可否认,两档节目的成功是双方共同努力的结果。但就事论事来说,不管联合出品的合作模式是东方卫视委制或自制为主(这意味着东方卫视拥有全版权),还是共同制作开发(意味着共同拥有版权),很显然,欢乐传媒都无权单独使用《欢乐喜剧人》的版权内容和节目模式。 


(欢乐传媒与东方卫视在《笑傲江湖》、《欢乐喜剧人》有不错的合作,然而,是什么趋使东方卫视的“开门办台”变成了“开门迎盗”?而对于欢乐传媒,友谊和道义真的轻如鸿毛?)


幕后真相:一线卫视角逐激烈而制作公司创意不足,导致涉嫌“侵权”的恶性竞争


近两年,东方卫视崛起之势头非常明显,迅速跻身为省级卫视前三强。而《笑傲江湖》、《欢乐喜剧人》等喜剧类节目,在其崛起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甚至形成了东方卫视“喜剧+脱口秀”的综艺招牌。


就《欢乐喜剧人》而言,城市网收视率已经实现破3,并跻身市场内一线节目之列。广告收入从第一季“裸奔”开始,第二季也增长了5倍以上。这一局面,对于节目所有相关的人和团队,无论东方卫视还是欢乐传媒,再或者是参加这些节目的喜剧明星,本都是一个共赢共利的局面。


例如参加过《欢乐喜剧人》的贾玲,新公司还没成立就已经估值5000万。其第二大股东孙集斌则是《欢乐喜剧人》的幕后编剧、导演。



是,喜剧节目也并不容易做。韩国、日本、美国虽然同时存在10多个喜剧节目,但他们有大量的编剧、导演、演员,并形成一系列的教育、养成、呈现的完整产业体系和市场环境,这也是行业良性发展的基础。


而在中国,喜剧综艺产业刚刚起步,行业环境和资源非常匮乏。国内在2014年“爆发性”出来了几十档喜剧节目,但到如今,已经只剩下《欢乐喜剧人》、《笑傲江湖》等这两个主要的“知名节目品牌”。《中国喜剧星》、《中国喜剧力量》等逐渐式微,即使湖南卫视的《我们都爱笑》,也慢慢从周末挪到周中,最后悄无声息。


《欢乐喜剧人》总导演施嘉宁曾说,两季节目一共做了100多个段子,相当于春晚20年的创作量。


喜剧综艺节目市场能够逐渐成熟,东方卫视是潮流的引领者。在过去三年里,东方卫视深入研究美国、日本、韩国以及本土喜剧的制作规律,派团队远赴英国、韩国学习,并形成“50+30+n+1”的 “新型喜剧体系”:50个喜剧导演+30个喜剧编剧+n个喜剧人+一套完整的节目模式,这才把全国喜剧的资源积累沉淀下来,并开门办台广为合作,才逐渐培育出在观众高度认可的喜剧节目品牌。


然而,喜剧综艺的市场虽已经渐渐培育起来,但推陈出新却又非常难,这几年的新节目几乎是“立出速死”的状况。因此,对于东方卫视的主要竞争对手来说,最好的竞争策略就是去“挖墙角”。尤其在制播分离的环境下,对市场上的制作公司只要去砸钱即可。


这也就有了浙江卫视联合欢乐传媒将要推出的《喜剧总动员》。


就算不能推出一档高口碑、高收视率的喜剧节目,只是进行同质化的竞争,过度消耗市场,让观众日渐审美疲劳,抬高同类节目的成本,乃至只是“挖墙角”行为本身,都能达到打击“竞争对手”、遏制其上升势头的目的。这也可能是浙江卫视的如意算盘。


 “我好不好不重要,重要的是让你更不好”,这当然是恶性竞争。


不过,这依旧还在合法的范畴,而欢乐传媒又不同于灿星的是:制作和创意不足,有了从《中国好声音》到《中国好歌曲》等系列,但当初起码可以说自己抄自己。可是,《欢乐喜剧人》的版权并不在欢乐传媒手中。


这就已经涉嫌侵权了。



如果所谓的“自主原创”是以践踏版权为基础,那还谈什么创新?


随着电视台开门办台、制播分离的深入,社会公司和播出平台双方的关系,成了业内探讨的话题。


就《欢乐喜剧人》而言,上马之初,因为此前没有类似成功的喜剧节目,所以在招商上遇冷,最终裸奔开演。而东方卫视的领导,因为敏锐地洞见到中国喜剧节目有巨大的观众空间和市场潜力,所以顶住压力,极力支持项目。


欢乐传媒的总裁董朝晖也在《欢乐喜剧人》第二季期间接受采访时说,“我要特别感谢东方卫视。我有这样的理想和认识,重新回来做喜剧,也幸亏遇到了有着同样情怀、而又如此牛叉的播出平台,他们凭着对喜剧的深度理解和热爱,接纳了我,天时地利人和,成就了我。”


然而,在利益面前,道义轻如鸿毛。电视台在“制播分离”的大背景下开门合作,却变成了“开门迎盗”。


不久前,广电总局刚刚下发一纸政令:《关于大力推动广播电视节目自主创新工作的通知》(坊间俗称“原创令”),通知中对节目原创度、播出时间、播出频次都做了严格规定。


可在全力推进自主原创的大背景下,一线卫视的新节目居然出现这种严重“撞脸”的情况。可以说,如果所谓的自主原创是以践踏其他人的版权为基础,那么,还有什么“原创”可谈?!


就算最后把“撞脸”狡辩成了“跟风”、“借鉴”,但如果文化产业的风气是鼓励去投机取巧,那么,“创新”又有什么理由不成为一句空话?!


浙江卫视,作为播出台,不原创;欢乐传媒,不尊重合作伙伴知识产权和版权保护。东方卫视原定今年第四季度启动《欢乐喜剧人》第三季。不知道这次“撞脸”事件,是否会影响东方卫视与欢乐传媒的再次合作?

来源:影视参考 文:远东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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