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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组部负责人就《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答记者问(上)

2016-03-24 西宁党建

最近,中央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日前,中央组织部负责人接受采访,就《意见》制定和贯彻落实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本文分上、下篇,今天推出上篇。

问:请您介绍一下《意见》制定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答:人才事业具有全局性和战略性。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人才工作,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重大方针政策,为党和人民事业发展培养和集聚了宏大人才队伍。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把握国际国内发展基本走势,对人才事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反复强调要建立集聚人才体制机制,聚天下英才而用之。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是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中央《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制定《意见》,列入中央改革办重点督办项目。

制定《意见》,既是中央的明确要求,也是人才事业发展实际需要。经过几代人努力,我国人才队伍建设取得巨大成就,但人才队伍大而不强,领军人才、拔尖人才稀缺,人才创新创造活力不足,成为制约创新驱动发展的“瓶颈”。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是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制定《意见》,就是要通过深化改革,破除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构建科学规范、开放包容、运行高效的人才发展治理体系,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优势,让人才放开手脚创新创造,尽情展示聪明才智,使一切创新想法得到尊重、一切创新举措得到支持、一切创新才能得到发挥、一切创新成果得到肯定,为经济社会发展增添蓬勃活力和强大动力。

2014年,根据中央部署,中央组织部等10个部门成立制定工作领导小组,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组织有关方面反复研究论证。文件稿形成后,先后提请中组部部务会、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专项小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进行了审议。

《意见》的制定出台是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加快我国人才事业发展的重大举措。它的颁布实施,必将有力推进人才强国建设,把各方面优秀人才集聚到党和国家事业中来,为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提供强大人才支撑。

问:全社会特别是广大人才都很关心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请您介绍一下《意见》的总体考虑和主要内容。

答:《意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高度重视改革创新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是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指导性文件。在制定文件的过程中,我们注重把握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加强总体谋划。把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放到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进行谋划,树立全球视野和战略眼光,注重统筹开发利用国内国际人才资源,突出为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撑。二是遵循“两个规律”。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充分发挥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人才管理部门简政放权,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三是突出问题导向。针对束缚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找准突破口和切入点,打破条条框框限制,克服利益格局掣肘,提出改革的思路和办法。四是坚持积极稳妥。从我国国情和人才实际出发,注意策略方法,既抓住关键大胆突破,又注意统筹兼顾、协调推进。一些改革举措强调试点先行、由点及面、有序推开,鼓励支持基层探索创新。

《意见》共分9个部分、30条,主要内容包括:第一部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第二部分推进人才管理体制改革;第三部分改进人才培养支持机制;第四部分创新人才评价机制;第五部分健全人才顺畅流动机制;第六部分强化人才创新创业激励机制;第七部分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引才用才机制;第八部分建立人才优先发展保障机制;第九部分加强对人才工作的领导;结尾部分对抓好贯彻落实提出明确要求。

问: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难点多、任务重,请问《意见》明确了哪些重点改革任务和具体举措?

答: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系统性强,涉及面宽、政策性强,牵一发而动全身。作为我国第一个针对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综合性文件,《意见》坚持问题导向,重点针对当前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存在的突出弊端提出改革举措,力求符合实际、务实管用。

在改革人才管理体制方面,《意见》把理顺政府、市场、社会、用人主体关系,明确各自功能定位,作为改革重点,着力加以推进。一是建立政府人才管理服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推动人才管理部门简政放权,消除对用人主体的过度干预。二是对反映强烈的编制、岗位和薪酬管理等体制问题提出改革举措,保障和落实用人主体自主权。三是健全市场化、社会化的人才管理服务体系,积极培育各类专业社会组织和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有序承接政府转移的人才培养、评价、流动、激励等职能。四是加强人才管理法制建设,完善人才政策法规体系。

在改革人才评价、流动、激励等机制方面,《意见》有针对性地提出6项改革任务。一是在人才培养方面,重点聚焦专业人才,尤其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急需的战略科学家、科技创新人才、企业家和技能人才等,改进培养支持方式,注重创新能力培养。二是在人才评价方面,根据人才不同类别,分别实行学术评价、市场评价和社会评价,提高人才评价的针对性、科学性。三是在人才流动方面,打破体制壁垒,扫除身份障碍,促进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才和社会各方面人才顺畅流动,提高人才横向和纵向流动性。四是在人才激励方面,完善市场评价要素贡献并按贡献分配的机制,促进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实施股权期权激励,让人才合理合法享有创新收益。五是在人才引进方面,实行更积极、更开放、更有效的人才政策,不唯地域、不求所有、不拘一格,广开进贤之路、广纳天下英才。六是在投入保障方面,综合运用经济、产业政策和财政、税收杠杆,加大人才开发投入力度,促进人才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

在完善党管人才领导体制方面,提出发挥党委(党组)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进一步完善党管人才工作格局,建立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加强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做好人才团结教育引导服务工作。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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