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期丨《党规》答题
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
(2004年9月22日)
第九条 党员有权在党的会议上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党员以书面方式提出的批评意见应当按照规定送被批评者或者有关党组织。
党员有权向党组织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的违法违纪事实;有权向所在党组织或者上级党组织提出处分有违法违纪行为党员的要求。
党员有权向所在党组织或者上级党组织提出罢免或者撤换不称职党员领导干部职务的要求。
党员在进行批评、揭发、检举以及提出处分或者罢免、撤换要求时,要按照组织原则,符合有关程序,不得随意扩散、传播,不得夸大和歪曲事实,更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
第十条 党员有权在党组织讨论决定问题时按照规定参加表决。表决时可以表示赞成、不赞成或者弃权。
每个正式党员都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除外)。参加选举的党员有权了解候选人情况、要求改变候选人、不选任何一个候选人和另选他人。
党员有权经过规定程序成为候选人和当选。
第十一条 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者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其作证和辩护。
申辩、作证和辩护必须实事求是。
第十二条 党员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在党的会议上或者向党组织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反映。党员不得公开发表同中央决定相反的意见。
D、A、D、D、C
1.《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规定,党员有权向所在党组织或者( )提出罢免或者撤换不称职党员领导干部职务的要求。
A. 所在党组织负责人
B. 同级组织人事部门
C. 上级纪委
D. 上级党组织
2.每个正式党员都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受( )除外。
A.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
B.警告处分的党员
C.严重警告处分的党员
D.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党员
3.《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规定,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者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 ),其他党员可以为其作证和辩护。
A.说明
B.讨论
C.申辩
D.反驳
4.《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规定,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辨,其他党员可以为其作证和辩护。申辩、作证和辩护必须( )。
A.符合党纪条规
B.以法律为准绳
C.实事求是
D.以事实为依据
5.《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规定,党员不得公开发表同( )决定相反的意见。
A.党组织
B.上级党组织
C.部门领导
D.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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